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亞伯拉罕面前「秉公行義」,毀滅所多瑪,正是讓亞伯拉罕認識神做事的法則,教導後代「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他的一切後裔選擇救恩和蒙福之路
創世記 (廿三) 秉公行義 (中)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先前提到撒拉對神的認識還很膚淺,但神卻沒有責怪人的小信,反而藉此做出了最偉大的宣告「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創十八14)。這句宣告在聖經中不斷迴響,啟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繼續我們研讀的經文進度是《創世記》十八章16-24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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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耶和華神告訴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一個好消息,就是一年之後她要生一個兒子。在神的觀念中,神與人之間的相交是沒有秘密的。神看重與人有美好的關係,因此對人沒有隱瞞。我們要多尋求神,神必告訴我們祂的心意。神看人也有別於人的眼光。雖然以撒還沒出生,但神已經用永恆的眼光看亞伯拉罕,把他視為人類歷史中的重要人物。開始經文進度是《創世記》十八章16-24節,我們先來看以下經文:
創世記十八章16-24
16.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17.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24.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
神不僅看重當時的亞伯拉罕,也看到將來的亞伯拉罕:強國之父,祝福之父。 「眷顧」(創十八19), 原文是「知道」的意思。這是一個意義深長的知道,神知道他,認識他到一個地步,就揀選他,與他立約;神知道他能吩咐他的子孫,遵行神的道,成就神的應許。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 我眷顧他(創十八16-19)
「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創十八16),說明耶和華神和兩位天使的確還有使命在身,同樣亞伯拉罕也察覺神要去所多瑪察看並施行審判。 「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創十八17),鑑於神透過亞伯拉罕要作的事,以及由於亞伯拉罕必成為一個偉大的領袖,神決定啟示亞伯拉罕要如何處置所多瑪和蛾摩拉城。
「我眷顧他」(創十八19)原文意思是「我已揀選他」。神在亞伯拉罕面前「秉公行義」,毀滅所多瑪,正是為了讓亞伯拉罕認識神做事的法則,教導後代「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創十八19),使他的一切後裔把所多瑪城的審判和滅亡作為警戒,選擇救恩和蒙福之路,好使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十八19)。
二. 耶和華必知道(創十八20-24)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創十八20),因為耶和華的判斷是真實和公義的,神只會根據直接和準確的知識判斷所多瑪和蛾摩拉。神對我們說這話不是因為神不知道,而是要向我們顯出神的知識和誠實。羅得先選擇肥沃的約旦河平原,接著又放棄游牧生活,與「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參創十三13)的所多瑪人同居。神刻意將祂要毀滅所多瑪的旨意告訴亞伯拉罕,是要引導他為羅得代求。
「亞伯拉罕近前來」(創十八23),亞伯拉罕走近耶和華。有效的代禱就是要親近神,好讓我們能以神的心禱告。 「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創十八23),亞伯拉罕認為,神作為一個正義的法官,不能也不會像懲罰罪人一樣懲罰無辜的人,因神是慈愛、憐憫的神。 「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創十八24),亞伯拉罕的代求重點在於神所悅納的「義人」,許多時候神不聽我們的亂求,因為我們並不認識神、禱告並沒有根據神做事的法則。其實我們知道亞伯拉罕的代求並沒有改變所多瑪的命運,但相信亞伯拉罕對上帝的認識在這場代求中有了改變。
盼望我們也明白神也是同樣地在永恆裡看我們,將來要成為聖潔榮耀的子民,因為我們也是神揀選的,只要我們單單地信靠神,行祂的道,秉公行義。盼望我們的後裔、門徒有更敬畏神的心,遵行神的道。阿們! 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