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難以相信猶大遭遇的浩劫竟慘重至此,並且這浩劫竟然給猶大的世仇這樣惡意的快樂,先知是深牢之中求神拯救的禱告。


耶利米哀歌-為受難的民族哀嘆(補03)

出處: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徐老師

《耶利米哀歌》三篇是耶利米在此似乎抱怨神,未曾理睬他與他的祈禱(哀三8), “你以厚雲遮蔽自己, 以致禱告不得透入”(哀三44)。本章的一部份似乎是耶利米站在猶大國的立場, 向神發言。雖然他似乎向神抱怨, 但仍以神為公義, 承認百姓理應遭受更大的苦難(哀三22)。 《耶利米哀歌》的最高潮是(哀三21-39)。這章是全卷書最長的一首哀歌,共有66節,以希伯來文22個字母開頭,每個字母重複出現3節。先知申訴自己的苦難,也代表耶路撒冷申訴苦難。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我們按音頻內容《耶利米哀歌》三篇1-66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徐老師的分享

音頻補充《耶利米哀歌》三篇

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耶利米哀歌》三篇整首詩大部分時間都採用第一人稱,既抒發了詩人個人的感受、也表達了全體選民的心聲,更代表了歷世歷代因神的管教而「遭遇困苦的人」。中間的25-30節採用了第三人稱,顯示了普世萬民都應該採取的等候神的態度。作者對於苦難的描述很細緻,生命受到威脅,痛苦與恐懼糾纏;找不到出路,也看不見盼望。作者感同身受,為以色列民向耶和華傾訴這份苦情。配得我們敬拜的耶和華,並不是要我們強忍苦痛,裝出虛假的堅強;但是要承認人的軟弱和限制,這是祂喜悅的。我們再來看《耶利米哀歌》三篇1-66節的經文:

 

耶利米哀歌三篇 

1.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

2.祂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能在光明裡。

3.他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

4.他使我的皮肉枯乾;他折斷(或翻譯:壓傷)我的骨頭。

5.他築壘攻擊我,用苦楚(原文是苦膽)和艱難圍困我。

6.他使我住在幽暗之處,像死了許久的人一樣。

7.他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他使我的銅鍊沉重。

8.我哀號求救;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

9.他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他使我的路彎曲。

10.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獅子在隱密處。

11.他使我轉離正路,將我撕碎,使我淒涼。

12.他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

13.他把箭袋中的箭射進我的肺腑。

14.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

15.他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蔯。

16.他又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蒙蔽。

17.你使我遠離平安,我忘記好處。

18.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期待!

19.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如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

20.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裡面憂悶。

21.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

22.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

23.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24.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祂。

25.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26.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

27.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

28.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

29.他當口貼塵埃,或有指望。

30.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凌辱。

31.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

32.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33.因他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

34.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原文是壓)在腳下,

35.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

36.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這都是主看不上的。

37.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 ?

38.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 ?

39.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 ?

40.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

41.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

42.我們犯罪背逆,你並不赦免。

43.你自被怒氣遮蔽,追趕我們;你施行殺戮,並不顧惜。

44.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

45.你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為污穢和渣滓。

46.我們的仇敵都向我們大大張口。

47.恐懼和陷坑,殘害和毀滅,都臨近我們。

48.因我眾民遭的毀滅,我就眼淚下流如河。

49.我的眼多多流淚,總不止息,

50.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

51.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

52.無故與我為仇的追逼我,像追雀鳥一樣。

53.他們使我的命在牢獄中斷絕,並將一塊石頭拋在我身上。

54.眾水流過我頭,我說:我命斷絕了!

55.耶和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

56.你曾聽見我的聲音;我求你解救,你不要掩耳不聽。

57.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說:不要懼怕!

58.主啊,你伸明了我的冤;你救贖了我的命。

59.耶和華啊,你見了我所受的委屈;求你為我伸冤。

60.他們仇恨我,謀害我,你都看見了。

61.耶和華啊,你聽見他們辱罵我的話,知道他們向我所設的計,

62.並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口中所說的話,以及終日向我所設的計謀。

63.求你觀看,他們坐下,起來,都以我為歌曲。

64.耶和華啊,你要按著他們手所做的向他們施行報應。

65.你要使他們心裡剛硬,使你的咒詛臨到他們。

66.你要發怒追趕他們,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

 

本章這首哀歌更顯出作者的苦情,在被神重重擊打之下,先知眼看自己所受的苦楚,自覺已經走投無路,此刻他最需要的是一度盼望的曙光。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回顧神的管教、擊打(哀三1-18) 

這段經文描述了神的懲戒,闡明了所有災難均來自「耶和華忿怒的杖」(哀三1)。 「我」在這段經文之間共出現了27次,這暗示了作者已痛徹地認識到苦難的主要物件就是自己和自己的民族。若同時查考《耶利米書》和《哀歌》,就可以知道,身為先知,作者雖然預見了神的懲戒,但真正承受痛苦的時候,他依然受到了極大的衝擊。

1.神忿怒之杖的管教(哀三1-9)   

「耶和華忿怒的杖」(哀三1),比喻神的管教,包括歷史上被神用來管教選民的巴比倫和亞述(參賽十5)。並非〝人的盡頭是神的開頭〞,因為神的工作在人還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了。 「祂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裡」(哀三2),親自把我們領到〝人的盡頭〞;我們若是不肯跟著牧人「行過死蔭的幽谷」(參詩廿三4),卻始終停留在黑暗中,所受的苦就枉然了。 「祂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哀三3),顯示詩人承認自己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出於神。過去,百姓在埃及作奴僕,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參申五15)將他們從那裡領出來,與他們立約(參出十九4-6)。現在,立約之民一面享受聖約的恩典、一面背棄聖約,所以神就「用伸出來的手,並大能的膀臂」(參耶廿一5)親自攻擊他們。

「我的皮肉枯乾」(哀三4),顯示作者已陷進極度的痛苦和愁苦之中,其身體和靈性均處於低谷。這象徵性地描述了猶大已極度衰殘的光景。 「苦楚和艱難圍困我」(哀三5),「苦楚」指困苦的環境,字面意義是困難和愁苦如城牆一般重重包圍的狀態,暗喻了猶大無處可逃的悲劇。 「幽暗之處」(哀三6),指〝黑暗的地方、墓穴〞。 「使我的銅鏈沉重」(哀三7),作者覺得自己如同囚犯一樣,壓力也越來越重。 「我的禱告不得上達」(哀三8),作者嘆息道,自己為了克服患難而求告了神,卻沒得到應允。 「鑿過的石頭」(哀三9),指體積巨大,如所羅門造殿基所用的石頭(參王上五17)。 「使我的路彎曲」(哀三9),「彎曲」有毀壞、翻轉的意思,喻無路可走(參伯三十13)。作者以被囚禁的遭遇形容當時的困境。

2.飽受神的對付和擊打(哀三10-18)   

作者這裡改變了修辭,將神描繪成野獸,隨時準備要把行經身旁的人撕成碎片。 「熊、獅子」(哀三10),都是兇殘的吃人野獸,喻攻擊猶大土地仇敵的凶狠。 「使我轉離正路」(哀三11),亦作〝把我從路徑上拖走〞,野獸把獵物拖到一旁,撕碎吞食。 「使我淒涼」(哀三11),即任由宰割。張弓的為獵人,仇敵把耶利米當箭靶子(哀三12-13),描寫猶大受審判攻擊的苦況。

「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哀三14),指耶路撒冷成了外邦人的笑柄(參詩七九4)。 「茵陳」(哀三15)是一種苦菜。 「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蒙蔽」(哀三16),可能是形容被仇敵壓在地上羞辱。 「平安」(哀三17),或作〝健康、幸福〞。 「好處」(哀三17),或作〝快樂、昌盛〞。可譯為〝你使我遠離健康!我已忘卻快樂〞。作者的悲傷如此之苦,而痛苦的重擔又如此之令人窒息,它們在他的腦海中盤桓不去。只有發現到早就應有的悔改如今總算出現,才讓作者對未來燃起希望。 「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哀三18),表達了詩人細數所遭遇的從神而來的困苦時,內心的哀傷,無奈和絕望。

然而神是一切的開端,神的工作在人還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了,祂為自己的名引導我們「行過死蔭的幽谷」(參詩廿三4),好讓我們經歷祂的同在、把我們帶到生命中更加豐盛的草場。我們若是不肯跟著神「行過死蔭的幽谷」,始終停留思考自己所受的困苦,陷在黑暗中,所受的苦就枉然了。詩人在承認自己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出於神後,即刻開始思想,仰望神的慈愛和憐憫。

 

二.默想人的盼望(哀三19-39) 

這段經文是本書最獨特的信息,作者雖在最黯淡的日子,心裡仍充滿希望,相信慈愛憐憫的神不隨意使人受苦,管教以色列的目的是為救贖選民,並且是信實守約的神,決不會永遠離棄以色列。這個信念支持神的百姓,使他們忍受苦難,等候神施恩。

1.無望中的指望(哀三19-30) 

這裡作者把重點放在神的「慈愛」、「憐憫」、「誠實」與「救恩」;猶太民族因敵人的入侵,也就是上帝所帶來的刑罰,遭受極大的痛苦,我們相信他們的哀嚎與流淚是真實的,但同時先知在苦難中仍以上帝的慈愛與憐憫訴諸祈禱,這值得我們思考。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哀三19),或譯為〝我記念自己〞;指求神記念自己的苦難,無正常人的生活。 「耶和華啊,求祢記念我如茵陳和苦膽的困苦窘迫」(哀三19),這是本詩的轉捩點。雖然詩人的感受是「祂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哀三8)、「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哀三18),但他實在從地上找不到任何出路,身外的一切都已被奪去(哀三4-18),所以苦難煎熬中不得不把眼光從自己(哀三4)、從難處(哀三5)、從環境中轉向哀神。人若停留在苦難裡顧影自憐,不但會「遠離平安、忘記好處」(哀三17),而且會覺得自己「力量衰敗、毫無指望」(哀三18)。但是,當人在苦難中思想神的應許、憑信心求神記念自己「如茵陳和苦膽的困苦窘迫」(哀三19)時,就會經歷一個意想不到的轉變:一開始還「在裡面憂悶」(哀三20),但很快「心裡就有指望」(哀三21)。 22節可譯為〝因耶和華的慈愛從不止息,因祂的憐憫永不斷絕〞。 「慈愛חֶסֶד/kheh'-sed」原文可譯為〝不變的愛〞,是盟約中的用語,特指神向祂的百姓信守聖約的〝不變的愛〞。 「慈愛」和「憐憫」在本書中只出現在本章,成為本詩的關鍵字(哀三22、32)。

在痛苦、黑暗的烏雲之中,突然照射出神永不止息的「慈愛」與「憐憫」。因為神是信實守約的,祂的「誠實極其廣大」(哀三23),「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參提後二13)。審判本身就是神忠於聖約的證據,那位能應驗聖約中背約咒詛(參利廿六14-39;申廿八15-65)的神,也必然會成就聖約中的復興應許(參利廿六40-45;申三十1-10)。因此,我們即使在最痛苦、絕望、不配和失敗的時候,仍然可以相信「耶和華是我的分」(哀三24),仍然可以迴轉「仰望祂」(哀三24),「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參羅十一29)。即使我們失去世上的一切,神仍然「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參詩十六5;民十八20);我們仍然可以在絕望中有盼望,「因祂的憐憫永不斷絕」。人若想每天仰望神新鮮的慈愛和憐憫,就應當學會「等候耶和華」(哀三25)。 「等候耶和華」既不在乎時間長短,也不在乎情辭迫切,而在乎等候的態度。真正「心裡尋求祂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哀三25)。而那些口裡尋求神、心中卻早有定意的人(參耶卅八14-15;耶四二5-6),並不能得著什麼。

26-30節說出了「等候耶和華」的人當有的態度:

麋等候神的人要放下自己、心中平靜安穩——「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祂的救恩,這原是好的」(哀三26),因為「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參賽三十15)。

罄等神的人應當有一顆願意成長的心——「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哀三27)。正如年輕人需要經歷磨練才能成長,屬靈的嬰孩也需要經歷管教才能成熟(參來十二6)。神所允許的環境風浪,對靈命的成長是有好處的,我們不必急著掙脫。

罄等候神的人應當認識神的作為、甘心接受神的管教——「他要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哀三28)。無論神加在我們身上什麼軛,祂總是公義的,祂的應許和祂的審判一樣實在(參林後一20)。因此,我們不要掙扎、不要辯解,而要尋求神的憐憫、學習該學的功課。正如大衛所說「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參詩卅九9)。

罄等候神的人應當謙卑降服在神的手下——「他當口貼塵埃,或有指望」(哀三29)。大衛在示每落井下石的時候願意自卑(參撒下十六11-12),最終被神恢復;同樣,「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參彼前五6)。

罄等神的人應當停止肉體的手——「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凌辱」(哀三30),才能讓神的手來做工,正如主耶穌的榜樣(參太廿六67;路廿二64;約十八22;約十九3;賽五十6;彼前二21)。人若對神真有信心,就應當「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參羅十二19)。

我們或世人如何可以做到如此〝等候神〞呢?只有在我們認識並相信神的性情後,才有可能做到如此等候。

2.神的信實和公義(哀三31-39)    

神的心不是使人受苦及憂愁,祂的心在此向人顯明了。現在雖然艱難,但只是暫時的,因為神必不永遠丟棄人,祂滿有憐憫和慈愛。這裡說出了「等候耶和華」的人對神當有的基本認知:

罄「主必不永遠丟棄人」(哀三31),而是要永遠得著人。因此,人可以失敗、背約,神卻永遠信實守約,「祂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祂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參申四31),所以「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憐憫」(哀三32)。神所允許的憂愁是帶領我們進入救恩、經歷憐憫的道路-「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參林後七10),所以「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參太五4)。

罄「祂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三33)。因此,神管教的終點不是「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參哀一20),而是「建立、栽種」(參哀一20);不是忍辱負重,而是把我們的生命提升到高處,讓榮耀、羞辱、惡名、美名都碰不著我們;不是忍住心得著「平安」和「得體」得見喜憂。

罄一切不公不義「都是主看不上的」(哀三36)。一方面,神並不喜愛欺壓弱者(哀三34)、屈枉正直(哀三35)、顛倒是非(哀三36);但另一方面,凡事「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哀三37-38),一切不公義在神的主權之下發生在神的主權之下發生三四7;。因此,信靠祂的人應當耐心忍受,相信神必叫「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參羅八28)。信徒即使受到不公義的對待,神也必伸冤。

罄神絕不會無故懲罰人。因此,「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哀三39);相反,人若認識自己的罪、承認自己的罪,就是等候神的人經歷神的慈愛和憐憫的起點(哀三22、32)。

當我們認識、承認自己的罪時,就開啟了我們等候神,經歷神慈愛和憐憫的旅程。而人也因著迴轉,等候神而有了真正的盼望。追根究底苦難往往來自罪;人若認清這一點,就不應埋怨神。悔改轉離自己的罪,才能解決問題(參約壹一9)。人因罪受罰,神所疼愛的祂必管教,毀滅舊人,拯救人脫離罪的權勢,人受罰當悔改認罪,向神禱告求赦免(參來十二6)。

 

三.苦難中的反思與禱告(哀三40-66) 

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發現,想歸回上帝的人是非常需要〝自省〞的;讓人聯想到施洗約翰在預備彌賽亞的到來時,也要人「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參太三6)。或許我們可以說人〝迴轉歸向神〞的過程是從〝察覺自己的罪惡與不足〞開始的;今天,我們是否「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哀三40)?

1.脫離苦難的路(哀三40-51)    

「我們當深深檢視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哀三40),這是聖約所應許的復興的開始(參申三十1-10)。正如摩西所預言「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追趕你到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祂的話;當耶和華,-你的神申申索。我們若是「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哀三41),就應當在祈求慈愛、憐憫、幫助和伸冤之前,首先「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然後帶著悔改和信心「再歸向耶和華」。我們若永遠活在「犯罪背逆」(哀三42)裡,神「不赦免」(哀三42),因為「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參詩六六18)。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參約壹一9)。 40-51節是認罪的禱告,包括三個部分:

罄省察自己的罪(哀號三40-42);

罄承認自己是因罪受罰、與神隔絕(哀三43-45);

罄為罪的可怕後果傷痛(哀三46-51)。

一個人若是認識到自己的罪(哀三40-42),也認識到自己與神之間已經被罪阻隔(哀三43-45),更認識到罪的可怕後果(哀三46-51),就是靈命甦醒的開始。人若覺得自己大體上是一個好人,有問題的都是別人;雖然「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自己卻罪不至死,所以神應該對自己好一點,這「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參約壹一10)。 「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哀三51),顯示先知眼見的犯罪惡果,引起了內心的傷痛,所以才能與眾民認同(哀三48)、為百姓代禱。人若自稱「用愛心說誠實話」(參弗四15),但眼見的事實並沒有使自己的內心「傷痛」,表明我們並非與罪人認同、而是自以為義、居高臨下,等於「是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參約壹一)。

2.從深牢中求告(哀三52-57)    

這段是深牢之中求神拯救的禱告。其中所描述的,既有先知耶利米的經歷(參耶卅八6),也有猶大全體的遭遇,更有歷世歷代所有信徒的經歷。 「像追雀鳥」(哀三52),作者在從這節開始的一小段,將全民的痛苦擬人化。作者難以相信猶大遭遇的浩劫竟慘重至此,並且這浩劫竟然給猶大的世仇這樣惡意的快樂。神允許罪把我們追趕到令人窒息絕望的「牢獄中」(哀三53),就是要我們落到一無所有、一無所有的地步,才能完全放下自己,「從深牢中求告」(哀三55)祂的名、「從深處」(參詩一三十1)向祂求告。

雖然神的怒氣好像已經使祂與人隔絕(哀三43-45),也使禱告無法穿透(哀三8、44),但祂永遠都會垂聽真誠的禱告,因為神也應許「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參亞一3;瑪雅四代下三十9;你們要轉向我。因此,雖然詩人擔心神「掩耳不聽」(56節),但只要「從深牢」一開口「求告」(哀三57),就會發現神立刻「臨近」(哀三57)、好像從來沒有離開(參賽五八9;賽六五24)。那位「施行殺戮,不顧惜」(哀三43)的神,忽然發出了鼓勵和安慰;「不要懼怕」(哀三57)祂就像從前一樣對自己的百姓說過(參創十五1;創廿六24;書八1),因為拯救將要臨到(哀三58)!

3.信心的祈禱(哀三58-66)    

這段經文是求神報應仇敵的禱告,因為神應許「伸冤報應在我」(參申卅二35)。詩人在求神拯救的禱告(哀三52-57),得蒙垂聽之後(哀三58),求神報應仇敵(哀三59-66)。人若得蒙赦免,豈不該心中充滿饒恕嗎(參太十八21-35)?人若蒙神恩典,豈不應該更愛自己的仇敵嗎(參太五38-48)?但這些只是個人恩怨的原則,並不適合神的仇敵。雖然猶大被神管教是咎由自取,但那些被神用來審判猶大的器皿也是神的仇敵。他們設計謀害(哀三60-62)、嘲弄(哀三63)神的百姓,動機並非出於公義。 「求你觀看,他們坐下,起來,都以我為歌曲」(哀三63),指耶路撒冷「成為鄰國的羞辱,成為我們四圍人的嗤笑刺」(參詩七九4)。人只有徹底認清了自己的罪,才能求神「按著他們手所做的向他們施行報應」(哀三64);否則,「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參羅二3)。 「使他們心裡剛硬」(哀三65),指心上如蒙有帕子,不肯悔改。

也許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會疑惑,人若得蒙赦免,豈不應該心中充滿饒恕嗎?人若蒙神恩典,豈不該更愛自己的仇敵嗎。但這些只是個人恩怨的原則,並不適合神的仇敵。我們要知道除滅神仇敵的最好方法,就是「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因此面對抵擋神的世人,信徒不可濫用廉價的愛心、應許虛假的平安,以致他們心安理得地在無知之中走向滅亡,因為神說「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參結三18);因此每一個主的門徒都「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參腓二5),如求神「發怒追趕他們,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哀三66)。而除滅神仇敵的最好方法,就是「勸人與祂和好」(參林後五18)。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參羅五10),所以我們也當作基督的使者、替基督求世人與神和好(參林後五20)!

 

本章整首哀歌說出神的心不是想耶路撒冷遭遇災禍,不是命定黑暗,這一切都是暫時的,全都因眾民的罪。面對痛苦,仍要緊緊倚靠神,歸向祂,向祂舉手。我們縱然現在很痛苦,沒有出路,像被神圍困,但仍要倚靠耶和華,因耶和華的心滿有慈愛。求神讓我們坦然面對,承認自己的罪,在耶穌基督裡得潔淨,求神追趕所有抵擋神的人,「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使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在地如在天;也祝福所有在尚能夠悔改前,透過耶穌基督回到神面前的基督徒降臨,在耶穌基督裡盼望,得平安希望。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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