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屬靈的人,不但要放下世上的名利,也要放下教會裡的聲望虛名,才能擺脫屬地事物的捆綁,讓基督的生命在自己身上活出來;
尼希米記-面對抱怨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陳老師
《尼希米記》第五章強調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或是神在我們身上所有的〝建造〞,我們常常是從外表去領會,但是神真正要作的是我們內在的生命,是我們裡面真實的情形。接下來影片內容是《尼希米記》五章1-19節,講述外在的居所不是神要得的,神要得的是屬靈的居所,神要建造的,是屬靈真實的建造,是在生命裡面的。我們一起先來聽聽陳老師的主題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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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文字版】採每日逐章進度,我們接續要來看《尼希米記》五章。本章神讓我們看見有一些現實生活的問題,大家仍然有自己生活上的需要、困難,以至於百姓無心,甚至有心卻無力來從事這個建造。接著,發現百姓就埋怨了,大大的呼號,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局面,沒有辦法再繼續下去,內部有一個非常顯明的衝突、問題發生了。以下我們就先來看《尼希米記》五章1-19節的經文:
尼希米記五章
1.百姓和他們的妻子大大呼號,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
2.有的說:我們和兒女人口眾多,要去得糧食度命;
3.有的說:我們典了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
4.有的說:我們已經指著田地、葡萄園,借了錢給王納稅。
5.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作人的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我們並無力拯救,因為我們的田地、葡萄園已經歸了別人。
6.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
7.我心裡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
8.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說。
9.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
10.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11.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
12.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照著所應許的而行。
13.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著所應許的行。
14.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15.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
16.而我恆心修造城牆,並沒有置買田地;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裡做工。
17.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
18.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雖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
19.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
神是積極的神,神的光照和顯明是為了醫治,神在我們身上如果有任何的拆毀、管教的工作,也是為了建造,為了叫我們這個人被改變,能夠跟神的性情有份。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百姓因不能承擔高利貸而呼號 (尼五1-5)
因為波斯帝國每年都要從附屬國徵收許多貢物,所以對以色列來說是極大的負擔,又因修築城牆造成荒耕減收,所帶來的經濟壓力而加劇和爆發。從本章一開頭,我們就知道問題的嚴重性,聖經用了「大呼號」(尼五1)一詞。這些百姓出現貧窮的原因,是因為「兒女人口眾多」(尼五2),而不是因為飢荒、或修造城牆。有些家庭因為人口太多而缺乏糧食(尼五2),為此典當田產(尼五3)、借貸納稅(尼五4)。他們在生活的重擔之下修造城牆,但城牆卻不能當飯吃,所以怨言就在修造的過程中爆發了出來,「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尼五1)。
好像我們今天也可以聽到肢體中貧窮人,向著他們富有的肢體的呼喊聲。這段經文裡,我們可以看到,窮人們的難處在於糧食短缺,高稅收,有的沒錢沒地,只好賣兒女為奴婢,稍好一些的也得抵押田地借錢納稅。重點是這些窮人賣兒賣女、當鋪產的物件,居然是他們的同胞,猶太人的富裕階層「貴冑和官長」(尼五7)。這些人不但沒有心存憐憫去週濟窮人,反倒雪上加霜,放高利貸剝削他們的同胞。〝生養眾多〞是神對被擄百姓的保守(參耶廿九6),也是神對回歸百姓的祝福(參結卅六11),但現在卻成了百姓窮困的原因。神的祝福並沒有減少,但人卻沒有用自己的富餘去補弟兄的不足(參林後八14)。
二.尼希米聞訊責備並強迫歸還質押 (尼五6-13)
神要求百姓借貸給弟兄,目的是為了「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參申十五8),而不是牟利。神一面給百姓大大賜下福氣(參申十五5),一面讓百姓學習做分享福氣的管道。因此,律法規定:「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參申廿三19)。
1.尼希米聞怨而怒 (尼五6-9)
重建城垣是為了保障百姓安居樂業,要是民怨沸騰,建城有何用處?尼希米發現社會有此不平現象,比城牆荒廢更令他難受。 「便甚發怒」(尼五6),尼希米敬畏神,通曉遵行神的律例典章,他為他聽到的不道德不公平的事而發怒。 「心裡籌劃」(尼五7),尼希米雖然忿怒,但他的行動仍經過仔細的思考。 「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尼五8),使尼希米極其憤怒的是,並不是因為單純的取利,而是由於擔保造成子女成為僕婢的悲慘結局。這些「貴冑和官長」(尼五7)對神的旨意心知肚明,所以尼希米不必講解律法,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說」(尼五8)。今天,許多信徒不肯順服神,也不是因為不明白神的旨意,而是明知故犯,將來審判時也會「無話可說」、罪加一等。律法規定「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幫你窮乏的弟兄」(參申十五7),但百姓卻只見自己、不見肢體,不肯幫窮乏的肢體,破壞了身體的合一、虧缺了神的見證,「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留下我們的仇敵我們」(仇尼五死了神的見證,「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給我們」(仇尼外毀了99)。
2.將田產歸還負債的人 (尼五10-13)
神百姓的貧困,並不是神的恩典和供應出了問題,而是人對神的敬畏、對律法的遵行出了問題。 「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尼五10),不是以典當或收利息為條件的,而是向困難的人,毫無回報地伸出援助之手的行為。 「百分之一的利息」(尼五11)指月息,每年就是百分之十二,雖然和外邦人相比並不算高,但也違背了神的律法。雖然他們說要按約定行事,但尼希米仍然不放心。 「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必照著所應許的而行」(尼五12),尼希米為使權貴在大會上的承諾更具約束力,尼希米立刻召集來祭司,要求
「貴冑和官長」富有的地主公開起誓。 「抖著胸前的衣襟」(尼五13),是宣告咒詛,象徵起誓者若不遵守誓約,就會失去一切所有的。抖「胸前的衣襟」的動作也挺有意思的,古時以色列人的錢物藏在胸口,抖胸襟象徵錢財被抖空的咒詛。尼希米在此指出,如果百姓繼續在不公不義之中,是有損神在外邦中的形象。這是屬於古代人民的看法:如果一個國家強盛表明其神的強大,如果一個國家衰弱則其神必然無能。
三.率先躬行以身作則(尼五14-19)
為了在仇敵面前堵住破口(尼五9),尼希米在擔任省長的十二年期間,並沒有像從前的波斯省長那樣「吃省長的俸祿」(尼五14)、「加重百姓的擔子」(尼五15),他對屬地的事物毫無所求,所以不但放棄當得的「俸祿」,也「沒有置買田地」(尼五16),反而供應許多人的飲食(尼五17)。 「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尼五18),尼希米為全體百姓樹立一個無私的榜樣。尼希米的積蓄可以供養一百五十多人十二年(尼五17-18),可見他在回歸之前已經非常富有。尼希米早已看輕地上的一切名利,單單看重神的「記念」和「施恩」(尼五19),尋求屬天的福氣,所以他能放下屬地的豐富,回到耶路撒冷重建城牆。當我們對地無所求的時候,屬地的事物才不能捆綁我們、限制我們,神的旨意才能自由地運行在我們身上。
雖然尼希米是省長,但卻沒有倚仗省長的權勢,而是「敬畏神」(尼五15),單單向神述說(尼五19),讓神的權柄首先彰顯在自己身上。在基督的教會裡,更是沒有屬世權力的地位(參太二十25-28);屬靈的權柄並不是根據職位、資歷,也不是倚靠能力、知識,而是人順服多少神的權柄,就在自己身上顯明多少神的權柄。真正屬靈的人,不但要放下世間的名利地位,也要放下教會裡的聲望虛名,才能擺脫屬地事物的捆綁,讓基督的生命在自己身上自由地活出來;不但顯出體恤和供應,也顯出權柄和能力,在仇敵面前堵住裡裡外外的破口。
尼希米甘心放棄自己應得的薪水,專心在城牆修建與百姓管理的事情上,以致他的僕人也忠心工作。可見,〝以身作則〞果然是很有效的領導方式。當我們面對利益與對錯的選擇時,特別要求主,讓我們選擇做神眼中看為正的事。也求神讓我們多去關愛有需要的人群,不管是在我們教會的,或是在社區或遠方的。讓我們的愛心和善行帶出影響力,讓世人歸榮耀給神。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