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孫的故事,我們看到他放蕩不羈,隨心所欲的性格,外面剛強卻擋不住別人的糾纏威逼,可以徒手擊殺獅子和三十個敵人,卻沒有能力守住神的誡命。
士師記–士師時代 (六)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神興起士師來拯救以色列人,也讓以色列人明白,拯救是神的工作,他們當以神為王,就不會經歷黑暗。這也是《士師記》的主題,他們不以神為王就不會享有太平。如果以神為王,神完全可以在弱勢的群體中興起拯救者來拯救他們。其實參孫是個軟弱任性的人,但是參孫的任性也被上帝用來成就上帝的心意。當然,不是說上帝喜悅參孫的任性,但即使參孫是任性的罪人,仍然可以被用來成就上帝的心意。按影片內容《士師記》十四章10節至十五章5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我們將採逐章分享,以下文字版做《士師記》十四章的分享。從上一章我們知道參孫的出生是神親自介入,讓不能懷孕的瑪挪亞的妻子懷孕生下了參孫,並且特別揀選參孫從出生到死做拿細耳人,也就是一生歸神所用的人。然而事情的發展卻不是這樣,我們看到的是一個隨心所欲,任性妄為的成年參孫,一個根本不把神的律法放在眼裡的人。依逐章進度,我們先來看《士師記》十四章1-20節的經文:
士師記十四章
1.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他是非利士人的女兒。
2.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3.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
4.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5.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6.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7.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他;
8.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
9.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10.他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裡設擺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
11.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
12.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
13.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
14.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
15.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詔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
16.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
17.七日筵宴之內,他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
18.到第七天,日頭未落以前,那城裡的人對參孫說:有什麼比蜜還甜呢?有什麼比獅子還強呢?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
19.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
20.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士十四9),我們當然很容易將令參孫陷於窘境的好吃習慣作道德性的解釋。如果他不是吃了不潔的獅子屍體上的蜜,就永遠不會想到那個令人致命的謎語;如果不是那非利士女子那樣的令他神魂顛倒,他就不會在蜜月期間被枕邊人騙去他的秘密了!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死獅內的蜂蜜(士十四1-9)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士十四1),參孫用來稱呼非利士的「女子אִשָּׁה」,原文指〝女人、婦人〞,與《士師記》中形容未婚女孩的「女子בַּת」(參士十一4)不同,可能指離過婚的婦人或寡婦,這個字也用來稱呼大利拉(參士十六4)。參孫向父母禀告並請求娶非利士女子為妻(士十四2),說明他孝敬父母之心還是有的。他的父母顯然是明白神的律法的人,他們的第一個反應是反對,因為與外邦女子通婚是違背神的律法的(參申七1-4),況且非利士人是當時以色列最大的仇敵。參孫的父母用「未受割禮的」(士十四3)名字來稱呼非利士人,含有鄙視的意思,因為他們不是與神立約之民。既然參孫堅持自己的選擇,神就藉著他的軟弱來對付仇敵,所以說「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士十四4)。正如神任憑約瑟的哥哥把他賣到埃及,也任憑門徒猶大出賣主耶穌,無論人怎樣軟弱、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結果都能被神用來成就祂美意。神的目的是「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士十四4),而不是讓百姓脫離非利士人的「轄制」(士十四4),神的計劃是藉著參孫的經歷和失敗來喚醒百姓,而不是用他來製服仇敵。
然而在參孫的再次堅持之下,他的父母還是答應了這樁婚事,「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士十四5)。參孫在亭拿做了兩件令人遺憾的事:
1.他在亭拿的葡萄園遇見「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士十四5),「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士十四6),使他力大無比,徒手將獅子撕裂。身為一個拿細耳人,參孫私自去葡萄園那裡,違背了不可接近「葡萄樹所結的」(參士十三14)律例。從參孫要瞞著他的父母來看,參孫基本上就是明知故犯,完全不把神的律法放在眼裡,更不用說謹守遵行了。
2.「過了些日子」(士十四8),當他和父母再次下到亭拿時,一群蜜蜂己經在被他殺死的那隻獅子築巢,可能在尚存乾化的骨架中做巢造蜜。無視於「一切不潔之物」(參士十三4)之律法,「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士十四9),參孫不僅自己從獅屍中取蜜吃,還給不知情的父母吃,將他們也陷在不潔淨之中。
到此為止,參孫毫無顧忌地違反了拿細耳人不可挨近死屍的條例(參民六6);還給他父母吃,讓他父母也違反了食物潔淨的條例(參利十七15)。幾乎神要他和父母「都當遵守」(參士十三14)的誡命全都違背了,除了「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參士十三5)。
二.因謎語擊殺三十人(士十四10-20)
婚筵系設在新娘家中,顯然有別於一般的以色列人婚筵。 「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士十四10),婚宴基本上是青年人在一起喝酒,可能指參孫在筵席上隨眾飲酒,違反了拿細耳人「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參士十三14)的條例。這三十個人是「眾人看見參孫」(士十四11)後才請來陪參孫的,很可能是他們害怕參孫「將獅子撕裂」的力量(士十四6),想防備他,所以七十士譯本把「眾人看見參孫」譯成〝當他們害怕他的時候〞。而參孫可能是看出了他們的敵意,所以故意出了謎語挑戰他們。 「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士十四12),當時的婚宴通常為期七天,陪伴的人可能是婚宴中「女子」的親友。
過了三天(士十四14),那些非利士人猜不出來,就顯出他們兇殘的本性,用火燒房子來威脅參孫的妻子(士十四15),要她去向參孫討謎底。起初參孫不肯,但最後擋不住妻子天天哭鬧的攻勢(士十四16),到婚宴的第七天被逼告訴她謎底(士十四17)。然後他的妻子把答案給了她的本國人,使參孫敗了這場賭注。 「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士十四18),「母牛犢」指未生育過的小母牛,通常不用來耕田。 「用我的母牛犢耕地」這話不只參孫知道非利士人計謀,也暗示非利士人與參孫的妻子有染。從夫妻之間的互動以及參孫用「母牛犢」 稱他妻子來看,這個一見鍾情的涉外婚姻基本上沒有互敬互愛的基礎。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士十四19),其他的士師最多只有一次提到「耶和華的靈降在」他們身上,唯有參孫四次被「耶和華的靈」(參士十五14)感動。這裡「感動」一詞略有不同,「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參士十三25) 是指拍擊;「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士十四6)、「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士十四19) 是指推壓的意思。參孫是個不敏感於聖靈的人,像這樣的器皿,神是採用不同的方法來使用。在「七日筵宴」(士十四12)結束前,參孫的妻子出賣了他(士十四18),所以參孫發怒離開,這個婚禮可能並未真正完成。參孫的任性「殺死了三十個人」(士十四19)隨即離去,岳父以為他放棄了妻子,這對新娘是一個奇恥大辱,所以立刻把女兒嫁給了曾經參加婚宴「參孫的陪伴」(士十四20)。
參孫的故事在本章才正式開始,我們就已經看到他放蕩不羈,隨心所欲的性格,外面剛強卻擋不住別人的糾纏威逼,可以徒手擊殺獅子和三十個敵人,卻沒有能力守住神的誡命。當我們繼續讀下去時,我們會看到參孫更多的人性弱點和對神律法的背逆。求神打開我們屬靈的眼睛,看見我們自己的軟弱和背逆,看見神的揀選和救恩的寶貴,好讓我們過一個不隨從肉體單單隨從聖靈的生命。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