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我們也明白神也是同樣地在永恆裡看我們,將來要成為聖潔榮耀的子民,因為我們也是神揀選的,只要我們單單地信靠神,行祂的道,秉公行義。


創世記 (廿四) 秉公行義 ()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康老師

先前我們讀到「兩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創十八22),我們看到這兩個人實際上是在《創世記》十九章中到訪所多瑪的使者,第三個人其實就是耶和華自己。有一個問題,神要求所多瑪中有多少個義人才能赦免呢?從整本聖經查考,我們發現其實一個義人已經夠了。神在地上尋找義人為百姓代求,無論再邪惡的城市,只要有義人為他們代求,神必有其他帶領。繼續錄像經文進度研讀是《創世記》十八章22-33節及十九章1-17節,我們先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然而,亞伯拉罕六次在神面前為所多瑪討價還價(參創十八23-32),最後他求神若這個地方有十個義人,請神不要毀滅那城,神最後都答應了(參創十八32),這為十九章留下的伏筆。神是公義、聖潔,面對罪祂必須審判,然而神也是愛,因此祂不想施行審判。故此神需要義人站在破口中為城市代求,好讓祂的赦免臨到,因此我們的代禱是十分重要的。我們先來看《創世記》十八章22-33節這段經文:

 

創世記十八章22-33

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24.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

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27.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

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創十八20),神從這裡開始另一個話題,祂要審判所多瑪、俄摩拉。神不單愛亞伯拉罕,也愛世人。祂告訴亞伯拉罕祂將要做的事,因為祂知道亞伯拉罕必為這事向神代求。

 

亞伯拉罕將義人的人數從「五十個」(創十八24)逐步減少到「十個」(創十八32),當亞伯拉罕按照神啟示的本性和旨意親近神並進行禱告時,神同意了。 「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創十八32),亞伯拉罕繼續以一種大膽而謙卑的態度代禱。他並沒有在主面前表現傲慢,而是不斷地祈求主。看似在討價還價,其實不是,而是謙卑地(創十八27)探求神的旨意,要進一步認識神。他不是在與神爭辯,好像自己比神更公義、更慈愛,而是在尋求神赦免的恩典。羅得雖然也被稱為「義人」(彼後二7),但他的行為證明他並不完全,實際上,所多瑪城中「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 ,正如神對先知耶利米說「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耶五1)。

 

亞伯拉罕改變了神的心意嗎?當然沒有。其實是神改變了亞伯拉罕的心意。亞伯拉罕知道神是公義的,並且要刑罰罪,但他有可能懷疑神的慈愛。他似乎想探測神的心意,要知道祂究竟有多少憐憫。他與神交談後,相信祂是慈愛公義的。我們的禱告不會改變神的心意,但可以幫助我們明白祂的心意,並改變我們的心意。我們再來看《創世記》十九章1-17節這段經文:

 

創世記十九章1-17

1.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

2.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3.羅得切切的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4.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

5.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

6.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

7.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

8.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捨下,不要向他們做什麼。

9.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

10.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

11.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12.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什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裡帶出去。

13.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

14.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或作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15.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

16.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卹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

17.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上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

 

《創世記》十九章主要記載神差遣使者審判所多瑪、蛾摩拉,並拯救羅得的歷史。羅得的生命雖有很多軟弱,然而也有剛強之處,因而編寫了這樣的人生。當初羅得與亞伯蘭分道揚鏢,選擇非常舒適的地方。聖經記述那裡像神的園子,也像埃及,然而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羅得最後只剩一場空。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1.究察所多瑪罪(創十九1-11)

本章的開始,羅得和亞伯拉罕一樣都接待了天使。但不同之處是,神與天使立刻答應亞伯拉罕的接待;而兩位天使卻不願被羅得接待(創十九2)。因天使有任務要察看所多瑪的罪孽,因此要在街上過夜,直到羅得切切請求,天使才答應進到屋裡(創十九3)。

兩個天使還沒躺下,所多瑪人便圍住羅得房子,要羅得把天使交出來,任他們所為(創十九4-5)。羅得寧願把兩個女兒交給眾人,也不交出兩個天使(創十九6-8)。但眾人並非想要他的女兒,他們因著情慾的發動,想要那兩個天使(創十九9),因他們中間已找不到新的刺激,也對羅得兩個還是處女的女兒不感興趣,所以便想攻破羅得的家門,要向天使施暴(創十九9)。兩位天使因此不在街上過夜,也看到所多瑪人在神面前的罪。注意,這裡說是「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創十九4),可見整個城市已經墮落到什麼程度。我們在這裡看到所多瑪的可怕惡行,使得神不得不將全城毀滅。今天的同性戀運動,其實就是所多瑪、俄摩拉的罪,我們真的要警惕和阻止它。整個所多瑪城的異性性關係都無法滿足眾人,男和男行可憎的事,最終會招致神毀滅這城的終局。

羅得的女兒或許在思想上未夠好,但身體上仍可保存是處女,即她們沒有淫亂的關係。相信當羅得最終要把女兒交給眾人,因他認得那兩個是從神來的天使十分重要。然而我認為羅得有屬靈瞎眼的問題,其道德標準已接近所多瑪的道德標準。聖經雖說他是義人,天天為罪人憂傷(參彼後二7-8),但他只是僅僅得救而已。在這事上,他為了保護兩位天使而犧牲了女兒。他雖認得天使,但他的道德標準並不合乎神的心意,所以他是瞎眼的,不能分辨屬靈與屬世的事。

「他們使站在門口的人眼都昏迷,使他們眼都昏迷」(創十九11),然而奇蹟發生了,天使叫所多瑪人在混亂中暫時失明,眼睛昏迷,那晚兩位天使和羅得一家都平安。

 

2.耶和華憐卹(創十八12-17)

當兩位天使把羅得拉進屋後(創十九10-11),也記念他與他的親屬,要他將他們都帶離所多瑪,因神要毀滅這地方(創十九12 -13)。到了天明,天使催逼羅得趕快離開,但羅得遲延不走(創十九15-16)。因他是瞎眼的,他留戀所多瑪,他喜愛這城和習慣在當中的生活。 「二人因為耶和華憐卹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創十九16)。天使不顧他們的意願,硬拉他們出來。

天使要毀滅所多瑪,但要保護羅得,便叫他與家人逃命,「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創十九17)。 「回頭看」就是特意去看、享受去看、繼續留戀的意思。天使要羅得不再關心所多瑪城和當中的享樂,因他已離開這當滅之地,不要再與這地有認同。 「平原」就是所多瑪延伸之地,也是神要毀滅之範圍。

 

當羅得仍猶豫不決時,天使就拉著他的手,急急地帶他逃離危險之地。羅得捨不得放棄在所多瑪所享有的財富、地位和安適的生活。在對錯選擇很清楚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去指責羅得被所多瑪迷惑。要避免重蹈羅得的覆轍就需明白,我們對順服神的猶豫不決往往來自享樂的吸引力。盼望我們也明白神也是同樣地在永恆裡看我們,將來要成為聖潔榮耀的子民,因為我們也是神揀選的,只要我們單單地信靠神,行祂的道,秉公行義。阿們!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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