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地拿會堂」可能由這些獲得自由的羅馬奴隸的後代建立的。
羅馬書–教會之建立與信徒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黃老師
我們繼續來看《羅馬書》,有關羅馬教會的建立,傳統的說法是「利百地拿會堂」(徒六9),於公元30年的五旬節,有一批人從羅馬上耶路撒冷去,領受彼得的見證,在那三千個悔改的人中間,然後返回羅馬建立教會,以後在耶路撒冷就有一個「利百地拿會堂」。我們一起來聽聽黃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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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羅馬有一個福音興盛但尚未成熟的教會「利百地拿會堂」,「利百地拿會堂」(徒六9)意思是「自由人會堂」。羅馬將軍龐貝(Pompey)曾俘虜了不少猶太人,後來又在羅馬釋放了他們。當時耶路撒冷可能有十二個會堂,來自世界各地到耶路撒冷朝聖的猶太人除了到聖殿獻祭、禱告,平時還到各自的會堂聚會。司提反可能帶著說希臘話的門徒到這幾個會堂,向各地來守節的猶太人傳福音,所以激怒了他們「起來和司提反辯論」(徒六9)。 「利百地拿會堂」可能由這些獲得自由的羅馬奴隸的後代建立的。 「利百地拿會堂」大多數信徒都不認識保羅,於是保羅決定寫一封信介紹自己。 《羅馬書》的主要內容是記錄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信,包括他對基督教信仰、罪和救恩的看法。這本書的前半部分講述了個人救贖的基本真理。
當時有稱利百地拿會堂的幾個人,並有古利奈、亞歷山大、基利家、亞細亞各處會堂的幾個人,都起來和司提反辯論。 (徒六9)
《羅馬書》完成後約8年,即主後64年,羅馬被一場大火所吞滅,尼祿皇帝把基督徒當作替罪羔羊來逼迫,保羅可能在這次逼迫中殉道,被斬首於奧斯田大道(Ostian Way)旁的亞奎撒斐亞(Aquae Salviae,即現代的Tre Fontane),他的墳墓在「城外聖保羅」(San Paolo fuori le Mura)大教堂的祭壇底下。
從羅馬書二17-24節是對著當時羅馬的猶太人說的,但也是警告所有自以為屬靈、重生得救的人。猶太人有屬靈的特權,也有屬靈的責任。今天信徒擁有神兒女的身份和地位,又有神的話做引導,如果我們的行事為人和世人沒有兩樣,這些都要成為我們的額外定罪的依據。
羅馬書第二章17-24
17.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18.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
19.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1.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22.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23.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24.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保羅引用了幾個舊約人物和事件來說明羅馬書中榮耀的真理。亞伯拉罕信神,因此他不是因行為稱義而是因信稱義(羅馬書四1-5)。在羅馬書四6-9,保羅提到大衛重申同樣的真理:“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保羅用亞當的例子向羅馬人解釋繼承的罪這一教義,用撒拉和以撒,這應許的孩子,來表明基督徒是通過基督被神的聖恩應許的孩子這一信條。在第九章到第十一章,保羅回顧了以色列國的歷史,宣告神並沒有完全徹底地拒絕以色列(羅馬書十一11-12),而是允許他們“失腳”,直到全數外邦人得救。
羅馬書第四章 1-9
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正如戴維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羅馬書第十一章 11-12
11.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
12.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學習羅馬書的一個很好的方法,是看本書為保羅與一位不具名的反對者的對話。當保羅在闡釋福音時,他好像聽見這位反對者對各個論點提出反駁。使徒保羅給這位反對者所提出的問題逐一回答。在面對神恩典的福音時,人的各種主要反應態度,保羅都一一加以處理回答。有時候反對意見是清楚說明的,有時候只是引伸出來的。不論是明說還是引伸的,都圍繞著福音,這好信息就是人可以在守律法以外,憑著神的恩典,透過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得拯救。感謝讚美主!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阿們!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