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主是義的一樣」我們能活出公義的生活,而不是罪惡的生活,是因為我們被賜給了耶穌的義,祂是義的。我們擁有活出公義生活所需的資源!
約翰書信–約翰一書 (十八)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劉老師
使徒約翰提到罪與神兒女的身分不相稱,「凡犯罪的,就是違反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顯示罪的本質就是故意違背神的律法、主動悖逆神的旨意。人常為自己的罪找藉口,用生理、心理、文化、環境、遺傳、無知等因素來掩飾罪、淡化罪;但約翰卻宣告,罪的本質就是人的內心抗拒神的律法,所以不符合神兒女的身份。繼續影片中再帶領我們進入《約翰壹書》三章 4-8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劉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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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與主耶穌的作為不相稱,一方面,「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約壹三5),結束罪轄制人的能力,所以蒙救贖的信徒不應該持續犯罪。另一方面,「在祂沒有罪」(約壹三5),所以「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會沉溺於罪。人若常常犯罪,是因為並沒有得救,所以「未曾看見祂」(約壹三6)、沒有經歷過基督的同在,也「未曾認識祂」(約壹三6)、不認識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所為。我們再來看《約翰壹書》三章 4-8節的經文:
約翰壹書三章 4-8
4.凡犯罪的,就是違反律法;違反律法就是罪。
5.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6.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一開始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壹三3),我們向著這目標進發,主有多潔淨,我們就怎樣潔淨自己。但單靠自己是不能潔淨的,要靠主來幫助我們。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約壹三5) ,耶穌來到世上就是作這工,耶穌改變門徒和祂身邊那些跟隨祂和得著祂醫治的人。
我們想想那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參約八3-11),她被法利賽人帶到主面前,她充滿懼怕,滿面羞愧,無地自容。但當她和耶穌對話後,所有人從大到小離開現場,因為他們羞愧,不敢面對耶穌;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約八7)。而這婦人卻充滿自信,她真的得著主的愛,她的罪和羞愧被除掉,因為主與她同在。耶穌和門徒相交多年,祂的門徒像彼得和約翰都越來越像祂;當聖靈住在他們心裡,他們的生命就有內在的改變。
「行義的才是義人」(約壹三7),使徒約翰不允許我們將信仰的義與公義的生活分開。如果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而成為義人(羅三22),就必活出公義的生活。一個人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確保自己在神面前是義人。這意味著他在神面前有正確的地位。它不僅僅是指“無罪”,而是指“無罪,有正確的地位。”它所指的是有善的存在,而不僅僅是惡的消失。使徒約翰並不是說我們靠自己的義行在神面前成為義人——聖經清楚地教導我們,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而成為義人——然而,在耶穌裡的義將在我們的生活中顯明出來。顯然,有些人教導我們說,你可以在神面前成為義人,即使你的生命中沒有任何義的證據——使徒約翰正在駁斥這個觀點。 「正如主是義的一樣」我們能活出公義的生活,而不是罪惡的生活,是因為我們被賜給了耶穌的義,祂是義的。我們擁有活出公義生活所需的資源!
使徒約翰寫信是為了抵擋對他那個時代的基督徒造成威脅的誘惑。也提醒我們「不要被人誘惑」(約壹三7),因為「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7)。一個人不是因為「行義」才成為「義人」,而是成為「義人」後就會習慣地「行義」(太七15-20)。 「義人」認識了公義的主(約壹三5)、有了公義的生命(約壹二19),就會越來越像基督(約壹三2-3)、越來越與神兒女的身份相稱。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