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不只為撒拉的死亡哀哭,更為她買了一塊屬於自己的地,讓她不是死在外人之地,而是能安葬在自己的地方,不難看出亞伯拉罕愛妻之心。


創世記 (卅二) 撒拉之死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亞伯拉罕在實摩利亞的山上,實際奉獻的過程中,才看見了「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有了神的應許,有了神的祝福,這時候時機來了,有人要送亞伯拉罕一塊地,亞伯拉罕如何回應呢?我們將看見亞伯拉罕堅持要付田價(參創廿三16),他不虧欠人,也沒有使神的名聲受虧損。他自己付足價買來的這塊地,希伯來崙,在以色列人後來的歷史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地名,僅次於耶路撒冷。接著錄像經文進度是《創世記》廿三章,我們再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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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完全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從《創世記》十二章到廿二章,我們看見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大的,他擁有死人復活的信心,把以撒獻給神,也通過了神給他的考驗。來到《創世記》廿三章,撒拉127歲死了,神在50年前應許亞伯拉罕要把地賜給他,可是連老伴都死了,神還未出現,也默然無聲。在這個艱難時刻,亞伯拉罕仍然相信神。我們先來看《創世記》廿三章經文:

 

《創世記》廿三章

1.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年齡。

2.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他哀慟哭號。

3.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

4.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他不在我眼前。

5.赫人回答亞伯拉罕說:

6.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

7.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

8.對他們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他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

9.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以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

10.當時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崙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

11.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

12.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

13.在他們面前對以弗崙說:你若應允,請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

14.以弗崙回答亞伯拉罕說:

15.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什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

16.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

17.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

18.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併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

19.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裡。 (幔利就是希伯崙)。

20.從此,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就藉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

 

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幾乎都還沒開始實現,但是他的妻子撒拉就已經死了。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創廿三1),撒拉是《聖經》中唯一記載「一生的歲數」的女人。這讓我們知道了她在《聖經》中的地位之高,我們兩次被告知要以撒拉為榜樣(參賽五一1-2;彼前三3-6)。愛妻死了,亞伯拉罕要如何將她埋葬呢?不是隨便找地方安葬就算了。亞伯拉罕非常慎重的看待這事,不但因為他深愛著妻子撒拉,而且他深信神應許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安葬之地(創廿三3-9)

神應許將地賜給亞伯拉罕,但當這多國之母撒拉離世,亞伯拉罕卻沒有找到地方埋葬她,神又沉默不語。這時亞伯拉罕在傷痛中,可以選擇埋怨神,但他並沒有這樣做,他從哀傷中站起來,拿出信心,決定要買這本是神應許要給他的地,於是他就求赫人賣他一塊地以埋葬妻子。 「外人、寄居的」(創廿三4)指住在當地的外國人,通常不能擁有地產。 「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創廿三4)意思是買一塊地給他們。 「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創廿三6),因為亞伯拉罕有「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創十四14),在當時是一支人數可觀的勢力。

「向那地的赫人下拜」(創廿三7)是當時社會的禮節,不是敬拜。亞伯拉罕拒絕了赫人表面的好意,因為他知道赫人將來要被神從迦南驅逐(創十五20),所以堅持分別的原則,無論是生是死,都不能與惹神震怒的人混在一起。亞伯拉罕點出「以弗崙」(創廿三8)的名字,表示他已經做過調查了。 「田頭」(創廿三9)意思是「田地盡頭」,顯示亞伯拉罕希望對別人造成的影響最小。 「麥比拉洞」(創廿三9)原文意思是「雙洞」。 「足價」(創廿三9)意思是市價。

 

二. 四百舍客勒一塊田(創廿三10-16)

「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創廿三11),亞伯拉罕只需要買「田頭上那麥比拉洞」(創廿三9),以弗崙表面上是慷慨贈洞,實際上是以退為進,要亞伯拉罕把整塊田都買下。 「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創廿三12),亞伯拉罕向我們展示了神的追隨者應該如何與世人打交道:禮貌、公平、謹慎。因為亞伯拉罕照著以弗崙定的四百舍客勒銀子的價格給他,在當時來說,四百舍客勒銀子是非常昂貴的天價,對以弗崙非常慷慨。

 

三.定準歸與亞伯拉罕 (創廿三17-20)

雖然神已經應許將「迦南全地」(創十七8)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這份買賣是在赫人長老和見證人面前,按照正規手續辦妥的。這是亞伯拉罕獲得的一塊迦南地產業,是買來的,而且僅是墳地。 「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創廿三18),經文強調這財產是亞伯拉罕的契約,而不僅僅是神的應許。如果這是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上唯一擁有的一塊土地,這表示他是一個真正有信心的人。

 

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不只為撒拉的死亡哀哭,更為她買了一塊屬於自己的地,讓她不是死在外人之地,而是能安葬在自己的地方,不難看出亞伯拉罕愛妻之心。這塊墳地成為神應許的標誌,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和利亞都葬在這裡,因為亞伯拉罕看重的不是現在,卻是將來,在永恆裡要得著神的應許。求主賜我們信心,堅信的應許。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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