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表明他們確實再次見面並和好了,以掃和雅各一起把父親埋在麥比拉洞。神在雅各身上要顯明的是盛滿神榮耀的器皿。
創世記 (六三) 以掃、雅各埋葬以撒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康老師
先前雅各經歷神的顯現和祝福,他又立了一根石柱為紀念碑,取代了30年前的那個石柱;那次只有雅各孤單一個人,現在以色列是一大家族的人。那次是雅各立石做記號,在柱子上澆油向神許願,把路斯改名為伯特利,並沒有別人知道;這次是以色列在柱子上「奠酒、澆油」(創卅五14)敬拜,在眾人面前正式將那個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創卅五15)。繼續影片經文進度是《創世記》卅五章16-29節及咫六章1-43節,一起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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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咫五章可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創卅五1-15)記載雅各從巴旦亞蘭回到伯特利,神向他顯現;後半部(創卅五16-29)則記述雅各家人的生死與罪咎。雅各的生活並未從此一帆風順起來,他所深愛的奶母死了,他心愛的妻子拉結為他生下便雅憫,拉結難產死了,他父親死了,又加上兒子流便竟與自己的妾闢拉行姦淫,羞辱了他。我們先來看《創世記》卅五章16-29節的經文:
創世記 咫五章16-29
16.他們從伯特利起行,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拉結臨產甚是艱難。
17.正在艱難的時候,收生婆對他說:不要怕,你又要得一個兒子了。
18.他將近於死,靈魂要走的時候,就給他兒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親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
19.拉結死了,葬在以法他的路旁;以法他是伯利恆。
20.雅各在他的墳上立了一統碑,就是拉結的墓碑,到今日還在。
21.以色列起行前往,在以得台那邊支搭帳棚。
22.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闢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
23.利亞所生的是雅各的長子流便,還有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
24.拉結所生的是約瑟、便雅憫。
25.拉結的使女闢拉所生的是但、拿弗他利。
26.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是迦得、亞設。這是雅各在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
27.雅各來到他父親以撒那裡,到了基列亞巴的幔利,乃是亞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28.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歲。
29.以撒年紀老邁,日子滿足,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埋葬了他。
「拉結臨產甚是艱難」(創卅五16),在雅各最後一個兒子出生的時候,拉結似乎沒有任何爭論和競爭,因為「她給他起名叫便俄尼」(創卅五18 ),「便·俄尼」的字義是「我的悲傷之子」,意思是說他一出生就沒有母親,是一個苦命的兒子。雅各「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創卅五18),「便雅憫」的字義是「右手之子」,希伯來人以右手為尊貴,有「我力量的兒子」或「我榮譽的兒子」的意思。 「拉結死了,葬在以法他的路旁」(創卅五19),拉結的死是一個悲劇,應驗了雅各自己對那個偷了拉班偶像的人的詛咒(參創卅一32)。 「以法他」是「伯利恆」的古名,在摩西寫本書之前已改稱「伯利恆」,是大衛的家鄉、主耶穌誕生的地方。 「雅各在他的墳上立了一統碑」(創卅五19),「一統碑」意思是一塊記念的石柱。雅各的一生立了四根石柱:
第一根石柱:見證神的應許(創廿八18);起先名叫路斯,後起名叫伯特利。
第二根石柱:脫離巴旦‧亞蘭(創卅一45);在基列山上。
第三根石柱:真正接受神為自己的神(創卅五14);在伯特利。
第四根石柱:告別自己在地上的最愛(創卅五20);在往以法他的路旁。
這也表明,即使我們與神和好,回到我們起初的愛,也不意味著生活變得輕鬆舒適。因為,我們不斷面臨要信靠神的挑戰。
「以得台」(創卅五21)字義是「羊群之塔」,可能在伯利恆南方,地點不詳。 「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闢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創卅五22),流便與「拉結的使女闢拉」(創卅7)同寢,雅各仍不哼聲。流便可能是為了阻止她取代拉結,也可能是為了奪取家中的領導地位,流便所犯的罪大大傷害了父親,為此雅各臨終前不給流便祝福且要咒詛他。 「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創卅五22),從我們在前幾章所看到的來看,這並不是一群驚人的屬靈的人,這實際上是一個嚴重失調的家庭。神會使用這個家庭,不是因為他們是如此偉大或屬靈的人,而是因為神單單憑祂的恩典來選擇他們。
「雅各來到他父親以撒那裡」(創卅五27),30多年前,雅各離開了家,以為他的父親即將去世。雅各可能從沒想過,會在父親死前再見到父親。 「基列亞巴是希伯崙」(創卅五27),是亞伯拉罕、以撒晚年居住的地方,是大衛作王之地,是神顯明祂的榮耀和權柄的地方,也是雅各應當承受父親產業的地方。以撒在雅各定居在希伯崙,並且約瑟被賣後12年才去世(參創卅七14),這時雅各120歲,大約是在主前1887年。 「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歲」(創世記五28),是聖經記載挪亞以後最長的壽命。 「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創卅五29),表明他們確實再次見面並和好了,以掃和雅各一起把父親埋在麥比拉洞(參創四九1)。無論人怎樣詭詐、怎樣仇恨,神都有辦法改變他們,好讓祂所揀選的人,榮耀地承受應許。神在以撒身上要顯明的是一個懂得承受應許的人,只要站對了兒子的地位,就可以承受父親所有的一切。神在雅各身上要顯明的是一個被神拆毀又建造的人,從一個徹底敗壞的人,被神恢復成盛滿神榮耀的器皿。
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因此又稱「以東」,就是「紅」的意思(創廿五30)。以掃的後代叫以東人,所居住的地方叫「西珥地去,就是以東地」(創卅二3),位於南國猶大的南面,從死海南部延伸到紅海的亞喀巴灣。 《創世記》卅六章放在以撒去世之後,夾在雅各和約瑟的事蹟之間,用43節經文列數了以掃的後裔以及他們在以東地位,幷明確了以東人的始祖就是以掃。我們花點時間來看經文:
創世記 咫六章1-43
1.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2.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就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
3.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
4.亞大給以掃生了以利法;巴實抹生了流珥;
5.阿何利巴瑪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這都是以掃的兒子,是在迦南地生的。
6.以掃帶著他的妻子、兒女,與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貨財,就是他在迦南地所得的,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
7.因為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
8.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以掃就是以東。
9.以掃是西珥山里以東人的始祖,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10.以掃眾子的名字如下。以掃的妻子亞大學生以利法;以掃的妻子巴實抹生流珥。
11.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納斯。
12.亭納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他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這是以掃的妻子亞大的子孫。
13.流珥的兒子是拿哈、謝拉、沙瑪、米撒。這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
14.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是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他給以掃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
15.以掃子孫中作族長的記在下面。以掃的長子以利法的子孫中,有提幔族長、阿抹族長、洗玻族長,基納斯族長、
16.可拉族長、迦坦族長、亞瑪力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以利法所出的族長,都是亞大的子孫。
17.以掃的兒子流珥的子孫中,有拿哈族長、謝拉族長、沙瑪族長、米撒族長。這是以東地從流珥所出的族長,都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
18.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的子孫中,有耶烏施族長、雅蘭族長、可拉族長。這是從以掃妻子,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子孫中所出的族長。
19.以上的族長都是以掃的子孫;以掃就是以東。
20.那地原有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朔巴、祭便、亞拿、
21.底順、以察、底珊。這是從以東地的何利人西珥子孫所出的族長。
22.羅坍的兒子是何利、希幔;羅坍的妹子是亭納。
23.朔巴的兒子是亞勒文、瑪拿轄、以巴錄、示玻、阿南。
24.祭便的兒子是亞雅、亞拿(當時在曠野放他父親祭便的驢,遇著溫泉的,就是這亞拿)。
25.亞拿的兒子是底順;亞拿的女兒是阿何利巴瑪。
26.底順的兒子是欣但、伊是班、益蘭、基蘭。
27.以察的兒子是闢罕、撒番、亞幹。
28.底珊的兒子是烏斯、亞蘭。
29.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族長、朔巴族長、祭便族長、亞拿族長、
30.底順族長、以察族長、底珊族長。這是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都在西珥地,按著宗族作族長。
31.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
32.比珥的兒子比拉在以東作王,他的京城名叫亭哈巴。
33.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約巴接續他作王。
34.約巴死了,提幔地的人戶珊接續他作王。
35.戶珊死了,比達的兒子哈達接續他作王;這哈達就是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的,他的京城名叫亞未得。
36.哈達死了,瑪士利加人桑拉接續他作王。
37.桑拉死了,大河邊的利河伯人掃羅接續他作王。
38.掃羅死了,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接續他作王。
39.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死了,哈達接續他作王,他的京城名叫巴烏;他的妻子名叫米希他別,是米薩合的孫女,瑪特列的女兒。
40.從以掃所出的族長,按著他們的宗族、住處、名字記在下面:就是亭納族長、亞勒瓦族長、耶帖族長、
41.阿何利巴瑪族長、以拉族長、比嫩族長、
42.基納斯族長、提幔族長、米比薩族長、
43.瑪基迭族長、以蘭族長。這是以東人在所得為業的地上,按著他們的住處。 (所有的族長都是以東人的始祖以掃的後代。)
神為什麼在聖經中兩位主線人物之間,專門用一章來記錄以掃這個支線人物呢?實話說,在聖經經文中,最頭痛的就是讀關於家譜的篇章。先前亞伯拉罕決定不讓以撒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參創廿四37)。以掃娶了迦南的女子,這使以撒和利百加都甚憂愁(參創廿六34-35)。然而只要詳細查考,上帝在聖經中所有的內容都有深意。本章上帝透過以掃的家譜為我們展現以下的真理:
1.神的話必成就;
2.順服神的心,不能透過遺傳,也沒有地域的限制;
3.屬肉體和貪戀世俗的必遠離神;
4.恨神的,神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神守神誡命的,神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除了上面的真理,上帝或許也將更多的真理隱藏在背後。我們略將本章概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創卅六1-8),列數了以掃的妻子,以及在迦南地生的兒子們。以掃三個妻子的名字亞大、阿何利巴瑪和巴實抹(創卅六2-3),與最初的猶滴、巴實抹和瑪哈拉(參創廿六34、創廿八9)不同,原因可能是別名、婚後新名、再娶、續弦等等,故其可查考資料不足。
第二部分是(創卅六9-19),記載了以掃的子孫以及子孫中在以東地區的族長。這裡人名名單的擴展,顯示了以掃從一個家族慢慢壯大成為一個部落。其中要特別提到「亞瑪力」(創卅六12)是亞瑪力人的祖先。當摩西寫摩西五經的時候,亞瑪力人因為攔阻以色列出埃及(參出十七8),成為神的仇敵,神命令以色列人除滅他們(參申廿五17-19;撒上十五2-3)。
第三部分是(創卅六20-30),記錄了何利人西珥的子孫以及所出的族長。這裡提到的「亞拿的女兒是阿何利巴瑪」(創卅六25)和第一部提到的「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創卅六2)是否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查經資料上有所分歧。無論這兩人是否是同一個人,由於最終記載「所有的族長都是以東人的始祖以掃的後代」(創世記六43),讓我們有理由相信何利人的這七族可能後來被以掃的子孫征服,幷藉著通婚被以掃的後代同化了。
第四部分是(創卅六31-39),記錄了以東的眾王。 「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創卅六31),印證了神的話必成就。利百加曾領受「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參創廿五23)。這裡以掃已成為一國,而之後雅各也將成為一國。
第五部分是(創卅六40-43),依地域列出以東的眾族長。神因著亞伯拉罕,以撒的緣故使以掃也成為一國,幷保守雅各一脈直到千代;又因著以掃遠離神的緣故,最終讓以東消失在了人類歷史中。
《創世記》咫六章,也如同以色列對頭中循跡對照經節的篇幅。神要保留以東人作為管教以色列人的器皿(參詩一三七7;結廿五12;摩一11),最後由神親自「伸手攻擊以東」(參結廿五13-14;俄一8)。
關於以掃承受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當我們看到以掃子嗣中的君王和首領時,以掃顯然是一個蒙祝福的人,但是他是被神憎恨和拒絕的。如果神如此慷慨地祝福那些未被選中的人,那些被選中的人將蒙受多大的祝福?如果非屬靈的人經歷這樣普通的恩典,那麼新生的人的特殊恩典該是多麼大啊!求神讓我們知道如果我們有如亞伯拉罕、以撒的信心和順服的心,神必賜福給我們的後代,直至千代;求神讓我們遠離世俗,遠離肉體的誘惑,常駐在主的國度裡,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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