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做一個僅僅得救的基督徒,而是凡事都信靠主耶穌,順服主耶穌
路加福音–弱勢的福音.路加的見證(廿四)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康老師繼續講述《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7-34節,耶穌提醒我們,我們若在心裡接受神的權柄,尊主為大,讓祂作王,我們就在神的國度裡。先前我們讀到有人抱嬰孩來要耶穌摸,而門徒阻止責備這些人。耶穌卻接納小孩子,並說明要承受神國必須像小孩子。耶穌進一步地通過比喻,教導和神蹟,來告訴眾人誰才能進入神的國。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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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嬰孩的信心,乃是單純的信心,一點也不復雜,主要是指要像小孩子般謙卑。接著富足的官向耶穌求問尋求永生之道,而非神的國。當人得著世上的一切好處後,心中只有一個結:如何能永遠不死享受一切呢?我們先來看經文: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17-34
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1.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麼。
「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太十八4)。回想自己得救的經歷,聖經也沒讀多少,當時的確什麼都不懂像「小孩子」(路十八17),就是被神的愛吸引,順服聖靈的感動和主內家人的邀請,神就讓我們進到祂的國里,人生從此不再一樣。按著康老師視頻的經文進度,繼續先前做以下分段,讓我們再一起來思考,主耶穌所看重的神國公民的特質是什麼:
四、超越世界纏累的人(路十八18-30)
富有的少年官來問耶穌怎樣能承受永生,耶穌說他只缺少一件事,就是要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然後來跟從耶穌(路十八22)。但這人聽了耶穌的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做不到耶穌所說的。少年官犯的兩個錯誤:首先,他以為他可以靠遵守律法而承受永生,當他被耶穌用最大的兩條誡命挑戰時,即愛神(跟從耶穌)和愛人如己(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他就發現自己做不到了,因為他無法超越愛錢財的心態。其次,那少年官只看見他自己的不能,並沒有看見神的凡事都能,所以就憂憂愁愁的走了,與耶穌和永生失之交臂。
五、真正認識並順服耶穌的人(路十八31-34)
這是主耶穌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第三次嚴肅地向門徒宣布十字架的道路。這次受難預言的細節最多,不但提到十字架,同時也提到了復活(路十八33),這是路加獨有的記載。 《路加福音》又另外四次記錄了主耶穌暗示自己的死(路五35;路十二50;路十三32-33;路十七25)。 「外邦人」(路十八32),指羅馬人。雖然門徒們已經跟隨主耶穌三年,真誠地相信祂是神的兒子基督,也一直順服祂,但他們仍然是屬靈的瞎子;在看到十字架和空墳墓之前,「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路十八34)。
感謝主耶穌,「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十八27)。讓我們這些外邦人能夠被主所選召,能夠有機會進入神國的筵席。求主耶穌幫助我們,不只是做一個僅僅得救的基督徒,而是凡事都信靠主耶穌,順服主耶穌,每天存謙卑的心活在神面前。聖靈求祢來光照我們,讓我們超越世上的一切纏累,以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一心為主而活,一生跟隨主。求神幫助我們的生命,具備神國公民的特質。阿們!明天康老師會從《路加福音》第十八章35節及第十九章來引述分享。以馬內利
阿們感謝神!願主紀念祂僕人!
阿們!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