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是應該要分享,不過不能濫用別人的愛心。神在意祂的子民能注重潔淨、善待奴僕、不行淫亂、慷慨待弟兄、看重對上帝的諾言及不貪婪。


申命記 (咫一) 第七、第八誡闡釋 .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賴老師

先前提到「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參申廿三1),當時迦南偶像神明的祭司,或用這個自我苦虐自己的風氣,來得神明的喜愛的;「私生子」 (參申廿三2),這裡表示可能亂倫所生的或是外邦民族的那些廟妓所生的;「亞捫人或是摩押人」(參申廿三3),他們曾經惡待神的百姓,可參考《創世記》十九章和《民數記》廿二章。這三項神所憎惡的,都不可入「耶和華的會」,意思就是,不能夠與神的百姓在一起。按影片進度《申命記》廿三章9-25節,我們一起來聽聽賴老師的分享

視頻176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在舊約聖經中,上帝其實還蠻重視環境、個人衛生的。除了屬靈的層面要聖潔,我們個人也應該要思考自己的日常活動,過一個衛生整潔的健康生活,而不是任由自己隨便過日子。繼續按影片進度,我們先來看《申命記》廿三章9-25節的經文:

 

申命記廿三章9-25

9.你出兵攻打仇敵,要遠避諸惡。

10.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

11.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

12.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

13.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

14.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

15.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

16.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17.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

18.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作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19.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20.借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藉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21.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

22.你若不許願,倒無罪。

23.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24.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

25.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農作物。

 

接著是講打仗的時候,紮營的時候的一些生活指示,包括這個打仗的人,當然都是男丁,那時候沒有女兵,都是男人去打仗的。晚上夢遺,即針對男人的規定,必須清洗乾淨才能重新入營。那這個代表著什麼呢?代表參與神的聖戰,必須自我有各種的心理和生理的預備。我們接續《申命記》廿三章9-25節略作以下分述:

 

二.戰爭的潔淨規定(申廿三9-14)

神說「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申廿三9)。每當去到戰爭時,即性命由關時,所有要求就會提到最高。我們要離開所有的惡。其一,神指示晚間夢遺的人要出到營外,傍晚要用水洗澡,日落了才可以入營,因為夢遺不潔淨。其二,在營外要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準備一把鍬,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神在幾千年前教導自己的子民要講究衛生,不能污穢神的營地,關注人類的健康,真是我們的慈父啊!感謝神!另一方面是因為耶和華神常在營中行走,與以色列人同在,要救護他們。

所以,神就吩咐以色列「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申廿三9),原來耶和華有所憎惡,祂不喜歡百姓夢遺、不潔淨、便溺後不處理沾污營地,祂是有感覺並清楚喜惡的!我們要愛祂所愛、惡祂所惡的人,我們的感情才能與耶和華連接,才能觸摸祂的脈膊,並明白祂的心意!

 

三.與逃奴、娼妓、借貸、許願及恩待鄰舍等有關的條例(申廿三15-25)

1.逃脫奴僕的規定(申廿三15-16)

神指示,「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申廿三15),這些「奴僕」可能是從外邦逃來的,並非本地的奴僕。神不喜歡人成為奴僕,所以吩咐百姓保護逃奴,不僅如此,還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申廿三16),讓他在神的國度裡有分。今天,神更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參西一13)。這條指令充分顯示了神的慈愛,對弱勢的關愛和保護,更顯示了對人權和生命的尊重。

2.迦南宗教中的淫亂(申廿三17-18)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申廿三17),「妓女」指迦南宗教中的廟妓。 「孌童」就是異教拜神儀式中的男妓。神滅絕迦南地民族是要杜絕此種惡風俗,為免得以色列人沾染。 「娼妓所得的錢和孌童所得的價」(申廿三18),都不能帶入耶和華神的殿還願,因為這是神所憎惡的。

3.借貸取利的規定(申廿三19-20)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藉給你弟兄不可取利」(申廿三20),這一段顯示借貸收取利息,並不是不公義的,不過因為以色列人彼此是兄弟關係,所以對自己的同胞就不可取利息。現今教會中若有借貸情事,即便「不可取利」,務必有牧者、傳道做見證人,並簽下具法律效力的保證書,不僅是藉貸關係的中保,更是保守「耶和華的會」不受仇敵攻擊,或絆倒人的憾事。

另放高利貸謀取暴利,自古視為惡事。但也不能一味地宣揚共產、無私奉獻,錢財都是個人勞動所得,私有財產必須受到尊重。這個條例在現在也有現實的指導意義。遵守這條例的必然蒙神賜福。

4.不可隨意開口許願(申廿三21-23)

這一條關於許願的例子,背後有一個更深刻的意思。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申廿三21),不只是許願要還。這裡特別講你許願,你口中說出的,口中所出就是你許願的言語了,這個言語本身不只是代表著你內心的表達,那是甘心的,所謂言為心聲,更是許願這個言語,其實言語已經創造了一種關係。神教導我們要誠信,不說謊,因為神是信實的神,祂希望我們也能誠實、守信,這是做人的起碼原則。但是現在世風日下,很多人都做不到了,我們基督徒應該發揮的作用,把自己當作活祭,在我們身上榮耀主名。關於「許願」的更多律法,可以查考《利未記》廿七章和《民數記》三十章註解。

5.恩待鄰舍(申廿三24-25)

「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申廿三24),與「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申廿三25),摩西年代當時出門在外,並不能隨處找到餐宿飯館,所以允許在別人的田間吃穗子或葡萄,可以供應旅行者的需要,若超過滿足自己的身體需要,都是被禁止的。古代民風淳樸,鄰裡互助,照顧窮人,對過往旅客也包容款待。神同時告誡被照顧的人不可貪婪,只取需要的部分即可。在中東地區,有的地方至今仍保有接待幫助過往旅客的古風。

 

從今天的經文可見,神在意祂的子民能「注重潔淨」、「善待奴僕」、「不淫亂」、「慷慨待弟兄」、「重視對上帝的承諾」及「不貪婪」。愛心是應該要分享,不過不能濫用別人的愛心。因此百姓之間就能保持一個和諧的關係,流露愛但是不被濫用。我們基督徒在這末世,要牢記神給我們的誡命: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同時我們也要牢記神的大使命:傳福音給萬民聽,直到地級。阿們! 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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