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逃荒的動機到結局,足見以利米勒一家的行徑一錯再錯。錯誤的選擇與錯誤的行動,最終僅存拿俄米之家,公頃間只剩下三個寡婦。


路得記苦難下的一家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胡老師

如果說《士師記》是一卷“失敗之書”,《路得記》就是一卷“希望之書”。 《路得記》的希伯來名是「路得書卷מגילת רות‎‎ / Megilath Ruth‎」,記述了士師時代初期,摩押寡婦路得跟隨婆婆拿俄米在困苦中回到猶大伯利恆,後來嫁給波阿斯的故事。他們的後代包括以色列歷史上最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和拯救全人類的彌賽亞基督,波阿斯和路得的名字被列在耶穌基督的家譜上(參太一5)。在聖經裡,只有《路得記》和《以斯帖記》是以婦女的名字命名的,這兩卷書在神救恩的歷史裡都起了生死攸關轉折作用,路得是一位外邦女子,嫁給了以色列人;以斯帖是一位猶太女子,嫁給了外邦的君王。路得和以斯帖兩位姊妹都是不計代價順服神的榜樣,摩押女子路得的信心宣告是:「祢的國就是我的國,祢的神就是我的神」(路一16),而以斯帖的信心宣告是:「我若死就死吧」(參斯四16)。依影片進度探討《路得記》一章1-10節,我們先來聽聽胡老師的分享

影片223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路得記》的背景開始於死海東北面摩押地的異教鄉村,然後轉移到伯利恆。這個記載在聖經中真實的故事,發生在以色列敗落和悖逆的低沉時期,那個階段被稱為士師時代。因為飢荒,以利米勒和妻子拿俄米離開以色列的家往摩押地去。按研讀進度我們先來看《路得記》一章1-10節的經文:

 

路得記 一章 1-10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飢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

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他兩個兒子。

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十年。

5.瑪倫和基連兩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6.他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他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7.於是他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8.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9.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他們親嘴。他們就放聲而哭,

10.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剛才所讀的經文讓我們看到故事剛開始,就是一連串的悲劇。故事說到一個家庭,先是遇到飢荒,後來丈夫死亡,再接著兩個兒子死亡。事情發生的沒有細節,但很緊湊,製造了一股強烈的悲傷氣氛。我們把《路得記》當作人生戲劇的舞台,神正是這場人生悲喜劇的導演,路得是這場戲劇的主角,拿俄米的家族是這場戲劇的展開者。奇妙的是,全部的劇情都圍繞著拿俄米的人生之苦,透徹地展開其名字喻意中的甜蜜與其盼望終得著實現的美好。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人的盡頭神的起頭(得一1-5)

「士師秉政的時候」(得一1),就是士師管理以色列的時代。此時可能是士師時代初期、「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參士三14)的時候。 「摩押地」(得一1)在死海的東南面,位於亞嫩河和撒烈溪之間,居住在那裡的摩押人是羅得的大女兒亂倫生出的後代(參創十九37)。 「寄居」(得一1),表示這家人只是想到摩押地暫住一段時間,等過了飢荒再回來。 「伯利恆」(得一1)原文是“糧食之家”,是耶路撒冷附近一個盛產糧食的地方。連「糧食之家」都「遭遇飢荒」(得一1),說明絕不是偶然的自然災害,而是因為百姓不肯以神為王(參出十五18),「各人任意而行」(參士廿一25)。同樣,當我們「任意而行」的時候,神也會叫我們「遭遇飢荒」,興起環境來提醒我們。

「以利米勒」(得一2)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我的神是王”,表明他父親生他的時候,心裡是以神為王。但到了他這一代,百姓卻不再以神為王,甚至「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參士二10),所以才「國中遭遇饑荒」(得一1)。這位一家之主卻不是在飢荒時回轉到神面前,認罪悔改,而是「任意而行」,別人都沒有跑,他卻帶領全家離開應許之地,到摩押人那裡去寄居,希望能靠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拿俄米」(得一2)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我的喜悅、甜”,表明她父親生她的時候,感受到神祝福的甜蜜。但到了她這一代,卻生出“瑪倫”(得一2),意思“有病的”,還有“基連”(得一2),意思是“虛弱、憔悴”。瑪倫、基連這些名字都曾在主前14-12世紀的烏加列文獻(Ugarit Texts)中出現過,是典型的迦南名字,顯示以利米勒效法迦南人給自己的孩子取了名字。律法禁止以色列人與迦南人通婚(參申七3),也禁止摩押男人進入耶和華的會(參申廿三3),但並沒有禁止與摩押人通婚。 「俄珥巴」、「路得」(得一4)都不是希伯來名字,原文的意思並不能確定。 「俄珥巴」的意思可能是“羚羊”,而「路得」意思可能是「友誼」。以利米勒帶領全家去摩押地,只不過是想暫時逃荒,以為躲過飢荒就好了,結果卻成了“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得一4),這家人在摩押地住了十年以後,兩個兒子也被黃土常埋在摩押地之下,只留下兩個年輕的寡婦伴著早已喪夫的婆婆拿俄米。

以利米勒和拿俄米的抉擇在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中都可能遇到。 而他們最終的選擇對於我們並非罕見。 很多的時候,我們都選擇肉體,跟隨能夠滿足我們物質需求的道路。 這樣的選擇在人看來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在神看來卻是遠離神和神的祝福。 「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得一5),這裡的「剩下」指的是神的百姓,拿俄米在摩押地的處境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悲慘。

 

二. 從摩押地歸回(得一6-10)

然而,神不會長久讓祂的百姓陷在悲慘中,祂定意拯救。此時可能是神興起士師以笏,制服了摩押人,早已沒有飢荒,而且「國中太平八十年」(參士三30)的時候。神一直等到拿俄米在摩押走投無路、完全失去了倚靠和盼望以後,讓拿俄米聽到「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得一6)。這個年紀老邁的拿俄米,在異地他鄉生活了十年的寡婦,心中重新燃起對神的盼望。 她決定歸回,「於是她和兩個媳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得一7),我們看到,這段日子三個寡婦相依為命,兩個兒媳婦跟婆婆的感情日益增長,連兒媳婦也希望跟婆婆一併回到伯利恆去,但是拿俄米不想拖累。拿俄米把現實的難處擺在兩個媳婦面前,希望她們作出現實的選擇,「回娘家」(得一8)再嫁。 「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得一8),我們相信拿俄米雖然遠離了神的應許之地,她在她的家中仍然敬拜以色列的獨一真神。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得一9),拿俄米知道兩個媳婦要跟隨的代價,她也祝福兩個媳婦「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希望她們留在自己的家鄉摩押地,改嫁,重新生活。她的信仰影響到兩個摩押地的媳婦俄珥巴和路得。 「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得一10), 兩個兒婦都願意跟隨拿俄米回去。

 

從逃荒的動機到結局,足見以利米勒一家的行徑一錯再錯。錯誤的選擇與錯誤的行動,最終僅存拿俄米之家,公頃間只剩下三個寡婦。然而,當她得知神眷顧自己的百姓重新賜糧食給他們的時候,她從一錯再錯的歧途中向神迴轉,且在臨行前打發兩個摩押的兒婦回她們本國和改嫁“新夫”重新生活。我們承認,在很多的時候我們會被這個世界引誘離開神,但是神卻是信實和忍耐的,神眷顧祂的百姓,必然溫柔地帶領我們歸回。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收藏(0)
請登入加入書籤 關閉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