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要的是基督身體的見證,信徒凡事不應該只圖自己的痛快,而應首先考慮榮神、益人,考慮基督身體的見證。


哥林多前書(廿一)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陳老師

 

今天我們繼續來讀《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當時的哥林多是個港口城市,非常富裕,拜偶像的風氣流行。裡面有很多神廟,不可避免地就有很多食物拿去祭偶像,然後很多基督徒遇到一個問題,能不能吃這些祭偶像的食物呢?或者對於今天的基督徒來說有個更廣義的問題,舊約裡說的那麼多不吃這個不吃那個,我們是否要遵守呢?我們一起先來聽聽陳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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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完全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當保羅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林前八1)時,首先不是談「知識」,而是先強調「愛心」。 「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指缺乏愛心的屬靈「知識」,只會讓人「自高自大」。因此,屬靈的事情不單要根據「知識」,還應當出於「愛心」,才能榮神益人、造就弟兄。我們先讀《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經文:

 

哥林多前書第八章

1.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2.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3.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4.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

5.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6.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7.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9.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10.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11.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12.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保羅簡單明白的說出本章的鑰意「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林前八8)。用今天通俗的話來說,就是說吃與不吃,都沒有任何區別。使徒保羅透過辯論飲食的問題,指出基督徒的生活準則。保羅強調我們行事為人應以愛為原則,而不是以知識為主導。為了顧及弟兄的軟弱和需要,更應當放棄個人自由,好作聖徒的榜樣。我們概分兩段分述:

 

一、惟有愛心造就人(林前八1-6)

這裡的「知識」原指當時希臘社會中流行的「隱秘知識」,為當時的希臘人所追捧,甚至吹噓這種知識能使人得救,因此也成為他們信仰和思想的根基。當時的百姓認為一旦擁有這種知識,就顯得高人一等,因而自高自大。現代社會雖不太受這種思想影響,然而我們以職業和學歷背景判斷別人的地位,其實也有相關。保羅強調基督徒行事為人的第一個原則,就是以愛心造就人,勿以知識判斷人。當人越高舉知識,便越不認識所當認識的神。所謂學海無涯,世上沒有人能學盡世間知識,然而各人所知的都不一樣,因此不應因知識而自高。日常的知識雖然重要,但若以知識主導就是錯誤。惟有以愛行事,神才會認識我們,賜福與我們。

保羅指出,若必須以知識行事,就當以真理而行。當時希臘所信奉的是多神信仰,一般人均相信偶像只是較神微小,仍有其法力。因此保羅教導他們,世上只有一位神,就是父;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並且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這與上面的「知識」形成對比,真理是叫人得自由,使人認識神。惟有以真理行事,我們才能以愛為出發點,造就他人。

 

二、 絆跌弟兄寧不吃(林前八7-13)

因著當時的信徒相信偶像也有法力,信心軟弱的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便認為吃祭偶像之物,是與偶像相交。當他們誤吃了祭偶像之物,良心便因此受責備。所以,保羅指出「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林前八8) 以此堅固他們。同時,保羅亦提醒有信心、有知識的弟兄姊妹,不要在偶像的廟裡坐席。免得有信心軟弱的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看見,便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使他們陷在偶像崇拜的網羅里。

保羅教導我們,若因食物使弟兄跌倒,寧可永遠不吃。藉此提醒我們必須以愛心行事,凡事關顧弟兄的軟弱和需要。某些基督徒在教會中受傷,尤其是後疫情時期,發展出一套神學理論,提倡不參加線下聚會也能敬拜神。他們以自以為是的活動代替參加教會活動,沒有實體的「愛的交流」,有理由的「自閉」症,自以為在敬拜神,事實卻與神日漸疏離。然而,當信心軟弱的弟兄姊妹看見了,便會效法跟從,因而被絆倒。弟兄姊妹,保羅在第六章中提出「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我們無論在婚姻或飲食上都應以作基督的奴僕為出發點。做任何事之前,也要考慮會否絆倒人,若有可能,寧可不做。求主幫助我們。

 

舊約時代神出於對以色列人的愛心,制訂了完善的食物條例(參利未記十一章)。耶穌出於對稅吏的愛心,叫彼得釣魚上稅(馬太福音十七27)。保羅出於對弟兄的愛心,明白地說「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林前八13)。不叫「弟兄跌倒」是信徒個人自由的界線,因為神所要的是基督身體的見證,信徒凡事不應該只圖自己的痛快,而應首先考慮榮神、益人,考慮基督身體的見證。即使是自己合理、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也應該為「造就人」(林前八1)而有所約束,這就是效法基督的捨己的愛(約十三34)。如果沒有愛心,知識只會讓我們傲慢讓我們遠離神。求主給我們愛神也愛弟兄的心,不是絆倒,而是多多造就別人。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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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對“05/10 每日灵修|哥林多前书(廿一)”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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