約伯看重的是神眼中的自己,是否遵行神的道,是否討神喜悅,是否能承受神的試驗。
約伯記–約伯再次向神申訴(補23)
出處: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張老師
《約伯記》廿三至廿四章是約伯回答以利法的說論。 《約伯記》廿二章我們讀到約伯的朋友以利法責備約伯,說他欺負貧苦無告的人,所以約伯要受苦難。他說約伯不敬畏神,看低神的權能,輕視神的良善,認為神不能把他如何。因此以利法勸告約伯認識神,領受神的教訓,遵行神的話,也要追求神,放棄對金銀財寶的貪念,而且要禱告神,謙卑來到神的面前,神就必然拯救。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我們按音頻內容《約伯記》廿三章1-17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張老師的分享
音頻補充《約伯記》23章
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在《約伯記》廿二章中,以利法試圖尋找約伯可能犯的某些隱密的罪,用來責備約伯。 《約伯記》廿三章這裡約伯聲明,他相信自己的誠實和神的正義。若我們像約伯一樣真心尋求神,我們便可以承受別人的譴責,以及那些困擾我們的疑慮。如果神已赦免、接納了我們,我們就真正得到赦免了。我們再來看《約伯記》廿三章1-17節的經文:
約伯記 廿三章
1.約伯回答說:
2.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
3.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他的台前,
4.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
5.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
6.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他必理我。
7.在他那裡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8.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他。
9.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
10.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11.我腳追隨他的步履;我謹守他的道,不偏離。
12.他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
13.只是他心誌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
14.他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這類的事他還有許多。
15.所以我在他面前驚惶;我思念這事便懼怕他。
16.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
17.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本章為一首哀歌,約伯知道神若願意必會證明祂是清白的。約伯試著讓他的朋友看到,關於神、生命和公義的問題並不像他們所想的那麼簡單。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渴望到神颱前辯白(伯廿三1-7)
約伯對以利法的最後一次回應與前兩次不同,這次完全是獨白,而不是反駁,本章幾乎每句都充滿了「我」(除了伯廿三13)。以利法的漂亮話(參伯廿二21-30)雖然是老生常談,但卻幫助約伯釐清了思路,並以一篇獨白表達出來。 「悖逆מְרִי/mer·e'」(伯廿三2),原文與「苦מָרַר/mä·rar'」(參出十五23;得一20)諧音,在這裡是個雙關語。約伯沒有禱告病得醫治,也沒有禱告生活恢復正常,而是「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祂的台前」(伯廿三3)。他不想再與人爭辯,也不想應付差事地認罪悔改,而是急於來到神面前尋求「公斷」(參伯十九7)。 「陳明」、「辯白」(伯廿三4),原文都是法律用語,「陳明」就是〝依序說明〞的意思。 「滿口辯白」(伯廿三4),原意是〝將辯白的話,充滿口中〞。
約伯如此鄭重其事,目的是盼望神為他申冤,並且確信自己「必知道祂回答我的言語,明白祂向我所說的話」(伯廿三5)。 「必不這樣!祂必理我」(伯廿三6),約伯深信神必聽他申訴,並且對他解釋受苦的原因,使他走出困惑。 「我要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伯廿三7),「審判我的」意指〝審判者〞,原文是單數,是把神的審判擬人化的用詞。這句話顯示約伯對自己的無罪充滿確信,並為了得到公正的裁判,渴望直接與神相見。約伯在此似乎又獲得了自信,認為神一定能夠了解他的清白,不會無故的用權勢壓迫他,只要能到神的寶座前,他的無辜一定會被確立。
二.感嘆平反機會渺茫(伯廿三8-12)
「往前行」(伯廿三8),原文為〝往東行〞。這段經文約伯為什麼感嘆獲得平反的機會渺茫?因為他遍尋不著神(伯廿三8-9),約伯比喻神好像隱藏了,並沒有與約伯同行。約伯不像以利法自稱「有靈從我面前經過,我身上的毫毛直立」(參伯四15),而是承認自己並不能憑肉體感受到神(伯廿三8-9),但卻能憑信心相信「祂知道我所行的路」(伯廿三10),神始終在帶領他。人若倚靠肉體的感覺來追求聖靈的同在,一旦感覺沒了,信心也就垮了;而真正的信心「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參林後四18)。 「祂知道我所行的路」(伯廿三10),原文是〝祂知道路〞,也可譯為〝祂知道要帶我行的路〞。這「路」是約伯所行的路,但更是神所安排的「道」(伯廿三11)。約伯的信心已經來到一個地步,即使神從未解釋苦難,他也相信神知道在做什麼,苦難一定包括在人與神之間的正確關係裡。 「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廿三10),英譯原文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出現如精金〞。以利法陳腔濫調地勸告約伯,「當領受祂口中的教訓,將祂的言語存在心裡」(參伯廿二22)。但約伯卻從苦難中發現,即使神好像沒有與自己同行的時候,自己的腳仍然在「跟隨祂的步履」(伯廿三11),「祂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廿三12)。
這段經文是一首前後對稱的詩歌,中心是「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廿三10)。這節所表達出來的信心,把神的隱藏(伯廿三8-9)和人的順服(伯廿三11-12)完美地結合了起來,表明約伯敬畏神既不是因為屬世的物質利益(參伯一9-10),也不是因為「屬靈」的神秘經歷,而是因為他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這關係是約伯里面的生命與神的生命之間無法抗拒的吸引與回應,完全不能用因果律來解釋。
三.哀嘆神能回心轉意(伯廿三13-17)
「祂心誌已定」(伯廿三13),英譯原文是〝祂是獨一的〞,也就是神的選民最高的信仰宣告:「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參申六4)。這位獨一的神擁有獨一的權能,「祂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伯廿三13),不是圍著人的理論轉。因此,約伯相信神絕不會喜怒無常、前後不一,而是在自己身上有一個特別的計劃,約伯相信神不但「久有此意」(參伯十13),而且「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伯廿三14)! 「這類的事他還有許多」(伯廿三14),指神會繼續在約伯或其他人身上降下更多的禍患。 「我思念這事,便懼怕他」(伯廿三15),約伯的「懼怕」是他的信心重要的一部分(參伯十三11)。 「神使我喪膽」(伯廿三16),原文直譯是〝神使我柔軟〞或〝神使我脆弱〞。 「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伯廿三17),原文也可譯為〝我被滅絕不是因為黑暗〞。
約伯承認他受苦是出於神的旨意,「祂向我所定的」(伯廿三14),不但要全盤否定過去的「我」,也要全然拒絕現在的「我」,叫我們「喪膽」(伯廿三16)下來。因此,約伯里面的那個「我」才感到寢食難安,「每逢思想,心就驚惶,渾身戰兢」(參伯廿一6)!這個「我」突然發現,自己出頭太多了,因為本章幾乎每句都充滿了「我」(除了伯廿三13)。所以一進入《約伯記》廿四章,這個「我」立刻隱藏起來、轉移話題,幾乎每句都迴避了「我」(除了伯廿四25)。
約伯在神面前很驚惶,懼怕,喪膽,因為他不知道這樣的苦難還要持續多久。約伯害怕的不是這些這些經歷,而是害怕他無法再支持。由此可見約伯看重的是神眼中的自己,是否遵行神的道,是否討神喜悅,是否能承受神的試驗。求主幫助我們學習約伯的信心,但凡在遭遇一切苦難的時候,仍然看重神口中的話語勝過一切,仍然仰望神,仍然相信神讓我們所承受的患難時,不會超過我們能力範圍以外的。阿們!我們週一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