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神絕不是濫殺無辜的神,然而祂是痛恨罪惡,並定意要將罪惡徹底除去的神。爭戰時,要知道神的心意、方式、抉擇,要聽神的吩咐,要剛強壯膽。


申命記 (廿七) 戰爭的律法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賴老師

《申命記》中多次提到戰爭,摩西常常利用從埃及得拯救的事蹟來鼓勵以色列人勇敢上陣。這場爭戰對當時即將從約旦河東進入應許之地的以色列民來說,是當務之急。雖然神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們,但那地的居民是不會輕易放棄投降的。以色列人需要去爭戰,更需要知道爭戰得勝靠的是耶和華神。按影片進度《申命記》二十章1-20節,我們一起來聽聽賴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摩西在本章中,首先是以“不要膽怯”(申二十3)為參與戰爭的戰士所應該具備的主要素質,排除那些不適合參戰的,相信上帝同在,成為真正的“上帝的軍隊” 。我們面對各樣的事工時,是否也會膽怯?我們是否不顧一切強拉剛結婚的、家中有工程的、剛換新工作或尚未享受過工作果子的,這些不是甘心樂意的人,來參與自己覺得人力可能不足的事工?依照影片進度,我們先來看《申命記》二十章1-20節的經文:

 

申命記二十章

1.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

2.你們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3.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

4.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5.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

6.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

7.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

8.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9.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

10.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11.他們若以和睦的話語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12.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13.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給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14.惟有婦女、小孩、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15.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16.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17.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18.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19.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蹧蹋嗎?

20.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在這一章中,從鼓勵百姓剛強壯膽開始,進而曉喻他們有關戰爭的各項條例,包括豁免服兵役的條例,如何區別對待迦南境內的敵人和遠方邊境地區的敵人,以及如何保護使用所攻取的敵城中的樹木。在這些條例的字裡行間,滿了神對人的憐憫和公義。我們略作以下分享:

 

一.倚靠神的軍隊(申二十1-9)

當我們「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申二十1),如果只看自己、看環境,滿眼都是仇敵的「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申二十1),必然會灰心喪膽;惟有看到神的「同在」(申二十1),才能勝過人的「懼怕戰兢」(申二十1),祭司的工作是宣告因為上帝同在,所以不可以有「膽怯、懼怕、戰兢、驚恐」這四種畏戰表現。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申二十4),耶和華神是為祂的百姓爭戰的神,但這並不意味著百姓不需要付出代價,有時甚至是生命的代價。不是每個人在任何時候對神都有絕對的信心和麵對仇敵的勇氣,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擺脫世間的牽掛。 「恐怕他陣亡」,神憐卹這些人的軟弱,透過摩西讓以下四類人可以不去打仗,「他可以回家去」:

1.那些剛建造房屋的人;(申二十5)

2.那些剛種植葡萄園,尚未享用其收成的人;(申二十6)

3.那些尚未完成婚禮的人;(申二十7)

4.那些懼怕膽怯的人。 (申二十8)

前三類人所牽掛的,基本上就是當時的人生三件大事了。若因陣亡而沒能完成,的確是很大的遺憾。神憐卹人的合理需要,讓他們免於參戰,回家完成大事。第四類人的「懼怕膽怯」(申二十8),不僅會影響他們自己,還會影響到全軍的士氣,所以讓他們回家是更好的選擇。值得一提的是,聖經學者認為這種豁免兵役的條例只限於那些他們自發性的戰役,而不是神吩咐他們攻打亞瑪力和迦南人的戰役。因為在這些戰役裡,每個人都必須出去打仗。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申二十9),「官長」是文官,負責招募軍兵。 「軍長」是武將,負責率領軍隊。說明神要以色列軍隊有組織和分等級,所以有官長被任命為軍長率領百姓爭戰。

 

二.一般城邑的爭戰條例(申二十10-15)

神要以色列民區別對待他們要去攻取的兩類城市。第一類是在應許之地以外的城市,即「離你甚遠的各城」(申二十15),不是迦南地的民。對於一般的城邑,一定要先講和。如果城裡的居民肯順服,就不要殺戮。神的仇敵若拒絕神「和睦的話」(申二十10),就是定意堅持抵擋神,所以甘心作撒但工具的「男丁」(申二十13)就要被消滅淨盡。而「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申二十14)是可以接受神管理的,保留婦女、孩童與牲畜的性命,都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這是神的賞賜,也是歷史的定例。然而對以色列人來說,這只是對應許之地以外的城的作法。對應許之地中的各城,神的要求卻截然不同。

 

三.迦南城邑要滅絕淨盡(申二十16-18)

第二類是神所吩咐的,要將他們滅絕淨盡的迦南七族的所有城市。 「這些國民的城」(申二十16),指迦南地的城。從亞伯拉罕到摩西的時代,神已經用了四百多年等待這些城的居民悔改(參創十五16),但他們仍然拒絕離棄罪惡,已經惡貫滿盈。因此,上帝不再向他們「宣告和睦的話」(申二十15),他們只能等著被「滅絕淨盡」(申二十17)。 「滅絕淨盡חָרַם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表示要把得勝完全奉獻給神,作為神對惡貫滿盈的迦南人的審判。迦南地的居民甘心作「撒但的差役」(參林後十二7),如果留下他們,他們就會教唆百姓「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申二十18),以致整個民族得罪神、陷入死亡,破壞神的救贖計畫。

無論神將什麼人放在百姓手裡,百姓都要全力奮戰,神叫爭戰的,就去爭戰,神叫憐恤的,就去憐卹,神說不要爭戰的,就不與他們爭戰,就如不與摩押、以東爭戰一樣。這是軍事的指令,不容許我們自作主張。我們很難學習這種順服,因為思想往往與神背道而馳。我們要學習一心一意跟隨神,才能在爭戰中得勝。

 

四.敵人城中的樹木(申二十19-20)

「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申二十19),神爭戰是有憐恤的,也很環保,並不是只有仇恨、血肉橫飛的。 「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申二十20),神審判時決不手軟,但戰爭時並不牽連無辜,對環境仍有保護的心。古代圍城的軍隊砍伐樹木,目的是「修築營壘」(申二十20),製造「壘」即坡道(參撒下二十15)、「戍樓」即攻城台(參賽廿三13) 、「撞城錘」(參結廿六9)等攻城器械。但即使圍城久攻不下,百姓也應當信靠神,不能不擇手段地砍伐果樹用來攻城。因為神爭戰的目的是要對付撒但和「撒但的差役」(參林後十二7),並不是破壞祂所創造的生態環境。神在創造的時候,就把果樹作為恩典賜給人(參創一29),所以百姓不可「糟蹋」神所賞賜的。

我們讀舊約的時候,很重要的一點是要知道,耶和華神絕不是濫殺無辜的神,然而祂是痛恨罪惡,並定意要將罪惡徹底除去的神。爭戰時,我們要知道神的心意、方式、抉擇,要聽神的吩咐,並要剛強壯膽,知道自己的狀態,一心一意地投入,並且知道神是為我們爭戰的神,使我們進入豐盛的迦南美地。

 

儘管我們沒有親身去打過仗,對屬靈的爭戰應該並不陌生。我們是否相信一切的屬靈爭戰都是神幫助我們與仇敵爭戰嗎?當我們面對屬靈爭戰時,是否學會了不看環境、只看神,順服倚靠祂呢?願詩篇成為我們的宣告「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參詩二十7)。求主幫助我們全心全意跟隨神,全然信靠神,與神一同爭戰得勝。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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