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發怒卻沒有對應的行動,顯出大衛偏心愛暗嫩,暗嫩這罪行對大衛而言僅僅是一宗家庭的問題;但是處理家庭糾紛時,也不可以把神的道德標準擱置一邊。


撒母耳記下報應(二)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撒母耳記.下》十一章,大衛垂涎一個叫拔士巴的女人,與其通姦,讓人殺了她丈夫。當先知拿單譴責大衛的過犯時,大衛悔改;神原諒了他。但是,主告訴大衛其家中將會興起禍患,要承擔罪的代價。禍患的確來了,不僅通姦所得的兒子「必定要死」(參撒下十二14),接著應驗「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參撒下十二11),大衛的長子暗嫩強奸了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神審判是因為我們使祂的名被褻瀆,人如果被審判了,那是罪有應得。我們按影片內容《撒母耳記.下》十二章24節至十三章22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在這個懲罰事件中,大衛還記得拔示巴是無辜,需要被安慰的。他不以為拔示巴是“不祥”,還是把她當妻子對待。大衛的態度轉為謙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可以靠王的權力掌控的。不過小孩的死也預告了大衛即將承受「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參撒下十二12)中所有的懲罰。按影片進度我們先來看《撒母耳記. 下》十二章24-31節的經文:

 

撒母耳記. 十二章24-31

24.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他同寢,他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

25.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

26.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

27.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

28.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

29.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

30.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譯瑪勒堪;瑪勒堪就是米勒公,又名摩洛,亞捫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

31.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或譯: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做工,或使在磚窯裡服役);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神是一位化腐朽為神奇的神,祂要賜福給迴轉的罪人,把污穢的淫亂變成聖潔的婚姻,並且結出神所喜悅的果子。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耶底底亞的出生 (撒下十二24-25)

「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撒下十二24),經過了神的管教,聖靈把拔示巴從「烏利亞妻」(參撒下十二15),改稱為大衛「他的妻」。神取走「烏利亞妻」行淫所生的孩子,是要彰顯神的公義;神又賜給大衛的妻神所愛的「所羅門」(撒下十二24),是要顯明神對罪人的憐憫。 「所羅門」是拔示巴的第四個兒子(參代上三5),他的出生至少是五年以後的事了。 「所羅門」的意思是“平安”,但聖經特別提到所羅門,因為在大衛的眾子之中,只有所羅門是神親自給他起了名字“耶底底亞”(撒下十二25)的意思是“耶和華所愛的”。神愛這位孩子,不是因為他特別可愛、敬虔,而是因為神將使用這孩子來承受大衛之約、建造聖殿,以顯明神對罪人的愛。

每位新約的信徒都經歷了大衛的恩典。當我們和大衛一樣活在罪中、無法脫離捆綁的時候,神主動來尋找我們、光照我們,引導我們認罪悔改,回轉到神面前。然後,神就用基督的新生命來代替「在罪孽裡生的」(參詩五一5)的舊生命,並且愛我們,如同我們完全沒有犯過罪一樣。不過先要像大衛一樣向神認罪歸向祂,才能感受到罪的赦免,然後重新生活,努力向前。

 

二.大衛頭上的金冠冕(撒下十二26-31)

大衛的悔改,帶來極大的反轉。神不只恩賜「耶底底亞」給大衛,這是悔改之後與神之間關係的修復,再次回到神的愛裡!神的赦罪之恩,也恢復了大衛的職責。

「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撒下十二26),這場戰爭始於《撒母耳記下》十章,約押即將徹底打敗亞捫人。 「水城」(撒下十二27)指保護水源的堡壘。 「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撒下十二28),為了鼓勵大衛重新回到戰場,約押好像激將大衛說「如果你不來結束這場戰爭,我會把所有的功勞都歸給自己。」「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撒下十二29),這是大衛得到復原的最後階段。大衛重返戰場,去做他早就該做的事——帶領以色列人出去爭戰,而不是留在耶路撒冷享樂、犯罪。 「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撒下十二30),大衛的罪沒有奪走他的冠冕。如果大衛拒絕聽從先知拿單的話,他可能會因犯罪而失去冠冕。因為大衛認罪悔,所以他頭上仍可佩戴冠冕。 「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撒下十二31),意思是叫亞捫人服勞役,重建各城。其實由內到外,這對大衛是一個修復,回到他原本該做的事。

 

如今大衛悔改之後,神讓大衛再次回到原本該做的事,為以色列出戰,而且爭戰得勝!這讓我想到彼得三次不認主之後,耶穌沒有因此撇棄他,反而三次的修復他,呼召他因愛耶穌就牧養神的羊群(參約廄一15-17)。彼得與大衛一樣,修復了與神之間的關係,也恢復了原本的命定與呼召。我們再來看《撒母耳記. 下》十三章1-22節的經文:

 

撒母耳記下十三章 1-22

1.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瑪。大衛的兒子暗嫩愛他。

2.暗嫩為他妹子他瑪憂急成病。他瑪還是處女,暗嫩以為難向他行事。

3.暗嫩有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這約拿達為人極其狡猾。

4.他問暗嫩說:王的兒子啊,為何一天比一天瘦弱呢?請你告訴我。暗嫩回答說:我愛我哥哥押沙龍的妹子他瑪。

5.約拿達說:你不如躺在床上裝病;你父親來看你,就對他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預備食物,遞給我吃,使我看見,好從他手裡接過來吃。

6.於是暗嫩躺臥裝病。王來看他,他對王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為我做兩個餅,我好從他手中接過來吃。

7.大衛就打發人到宮裡,對他瑪說:你往你哥哥暗嫩的屋裡去,為他預備食物。

8.他瑪就到哥哥暗嫩的屋裡;暗嫩正躺臥。他瑪摶面,在他眼前做餅,且烤熟了,

9.在他面前將餅從鍋裡倒出來,他卻不肯吃,便說:眾人離開我出去吧!眾人就都離開他,出去了。

10.暗嫩對他瑪說:你把食物拿進臥房,我好從你手中接過來吃。他瑪就把所做的餅拿進臥房,到哥哥暗嫩那裡,

11.拿著餅上前給他吃,他便拉住他瑪,說:我妹妹,你來與我同寢。

12.他瑪說:我哥哥,不要玷汙我。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你不要做這醜事;

13.你玷汙了我,我何以掩蓋我的羞恥呢?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歸你。

14.但暗嫩不肯聽他的話,因比他力大,就玷汙他,與他同寢。

15.隨後,暗嫩極度恨他,那恨他的心比先前愛他的心更甚,對他說:你起來,去吧!

16.他瑪說:不要這樣!你趕出我去的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但暗嫩不肯聽他的話,

17.就叫伺候自己的僕人來,說:將這個女子趕出去!他一出去,你就關門,上閂。

18.那時他瑪穿著彩衣,因為沒有出嫁的公主都是這樣穿。暗嫩的僕人就把他趕出去,關門上閂。

19.他瑪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以手抱頭,一面行走,一面哭喊。

20.他胞兄押沙龍問他說:莫非你哥哥暗嫩與你親近了嗎?我妹妹,暫且不要作聲,他是你的哥哥,不要將這事放在心上。他瑪就孤單地住在他胞兄押沙龍家裡。

21.大衛王聽見這事,就甚發怒。

22.押沙龍並不跟他哥哥暗嫩說好說歹;因為暗嫩玷辱他妹妹他瑪,所以押沙龍恨惡他。

 

兒女是父母的鏡子,做父母的若沒有屬靈的好榜樣,父母的所作所為往往在兒女身上重演,讓父母的自食其果。大衛自己犯了姦淫,兒子也就上樑不正下樑歪,應驗了神的降罰「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參撒下十二11)。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約拿達為暗嫩獻上邪惡的計策(撒下十三1-7)

「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美貌的妹子,名叫她瑪」(撒下十三1),這對兄妹是大衛的兒女,由他的妻子瑪迦所生,瑪迦是基述王達買的女兒(參撒下三3)。 「暗嫩」是大衛的長子,是他妻子耶斯列人亞希暖所生的(參撒下三22)。暗嫩身為長子,等同王儲、太子,也就是以色列王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暗嫩和大衛一樣感情豐富,卻不敬畏神,所以無法抵擋肉體的情慾,以致「憂急成病」(撒下十三2)。他暗戀同父異母的妹妹她瑪,是律法所禁止的亂倫行為(參利十八9;利二十17)。 「她瑪還是處女」(撒下十三2),還沒出嫁的公主深居簡出,所以暗嫩難得見她一面。暗示暗嫩本來期待的就是要對她瑪不利。 「難向她行事」(撒下十三2)一詞就表示暗嫩不可能用正常的方法“娶她瑪”,而他想的,應該也就是玷辱一類的行為。因此我們可以斷定暗嫩的愛,是情慾與佔有,並非真正的愛情。

「約拿達為人極度狡猾」(撒下十三3),「約拿達」字義是「耶和華是尊貴的」。是大衛三哥的兒子,算是大衛的侄子,也是皇室成員之一。 「狡猾」原文是「聰明、精明、足智多謀」。約拿達在不義的事上聰明,就是「狡猾」。 「我愛我兄弟押沙龍的妹子她瑪」(撒下十三4),暗嫩渴求的是得到她瑪的肉體,他稱這種慾望為「愛」。他當然不是最後一個做這樣事的人,而慾望常常會偽裝成愛。 「你不如躺在床上裝病」(撒下十三5),約拿達勸暗嫩用欺騙的手段,來促成他與她瑪的私人會面。他不需要明說,“然後強迫她瑪就範”,因為他們都是一丘之貉,臭味相投,約拿達和暗嫩都生出了同樣邪惡的想法。約拿達勸暗嫩「裝病」,正是因為他知道大衛溺愛兒子,所以每一步都已經算計好了。 「求父叫我妹子她瑪來,在我眼前為我做兩個餅」(撒下十三6),暗嫩表現得像個嬰兒一樣。除非按照暗嫩想要的方法來餵暗嫩吃,否則就不吃飯,真是任性胡鬧。 「大衛就打發人到宮裡,對她瑪說」(撒下十三7),大衛若不溺愛兒子,約拿達的計謀就不能得逞;但一旦我們給魔鬼留了地步(參弗四27),就會被魔鬼利用來算計我們,連大衛這樣屬靈的人,照樣會陷入網羅。

 

二.暗嫩玷辱押沙龍的妹妹她瑪 (撒下十三8-22)

1.獲得和她瑪獨處的機會(撒下十三8-14)

可憐的他瑪,對暗嫩的歹毒心腸一無所知,也缺乏警戒的心!他瑪只知道一味的順從父親安排,去為暗嫩做餅。他瑪「在他眼前做餅,且烤熟了」(撒下十三8),餅做好了,暗嫩卻不肯吃,反而屏退了屋子裡面的眾人(撒下十三9),並且要求送到臥室,親手遞給他。情況明顯不太正常,他瑪更應當有所警覺,但是她仍然單純大意,仍然沒有絲毫的防備,反而很聽話,將餅送進暗嫩的臥室,把餅遞到他的手上(撒下十三10)!暗嫩的陰謀終於得逞了,暗嫩豈能錯過這千載難逢的良機,就一把將她抓住,並且告訴她想和她發生關係,因為她太漂亮了! 「我妹妹,你來與我同寢」(撒下十三11),暗嫩親口承認他那龔齪的歹念,強迫妹妹她瑪與他亂倫。她瑪明智地請求暗嫩三思而行,「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撒下十三12),摩西律法已經禁止近親結婚(參利二十17) 。 「你玷辱了我,我何以掩蓋我的羞恥呢?」(撒下十三13),這件事會成為她瑪的羞恥,也將顯明暗嫩是一個愚妄人。慾火中燒的暗嫩被情慾蒙蔽了雙眼,不願去思考放縱慾望必然導致的後果。 「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歸你」(撒下十三13),摩西律法禁止同父異母的兄妹結婚(參利十八11),她瑪這麼說有可能只是以此為計好擺脫暗嫩。 「因比她力大,就玷辱她,與她同寢」(撒下十三14),這是強姦,無可辯駁。她瑪盡了自己的最大努力阻止這事發生,顯而易見,暗嫩要為這件事承擔全部責任。

2.由極愛到極恨(撒下十三15-19)

「 「你趕出我去的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撒下十三16),可能指玷辱了處女的人要聘她為妻,終生不可休棄(參申廿二29)。 「把這個女子趕出去!她一出去,你就關門,上閂。」(撒下十三17),暗嫩仍然十分惡劣地對待她瑪,做法卑鄙,稱呼她為「這個女子」。 「她瑪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所穿的彩衣」(撒下十三19),「彩衣」指長袖長袍的外衣,是身分的象徵(參創卅七3)。她瑪對這事始終有著正確的認識,她把這視為一場災難,她瑪沒有隱瞞事實,掩蓋暗嫩對她犯下的可怕罪行。她瑪公開「撕裂所穿的彩衣」,一路哭喊,表明她不是自願行淫(參申廿二26)。

3.家族的悲劇 (撒下十三20-22)

她瑪沒有去找父親大衛或找母親伸冤,經文中只有投靠「她胞兄押沙龍」(撒下十三20),「押沙龍」字義是「我父是平安」。 「莫非你哥哥暗嫩與你親近了嗎?」(撒下十三20),暗嫩可能認為他已經瞞住了自己的罪行。然而,押沙龍一眼就看出了端倪,他立刻就推測出事情的始末,知道暗嫩要為此事負責。押沙龍十分冷靜地處理了這件事說「暫且不要作聲」(撒下十三20),是要密謀復仇。押沙龍和大衛一樣精明能幹,但卻不敬畏神,所以工於心計的結果就是謀殺。 「她瑪就孤單單單的住在他胞兄押沙龍家裡」(撒下十三20),可能指她瑪終生沒有出嫁。屬靈的權柄是因著順服神而來的,大衛在順服神的事上出了問題,就影響了他在家中的屬靈權柄,只能「甚發怒」(撒下十三21),卻不能理直氣壯地管教兒女。學者一般推測大衛沒有嚴加追究,放過暗嫩的原因是「溺愛、自覺自身行為不正,不便管教、或不願家醜外揚。暗嫩做了這樣骯髒醜惡的一件事,大衛不僅沒有公平公義的處理,卻給家中埋下了復仇的種子,但卻應驗了神說「我必從你家中參禍攻擊你19(13)。

 

大衛、押沙龍同樣憤怒,但無作為的任憑就是在生出罪,暗嫩這罪行對大衛而言僅僅是一宗家庭的問題;但是我們處理家庭糾紛時,也不可以把神的道德標準擱置一邊。以利、撒母耳都沒辦法好好管好自己的孩子,大衛看起來也不行。大衛發怒卻沒有對應的行動,顯出大衛偏心愛暗嫩,這也導致押沙龍非要殺害暗嫩討回公道。我們若體貼肉體、任憑私慾決定我們的抉擇和行為,「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參雅一15)。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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