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若缺乏同理心、不能與人感同身受,單憑空洞說教,縱然句句都是真理,也會讓人看為可厭、心不肯挨近,成為攔阻福音的高牆。
約伯記–不好的矯正性教導 (補05)
出處: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張老師
《約伯記》四至五章是以利法的講論,他以人生經驗和神秘經驗為權威,四平八穩,處處流露出長者的智慧和深度,但卻不能對症下藥。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我們按音頻內容《約伯記》五章1-27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張老師的分享
音頻補充《約伯記》5章
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神蹟不等於信仰、直接默示不代表處處正確、靈恩不代表靈命、恩賜不等於生命成熟、經驗不等於真理。這些我們都知道,但人好像很難跳脫經驗的衝擊與影響。就如以利法高舉無法證實的異象,認為人不可能比神更加公義、超越(參伯四17),所以受苦一定是因為犯罪,結果把約伯推向了更加痛苦的深淵。我們再來看《約伯記》五章1-27節的經文:
約伯記 五章
1.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諸聖者之中,你轉向哪一位呢?
2.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痴迷人。
3.我曾見愚妄人紮根,但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
4.他的兒女遠離穩妥的地步,在城門口被壓,並無人搭救。
5.他的莊稼有飢餓的人吃盡了,就是在荊棘裡的也搶去了;他的財寶有網羅張口吞滅了。
6.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裡發生。
7.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
8.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託付祂。
9.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10.降雨在地上,賜水於田裡;
11.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
12.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
13.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
14.他們白晝遇見黑暗,午間摸索如在夜間。
15.神拯救窮乏人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
16.這樣,貧寒的人有指望,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
17.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
18.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19.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
20.在飢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在爭戰中,他必救你脫離刀劍的權力。
21.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臨到,你也不懼怕。
22.你遇見災害飢荒,就必嬉笑;地上的野獸,你也不懼怕。
23.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田裡的獸也必與你和好。
24.你必知道你帳棚平安,要查看你的羊圈,一無所失;
25.也必知道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
26.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
27.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
以利法分享了引以為傲的異象之後(參伯四12-21),約伯卻毫無反應。他可能被約伯的冷淡所觸怒,所以口氣轉為強硬,「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伯五1),斷然取消了約伯禱告的資格。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細看善惡的結局 (伯五1-7)
由於以利法已經聲稱自己獲得了靈的啟示(參伯四12-21),這就成了對約伯最大的打擊。以利法認定因為犯罪而遭遇苦難,就算禱告也不會蒙垂聽,人既然犯罪,遭遇苦難乃是理所當然的。 「諸聖者」(伯五1),指眾天使。依照因果報應的理論,約伯自己也說「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參伯十六8),所以以利法認定約伯犯了罪,向哪位天使呼求也沒有用,因為天使不會替罪人說話。而約伯則越來越清楚看見,自己百口莫辯,迫切需要一位「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參伯九33)。 「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痴迷人」(伯五2),可能是當時的一句諺語,說明報應的原則。 「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伯五3),意思可能是〝我忽然宣告他的住處已受咒詛〞。古代的城門口是當時審判、仲裁的地方,「在城門口被壓」(伯五4),指審判時不能獲得公平的處理。但以利法對「愚妄人」(伯五3)的兒女和財產的咒詛(伯五4-5),卻讓約伯更加想起自己的痛苦,也就是(伯五4-5)所描述的悲慘遭遇。
以利法認為,「禍患、患難」(伯五6)是由罪惡生發出來的,並不是出於神或自然。人性本惡,所以「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伯五7),無法避免。 「如同火星飛騰」,比喻人生的苦難是不能逃避的。既然是罪有應得,禱告也沒用,不如坦然接受,不要做不肯認罪悔改的「愚妄人」和「痴迷人」(伯五2)。當然,以利法太過直接的比喻會讓約伯更加想起自己的痛苦,再加上約伯認定自己的苦難跟罪惡無關,這種說法結果就更引發約伯的忿怒了。
二.頌讚神的慈愛與公義 (伯五8-16)
這段經文像是一首頌讚神的慈愛和公義的詩,堪稱精準無誤的信條。但這個公式化的信條卻不能幫助約伯,因為完全不適合約伯的遭遇。
「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託付祂」(伯五8),這句話非常正確,但卻一點也不能幫助約伯。因為約伯已經這麼做了,卻還是非常痛苦,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受苦。我們若置身事外,不能與受苦者感同身受,當然可以很輕鬆地宣稱能勇敢地面對逆境,但約伯的感受卻是「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參伯十六2)。 「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伯五11),這裡反映了基督教信仰思想,謙卑的得尊榮(參箴廿九23),失喪生命的得著生命(參太十39)等真理的教訓。 「祂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伯五13),這是《約伯記》唯一被新約引用的經文(參林前三19)。這也說明應如何運用經文來解釋評論聖經。我們必須熟悉神的全部話語,才能適當地理解其中難以理解的部分。 「脫離他們口中的刀」(伯五15),「口中的刀」意指為要陷他人於不義,而說出的諫言及惡意的毀謗(參雅三2-6),原文直譯為〝脫離刀劍,脫離他們的口〞。 「貧寒的人」(伯五16),指處境陷入〝無可倚靠〞的人。
這首優美的詩歌,完全不適合約伯的遭遇。今天,我們也很容易發表這樣一樣四平八穩、完全正確的講論,卻完全不能觸動人的生命。因為真道若沒有藉著聖靈宣講,並不能直擊人心(參約十六8、13);福音若不倚靠神的大能(參羅一16),最終也會淪為心靈雞湯。
三.指出苦難是神的管教(伯五17-27)
最後,以利法的口氣有所緩和,承認受苦的不只是「耕罪孽、種毒害的人」(參伯四8),苦難也可能是神「管教」(伯五17)的一部分,所以「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伯五17)。這些話雖然很對,但還是用錯地方了。 「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伯五18),這話雖然很美(參申卅二39),但卻不能被人當作屬靈的膏藥,用來包治屬靈的百病。對約伯來說,「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伯五17),就像〝痛失家人和財產的人是何等有福〞一樣殘酷,所以「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這些美好的話,也失去了安慰人的功效。 「六次、七次」(伯五19),是修辭方式,意思是〝多次〞。
「與田間的石頭立約」(伯五23),比喻田間石頭不會阻礙出產。 「田裡的野獸也必與你和好」(伯五23),「田裡的野獸」是會盜食及迫害作物生長,比喻安心耕種等候豐收。以利法指出,信靠神的人必有安全感,「你的羊圈,一無所失」(伯五24),「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伯五25)。但這些話卻不能安慰已經失去財產和兒女的約伯,反而再次揭開約伯的傷疤。空泛的教條是蒼白無力的,既不能幫助人、也不能造就人。我們若缺乏同理心、不能與人感同身受,單憑空洞的說教,縱然句句都是真理,也會讓人「看為可厭、心不肯挨近」(參伯六7),成為攔阻福音的高牆。以利法一面說「祂行大事不可測度」(伯五9),一面自稱「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伯五27),這是自相矛盾的。但以利法卻看不到自己的盲點,反而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和神秘經歷,倚老賣老地斷言約伯的苦難乃是神的「懲治」,只要接受「管教」,苦難就會過去。 「這理」似乎正確,但神卻對他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參伯四二7)。因為他認為神被束縛在因果報應的規則中,所以人只要遵循某種公式,就能脫離苦難,讓一切都恢復正常(伯五17-26)。但這卻應驗了撒但的指控:人敬畏神,只是為了交換福氣、避免受罰,用敬虔來賄賂神、操縱神(參伯一9-11)。今天那些膚淺的〝成功神學〞或〝恩典福音〞的公式,目的都是為了體貼人的肉體,結果不但不能解釋苦難,反而把人推進深淵。
以利法只是神用來對付約伯、造作約伯的第一個工具。雖然約伯最後被恢復到以利法所描述的福氣中(參伯四二11-17),但卻不是照著以利法的公式。相反,他承認福氣是白白的恩典,並不是用功德、悔改換來的;所以「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參伯一21)。我們任何時候都要倚靠神,但對於像約伯這樣不是因罪受苦的人,讓他仰望神,處在當下的他是無法做到的。求主提醒我們不需要多講理論來為神辯護,因為我們淺短不完全的神學觀,無法解釋一些人生際遇,特別是痛苦的問題。求神幫助我們成為受苦人的好朋友,跟聖靈一起陪伴他們,走過這段不容易的人生旅程。阿們!我們週一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