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參孫作以色列士師從未成功地救拔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欺壓。驕傲會使我們將神所成就的工作之榮耀歸於自己,凡是出於肉體的,都是以自我為中心。
士師記–士師時代 (七)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士師記》記載了神如何使用13位士師來拯救以色列百姓脫離外幫的欺壓。參孫是13位中的最後一位,聖經用了四章的篇幅(《士師記》十三章至十六章)來記錄參孫的一生,比任何別的士師都長。參孫與別的士師相比向神禱告,聖經只記錄了兩次,其中的一次在本章18節,另一次在第十六章28節。但他兩次的禱告神都應允了。他兩次的禱告都是大有信心,以致於他出現在《希伯來書》十一章32節的信心偉人名單中。繼續按影片進度《士師記》十五章至十六章1-5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因影片以士師人物主題做綜述,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我們採逐章分享,以下文字版做《士師記》十五章的分享。讀參孫的故事的時候,常常覺得好可惜。他在母腹中就被神撿選,神賜給他超乎常人的力氣,他本是可以解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欺壓,將百姓轉向神的。不過,參孫的故事也讓我們看到,神可以使用任何人,任何事,來成就祂的旨意。依逐章研讀進度,我們先來看《士師記》十五章1-20節的經文:
士師記十五章
1.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
2.說:我估定你是極度恨他,因此我將他給了你的陪伴。他的妹子不是比他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他吧!
3.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4.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
5.點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6.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他的父親。
7.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
8.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盤的穴內。
9.非利士人上去安營猶大,布散在利希。
10.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
11.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盤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
12.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
13.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盤帶上去。
14.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
15.他看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
16.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
17.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中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18.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
19.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20.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參孫的人生起伏,功過參半。因著他的功績,他成為以色列第十三任士師,共「二十年」,但這二十年非利士人仍然「轄制以色列人」,這場仗尚未打完。參孫看中的妻子、妓女和情人都是非利士女子,可能她們比以色列女子更擅長吸引男人,接著故事以參孫思念「他的妻」(士十五1)開始。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報復妻子岳父被殺(士十五1-8);
亭拿地區「割麥子的時候」(士十五1),大約是陽曆五、六月間,參孫的婚姻可能是妻子婚後仍住在娘家,「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士十五1)帶禮物去探訪,這是迦南人流行的婚姻習俗。參孫的岳父已經收過了參孫的聘禮,所以自知理虧,也可能害怕參孫的力量,所以提議娶「她的妹子」(士十五2),以避免報復。 「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士十五3),這句出於血氣的狠話,是因為參孫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
「狐狸שׁוּעָל」(士十五4),原文可能是「胡狼」或「野狗」。 「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地捆上」(士十五4),增加了動物的恐懼與慌亂,此時若再「點著火把」(士十五5),野性的求生就更無法受控。再加上亭拿的收成季節是在五、六月間,天乾物燥,禾堆很容易著火。非利士人自己的莊稼被燒毀了,「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士十五5),他們損失慘重,所以遷怒於「婦人和她的父親」(士十五6),更加引發
參孫的報復「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士十五7)。 「連腿帶腰都砍斷了」(士十五8)原文是“小腿在大腿上”,可能是摔角用語,意思是“殺人成堆”。參孫用狐狸火攻非利士人,導致非利士人殺死參孫的岳父與新娘為報復,參孫又用進一步的殺戮來報復。參孫攻擊非利士人的主要動機是發洩怒氣和報私仇,而不是為了按神的旨意去拯救以色列人。參孫知道非利士人必會報復,所以沒有回家,躲到猶大境內「以坦盤」(士十五8),懸崖的山洞裡避風頭。
二.捆綁送到非利士人手裡(士十五9-17),
參孫是但支派的人,非利士人卻「上去安營在猶大」(士十五9),因為參孫躲在猶大支派的境內。參孫雖然活在肉體裡,卻比猶大人強得多,參孫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士十五11),固然是出於血氣的報復心理;但猶大人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十五1109日。 「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盤帶上去」(士十五13),參孫從來沒有傷害弟兄,而是甘願受綁,這正是他對神的信心。神藉著參孫身上的這一點點信心和美德,顯明了神百姓墮落後的可憐光景。今天,也有一些信徒對於拯救靈魂、與仇敵爭戰沒有勇氣,對教會內部的是非紛爭卻很有興趣;指責那些活在肉體裡的「參孫」時很起勁,卻看不見自己是甘心順服世界「轄制」的猶大人。
現在猶大人分不清誰是仇敵、誰是弟兄;不但不敢抵擋一千非利士人(士十五15),反而興師動眾地動員三千人去捉拿參孫(士十五11),把神幫助他們爭取自由的器皿當作麻煩。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士十五14),顯示一股巨大的力量臨到參孫身上,這是第四次聖靈感動參孫。參孫輕易地掙斷捆索,隨手撿起地上「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士十五15),來擊殺一千非利士人。 「未乾的驢腮骨」原文可能是“新鮮的驢顎骨”,比較重,而且不易碎。不過參孫用這樣的武器,卻違反了拿細耳人不可挨近死屍的條例(參民六6),這也是參孫一生中唯一使用過的武器。 「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士十五16),這是參孫誇勝的詩歌是兩節四拍的對句,他又將那地取名為「拉末·利希」(士十五17),原文的意思是「腮骨的高處、腮骨岡」,這個地名代表了參孫的驕傲。
三.參孫的禱告(士十五18-20),
驕傲會使我們將神所成就的工作之榮耀歸於自己,參孫在肉體上、精神上皆感到精疲力竭。 「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士十五18),在個人的大勝利以後,他的態度很快消沉,變為自艾自憐--「豈可任我渴死呢?」。我們常在做出極大的努力,心力交瘁之後,情緒容易受損。在大的成就以後,常會有嚴重的情緒低落。當受到傷害時,不要以為神對我們有所虧欠,記得要避免這種試探!是祂的大能使我們得勝的。要讓我們的態度、行動、言語,專心以神為中心,更不要高舉自己。 「精神復原」(士十五19)的原文是「祂的靈回來了」。 「隱‧哈歌利」(士十五19)的意思是「求告者之泉」,這個地名代表了參孫的迴轉與謙卑。 「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士十五20),從這一節看出,自從這次大勝非利士人之後,以色列人立參孫為士師。
在參孫作以色列士師的二十年中,他從未成功地救拔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欺壓。關於他的記載,只是一些零星的、個人擊殺敵人的故事。作為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的拯救者,如果參孫能忠於神的呼召,照神的旨意將他的一生真正地奉獻給神,真不知神能藉著他成就何等的大事呢!求主幫助我們多禱告,多尋求,遵行神的例律典章,活出蒙神喜悅的生活,活出神給我們的命定與選召。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