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肉體裡的人並不是不知道罪,也不是不明白真理,而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總喜歡藉著定罪別人來擺脫自己良心的指控。


撒母耳記下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大衛與拔示巴陷入了罪惡的網羅之中,「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參撒下十一27)。我們甚至論斷大衛,為什麼犯下如此低級的罪?接二連三,以至於犯下滔天大罪,成為了奪人妻子的殺人犯!神不是稱大衛為合神心意的人嗎?怎麼突然就崩垮了!聖經把這些過程毫無隱藏的記載下來,目的不是為了要羞辱大衛,也不是為了要定大衛死罪。其實,更多是為了讓我們看見,我們自己也是這般的軟弱,並且看見神浩大的恩典!按影片內容《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12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大衛成功地在人前掩蓋了通姦和謀殺的事實,又如願以償地娶到了拔示巴,還順利地「生了一個兒子」(參撒下十一27)。在拔示巴懷孕生子的這九個多月裡,環境異常地平靜,大衛還沒有遭到任何譴責或報應。人若不肯「順著聖靈而行」(參加五16),不管以前的屬靈光景曾經多好,也會「放縱肉體的情慾」(參加五16),墮落到舊人的光景裡。因此,人最大的仇敵不是別人、也不是撒但,而是自己;若不是靠著基督,我們永遠也不可能「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參羅七24)。我們先來看《撒母耳記. 下》十二章1-12節的經文:

 

撒母耳記. 十二章1-12

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2.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3.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4.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5.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6.他必償還羔羊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憫的心。

7.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個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8.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9.你為何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藉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10.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11.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

12.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神也藉著大衛讓我們看見:人的肉體生命很難死透,什麼時候肉體得著了活動的機會,什麼時候隱藏的舊人就會顯出原形。 「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參太十26),大衛在人面前做得天衣無縫,但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參來四13)。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神派遣拿單指出大衛的罪 (撒下十二1-6)

大衛犯罪之後,雖然遮掩得天衣無縫,連少數知道的人也不敢說什麼。但神都知道,神給大衛悔改的機會。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撒下十二1),當大衛遲遲未來到神面前悔改,神就主動來找大衛,如同牧羊人來尋找迷失的一隻小羊。上帝派遣拿單用富戶欺負窮人的比喻來指出大衛的罪。故事講述了一個富豪搶奪一個窮人的小羊。富豪有許多的牛群羊群,而窮人只有一隻羊羔,別無所有!這隻小羊自小與窮人的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撒下十二3)。有一天,富豪有客人來訪,「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撒下十二4),拿單描述的罪惡是偷竊。這裡給人一種感覺,大衛從烏利亞那裡「偷走」 了什麼。通姦和不道德的性行為是「偷竊」 ——竊取不屬於我們之物。富豪捨不得取自己眾多牛羊裡的一隻,竟然就搶了窮人唯一的羊羔來宰了給客人吃!比喻通常只有一個重點,而且不必與實際的狀況一一類比,因此富戶是指大衛,窮人是指烏利亞,這是確定的,但是羊羔到底是指烏利亞的性命還是指拔示巴,那就不是比喻的重點了。這個比喻的重點是「欺壓」。

拿單並沒有要求大衛做出司法裁決,大衛自然而然地認為這個故事是真的。 「大衛就甚惱怒那人」(撒下十二5),大衛毫不猶豫地對拿單故事裡提到的這個有罪之人下了判決。 「行這事的人該死」(撒下十二5)是表示憤怒,大衛並沒有判決那人死刑,而是判他「償還羊羔四倍」(撒下十二6),因為律法規定偷羊賊要以「四羊賠一羊」(參出廿二1)。大衛不但定罪那人的行為,也定罪那人的內心「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撒下十二6)。大衛的行為表明,我們常常透過對其他人進行評判論斷來掩蓋我們那被罪玷污的良心。因此,雖然大衛在人前若無其事,「閉口不認罪」(參詩卅二3),內心卻在苦苦掙扎,「我的罪常在我面前」(參詩五一3)。在這拔示巴懷胎的九個多月裡,大衛失去了神的同在(參詩五一11),又不敢迴轉面對神,所以身、心、靈都無法得著安息。神雖然沒有對大衛說話,但神的手卻沒有放過他,正如大衛在詩中的嘆息「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干旱」(參詩卅二4)。

 

二.大衛收穫他種下的苦果 (撒下十二7-12)

「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參鴻一2),拿單直接指出大衛的罪惡與上帝的刑罰。 「你就是那人!」(撒下十二7),表明拿單的故事其實是一面鏡子,要讓大衛從中看到自己、認清自己的本相。雖然大衛還陷在罪中不能自拔,但對鏡子中的罪人卻是義憤填膺、反應激烈,「甚惱怒那人」(撒下十二5),並且按照神的律法做出了公義的判決。活在肉體裡的人並不是不知道罪,也不是不明白真理,而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總喜歡藉著定罪別人來擺脫自己良心的指控。

接著拿單知道大衛對神的敬畏,宣告神提醒大衛,神是如何以厚恩待他,膏他作以色列的王,救他脫離掃羅的手,並將掃羅的一切賜給大衛,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大衛。 「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撒下十二8),指當時的習俗,先王的妻子隨家務都歸屬新王,但此處「你主人的妻」原文是陰性複數,應該只是強調大衛替代掃羅為王,要妻妾也有不少,就如同是「有羊群的富人」。 「你若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撒下十二8),意思就是「你若不滿足,可以向神祈求,神會更多加添給你!為什麼不求?為什麼還要犯罪呢?」神用「膏你、救你」(撒下十二7)、「賜給你、交在你懷抱裡、賜給你」(撒下十二恩。 「藐視耶和華的命令」(撒下十二9),就是「藐視神」(撒下十二10)。人的罪行花樣百出,但裡面的罪心都是「藐視神」。神藉著大衛的失敗,讓我們看見了自己肉體本相的頑固與可怕。即使是合神心意的大衛,只要有一個傍晚不警醒(參撒下十一2),只要有一天在「耶和華的命令」上懈怠,照樣可能犯下「藐視神」的大罪。

律法對姦淫和殺人的刑罰是死刑(參利二十10;利廿四17),但神對大衛的刑罰卻比死刑更嚴厲。 「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下十二10),神應許大衛,從那日起,他將經歷家庭成員間引起的暴力和流血事件。 「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撒下十二11),大衛怎樣侵犯別人的妻子,別人就怎樣侵犯他的妻子。這句話在「押沙龍在以色列眾人眼前,與他父的妃嬪親近」(參撒下十六22),得到了應驗。並且「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撒下十二12)當眾報應,大衛的餘生、家庭和後代都要承受罪的後果。

 

大衛是我們的一面鏡子,透過大衛的得勝與失敗來看我們基督徒的得勝與失敗:

1.大衛在得勝中失敗,因此我們也要警醒,今天的得勝並不保證明天的得勝,若不警醒,可能馬上就一敗塗地。

2.大衛在失敗中失敗,我們也容易犯這個毛病,以致於罪上加罪,錯上加錯。求主保守我們在失敗後,即時的認罪悔改。

3.大衛在失敗中亦能得勝,得勝就在於勇敢的承認自己的罪,求主給我們勇氣不再隱瞞罪惡,向主認罪悔改,靈性重新得復興。

神一面顯出祂的公義和聖潔,一面也顯出祂的憐憫和恩典,引導大衛重新向神禱告:「求祢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參詩五一8),好讓大衛的靈裡得著釋放。神的管教不是為了敗壞人,而是為了造就人;不是為了捆綁人,而是為了釋放人。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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