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神的應許,人的困境,撒萊決定用自己的方法成就神的應許。然而夏甲是埃及人,況且神要祝福的是從亞伯蘭家所生,並不是從她妻子以外的女子所生。
創世記 (十八) 你的後裔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康老師
我們讀到了他第一次矇騙法老說妻子撒拉是自己的妹妹,後來他與侄子羅得分開,又跟諸王交戰。 《創世記》十五章開始,是神和亞伯蘭討論關於他的後代。雖然亞伯蘭仍有軟弱,但他在人類第一次大戰(參創十四)中表現出色。當我們跟隨神,擺上順服、信心,神會賜福給我們,接著是神和亞伯蘭討論關於他的後代。繼續影片經文進度研讀是《創世記》十五章及十六章1-5節,我們先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影片18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神在這次向亞伯拉罕重申應許時還附帶解釋說,他的後裔在承受迦南之前,先要在一個外邦的地—-埃及寄居400 年(創十五13),當亞伯拉罕100 歲,撒拉90 歲,神應許給他們後裔。同時,神也設立了割禮的約,來分別神的百姓,直到基督降世的時候。我們先來看《創世記》六章6-22節這段經文:
創世記十五章
1.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像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害怕!我是祢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
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3.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4.耶和華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5.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7.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8.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9.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10.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11.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
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4.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15.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6.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出哈蘭的時候,亞伯蘭七十五歲,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他八十六歲。所以《創世記》十五章中的亞伯蘭,大約是八十左右。神沒有應許亞伯蘭有名有利,神應許他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創十五5),多得不可勝數。正當亞伯蘭對於有後嗣不抱希望時,神應許他的後裔要多得超乎想像。神所賜的福真是叫人意想不到!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 後嗣的盟約(創十五1-6)
神說「你不要害怕」(創十五1),可能因為亞伯蘭擔心得罪了四王會遭到報復。當我們在得勝之後,自己的心思一出來,立刻就會看到環境中的難處,心裡產生「懼怕」,這時唯一能堅固我們的「盾牌」,就是神自己的話語。 「我是你的盾牌」(創十五1)意思是「我必保護你」。亞伯蘭兩次說他無兒子(創十五2-3),神的賞賜和應許怎能成就?神知道亞伯蘭的情況,並沒有生氣,明明白白地跟他說「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創十五4)。神於是領他走到外邊,應許他的後裔像天上的星「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十五5),這是神給他的兆頭,「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祂的義。他真信他會成為大國,他信他本身所生的才是後嗣。
二. 神再立約(創十五7-21)
當亞伯蘭信神,神說要把這地賜他為業(參創十五7),但亞伯蘭仍有一些懷疑,於是他向神提出自己的疑問,「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地為業呢?他所擁有的只是神的應許。 「每樣劈開,分成兩半」(參創十五9-10)所描述的景象,就是當時的人立約的儀式,不過通常是由立約的雙方一同走過切割的肉塊中間。 「有鷙鳥下來」(創十五11)、「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創十五12),都暗示這約面臨屬靈黑暗勢力的干擾,但神特意要在這樣的「大黑暗」中堅立祂自己的約,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二9)。
「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創十五13),預言以色列人將下埃及,最後被法老王「苦待他們四百年」(創十五13) 。他們會在埃及被苦待四百年(參出一8-14),出來的時候會帶著許多的財物。 「到了第四代」(創十五16),從雅各下埃及,到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正好是「第四代」(參出六16-20)。 「亞摩利人」代表所有的迦南民族,他們敬拜諸多偶像,焚燒兒女為祭,行各種邪術,是神所憎惡的(參申十八9-12)。神要把這地給亞伯蘭,但這地上的亞摩利人罪孽還沒有滿盈,所以要再等幾百年。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創十五18),神自己以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顯現,並經過祭物的屍體各部分;當亞伯蘭看見時,神表示這是單方面的約。 「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創十五18),透過引用亞伯蘭的後裔將要繼承的特定土地,神清楚地表明這不是一個象徵性的屬靈應許。這是真的,透過這個應許,以色列人將繼承真正的土地。神立約會把迦南11族的人趕出去(創十五19-21),把這土地全賜給亞伯蘭。
耶和華為了增強亞伯蘭的信心,還真是煞費苦心,用了許多異象、儀式來保證,但就是不立刻給亞伯蘭後裔。 〝等待〞好像是上帝眼中很重要的功課。我們再來看《創世記》十六章1-5節這段經文:
創世記十六章1-5
1.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2.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他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3.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4.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他見自己有孕,就小看他的主母。
5.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他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
神曾應許賜給亞伯蘭後裔(創十二7),並指明必須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他的後嗣(創十五4)。 「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創十六3),但現在亞伯蘭已經八十五歲,撒萊已經七十五歲,仍未看見神的應許成就。因此信心的偉人也難免伸出肉體的手,試圖用人的方法來代替神的作為,似是而非地「成就」神的應許。面對神的應許,人的困境,撒萊決定用自己的方法成就神的應許。然而夏甲是埃及人,生下的兒女就有摻雜;況且神要祝福的是從亞伯蘭家裡所生,並不是從她妻子以外的女子所生。在人的角度來看,以實瑪利看似是從亞伯蘭所出,實際上卻偏離神的心意,這是缺乏信心的行動。 「就小看她的主母」(創十六4),或許是神藉著夏甲對撒萊的管教,使她明白「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加六8 )。人若越過神,憑血氣來幫神的忙、用人的手來成全神的旨意,結果必然會造成屬靈的難處。
我們是否有過長時間的禱告,始終尚未成就? 我們今天是否在等待中?神應許了,但我們等了又等,似乎沒有看見任何進展或改變,開始想放棄了?開始有一些自己的想法要去做些什麼?神四次對亞伯拉罕說話,堅定神的應許,神同樣透過經文對我們說話,要耐心等候,不要用自己的方法介入在神完美的計劃中。阿們!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