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瑪利」字義是「神聽見」(創十六11),他是《聖經》中首位出生前即得名的人,神對這個男孩及其後裔自有安排。
創世記 (十九) 以實瑪利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前面提到「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創十六2),在神所賜的應許之子臨到之前,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介入了,以自己的方法試著要成就神的應許,卻釀成大錯(創16:1-5)。神的計劃原本完美無瑕,人卻因自己的私慾和不信添加了不必要的麻煩。即便如此,神的旨意仍然暢通無阻,但過程中人必須自食其果,經歷原本不需要經歷的苦楚。在人的愚昧和胡塗釀成的大錯中,又是賜福的神介入了,以自己的慈愛憐憫來尋找那受累的人(創16:7-16),安慰那受害的人。接著經文進度是《創世記》十六章,我們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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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創十六5),這時候是不是覺得亞伯蘭進退兩難?若待使女好,就變成了偏袒小三,沒有尊重妻子的感受。若隨妻子的意,感覺又很不人道,不近人情,任憑妻子苦待使女。其實,這進退兩難的糾結,原本就不是神的心意!不是神量給他們的!是他們自找的!我們再來看《創世記》十六章經文:
創世記十六章
1.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2.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他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3.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4.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他見自己有孕,就小看他的主母。
5.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他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
6.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他。撒萊苦待他,他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7.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他,
8.對他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9.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他手下;
10.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11.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
12.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擊人,人的手也要攻擊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13.夏甲就稱那對他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14.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
15.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16.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夏甲很可能就是法老給亞伯蘭和撒萊的其中一個奴僕(參創十二16)。漢摩拉比法典中提及類似的作法,由妻子的婢女給丈夫做妾,替丈夫留下後嗣,這後嗣是歸於妻子名下而非妾名下,但未來這後嗣是否有繼承權,就要看是否被正式領養。而這妾如果因為生了兒子而要求和主母有平等的待遇,主母可以要求把這妾的地位降為一般的婢女。以下我們概略分述:
一. 撒萊用人的方法(創十六1-6)
撒萊建議亞伯蘭取夏甲為妾,以便生下後裔,亞伯蘭聽從之。撒萊覺得是神叫她不能生育,神的話若要成就也不是透過她,而是她的使女,她從沒想過她自己也能生育。她對神的應許信心不夠,把神的應許看扁了。我們要責備或小看亞伯蘭和撒萊時,其實可以想一下亞伯蘭和撒萊等候神多長的一段時間?我們曾經為了信仰堅持過十年嗎?人其實很軟弱,不是嗎?
撒萊苦待他,他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16:6) 我們或許會覺得亞伯蘭膽怯,他讓撒萊任意對待夏甲。聖經沒有提到神責備亞伯蘭,因為夏甲本來就是撒萊的使女,在撒萊手下。撒萊苦待夏甲,夏甲就逃走了。今天我們看見撒萊所犯的錯誤,與當初夏娃一樣,給我們做妻子們一個很大的警戒。同樣丈夫是神設立家裡的頭,有權柄也有責任,帶領這個家走在神的旨意裡,就是1.不要用人的方法介入神的應許。 2.信心軟弱的時候不要亂做決定。 3.請堅定等候神應許成就的耐心。
二. 神帶來安慰(創十六7-16)
神的使者以「撒萊的使女」稱呼夏甲,而夏甲也以「主母」來稱呼撒萊。 「撒萊的使女夏甲」和「夏甲的主母撒萊」這兩個位分在神面前是固定不變的。雖然撒萊將夏甲給了亞伯蘭,使他們同房生孩子是做錯了,但這不等於夏甲可以藐視她,小看她。
「以實瑪利」字義是「神聽見」(創十六11),他是《聖經》中首位出生前即得名的人,神對這個男孩及其後裔自有安排。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創十六12),「東邊」是代表對立,我們看見今日亞拉伯在以色列的東邊,並且常常與以色列爭戰,從歷史的開始到現在一直在爭戰。神的使者對夏甲說她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創十六10)。以實瑪利要像野驢,很有能力,但有點暴力。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也聲稱自己是以實瑪利的後代,不信的代價就是以實瑪利的出生。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創十六12),亞伯蘭終於生了一個兒子,但這不是神應許給他的兒子。還要等到《創世記》廿一章,才會看到應許之子以撒的出生。
「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創十六15),表示亞伯蘭承認是他的兒子,並把以實瑪利當作繼承人(參創十七18)。 「八十六歲」(創十六16)離一百歲還差兩個「七」,還沒有到神完全應許的時候。雖然事情被弄得一團糟,神卻顯示祂能使萬事變得有益處(參羅八28)。撒萊和亞伯蘭得到了他們極度渴望得到的兒子,夏甲的問題也得到解決。只要我們願意讓神幫助我們,就沒有難以解決的問題。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