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的哥哥們就聽從了猶大,與米甸的商人講定二十舍客勒銀子,把約瑟賣給了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去埃及。但神在隱密處眷顧保守祂所揀選的人。


創世記 (六五) 將約瑟賣到埃及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先前讀到約瑟做了兩個怪夢,顯示親人要拜他,他說出內容導致哥哥們嫉妒他。約瑟的哥哥們對他已經懷恨在心,不想讓這個弟弟來管治他們。約瑟不成熟和趾高氣昂的態度,更使他們火上加油,為了去除這根眼中釘,憤怒的哥哥們把約瑟賣到埃及去作奴隸。接著我們研讀的經文進度是《創世記》卅七章12-28節,來看約瑟如何被賣給以實瑪利人,而被帶到埃及去。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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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約瑟對哥哥們講說他的夢,反而招來了哥哥們的「嫉妒」,結果卻成就了神要「在他們以先打發一個人去」埃及的旨意(參創四五5)。主耶穌表明了自己彌賽亞的身份,也招來了猶太人的憎恨(參約十33),結果卻成就了神十字架救贖的旨意。按影片的經文進度《創世記》卅七章12-28節,我們先來看以下經文:

 

創世記 咫七章12-28

12.約瑟的哥哥們往示劍去放他們父親的羊。

13.以色列對約瑟說:你哥哥們不是在示劍放羊嗎?你來,我要打發你往他們那裡去。約瑟說:我在這裡。

14.以色列說:你去看看你哥哥們平安不平安,群羊平安不平安,就回來報信給我;於是打發他出希伯崙谷,他就往示劍去了。

15.有人遇見他在田野走迷了路,就問他說:你找什麼?

16.他說:我找我的哥哥們,求你告訴我,他們在何處放羊。

17.那人說:他們已經走了,我聽見他們說要往多坍去。約瑟就去追趕哥哥們,遇見他們在多坍。

18.他們遠遠地看見他,趁他還沒走到跟前,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

19.彼此說:你看!那做夢的來了。

20.來吧!我們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里,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

21.流便聽見了,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

22.又說:不可流他的血,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里,不可下手害他。流便的意思是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把他歸還他的父親。

23.約瑟到了他哥哥們那裡,他們就剝了他的外衣,就是他穿的那件彩衣,

24.把他丟在坑裡;那坑是空的,裡面沒有水。

25.他們坐下吃飯,舉目觀看,見有一夥米甸的以實瑪利人從基列來,用駱駝馱著香料、乳香、沒藥,要帶下埃及去。

26.猶大對眾弟兄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麼益處呢?

27.我們不如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眾弟兄就聽從了他。

28.有些米甸的商人從那裡經過,哥哥們就把約瑟從坑里拉上來,講定二十舍客勒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

 

約瑟的哥哥們不想承擔殺害約瑟的罪,猶大就提出另一個可以除去殺人者內疚的不正確方法。我們有時為了解決問題,就在兩種惡行中權衡,雖然取其較輕的一種,但仍然是不當的。當有人提出似乎是可行的解決辦法時,我們要先想想『這件事對不對? ’,以免我們得罪神。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 同謀要害約瑟(創卅七12-20)

從「約瑟將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創卅七2),再看到以色列要求約瑟「就回來報信給我」(創卅七14),可見約瑟的景況受父親的影響很大。 「約瑟的哥哥們往示劍去」(創卅七12),示劍城的東面是一片適合放牧的平原,適合夏季放牧。示劍在希伯崙以北約117公里,趕羊群至少要走3天的路程。 「你去看看你哥哥們平安不平安,群羊平安不平安」(創卅七14),約瑟的哥哥們曾在示劍城殺戮搶劫(參創卅四25),雅各可能擔心他們在示劍附近會遭到報復。 「多坍」(創卅七17)字義是「雙井」,位於示劍以北約22公里,需要再走一天,當地水草茂盛,至今仍是好牧場。 「遇見他們在多坍」(創卅七17),後來約瑟在多坍遇見他哥哥們,背負著父親的託付,他沒有耽誤。

「他們遠遠地看見他」(創卅七18),哥哥們見約瑟來檢查他們的工作,如果他們做錯了什麼,他會忠心地向他們的父親報告。哥哥們沒有合謀嘲笑、戲弄或欺負約瑟;而是「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創卅七18),這太令人震驚。 「你看,那作夢的來了」(創卅七19),約瑟的兄弟們揶揄他是做夢的。哥哥們打算狠心害死他,「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創卅七20),哥哥們覺得約瑟的夢在羞辱他們、貶低他們,所以他們不服,也不甘心,甚至想要攔阻此夢的應驗!

 

二. 約瑟被賣為奴(創卅七21-28)

流便聽見了他們的計謀,一連說了三個不可,「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創卅七21),「不可流他的血」、「不可下手害他」(創卅七22) 。流便說,「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裡」,因為流便的意思是要救約瑟脫離他們的手,把約瑟歸還父親。流便可能因為自己是長子,所以必須向父親交代整個團隊的安危,因此特別不希望害死自己的弟弟;流便此時大約是24歲。

「約瑟到了他哥哥們那裡,他們就剝了他的外衣」(創卅七23) ,哥哥們帶著殘忍的快樂,他們欺負約瑟,剝了他父親偏愛約瑟的記號——彩衣。我們想像這個場景,想想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是如何被剝奪一切的。約瑟被丟在多坍的坑中(創卅七24),「坑」是儲水的地洞,有2到7公尺深,用以儲藏雨水。 「他們坐下吃飯」(創卅七25),哥哥們的無情是顯而易見的,他們可以在殺約瑟之前坐下來吃飯。米甸人是亞伯拉罕的妾基土拉的後代(參創廿五2),他們可能與以實瑪利人通婚雜居,所以「米甸的以實瑪利人」(創卅七25)這兩個名稱經常互動使用。猶大同樣也攔阻弟兄們不可殺約瑟,猶大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麼益處呢?」(創卅七26),「益處」不是比喻,原文是相當難聽形容錢財的字,好像不義之財、用暴力取得的利益。但猶大提出的建議,竟然是把約瑟給賣了。其餘的哥哥們就聽從了猶大,與「米甸的商人」(創卅七28)講定二十舍客勒銀子,把約瑟賣給了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去埃及。

 

約瑟還沒「從坑裡拉上來」(創卅七28),他在坑底都聽到自己哥哥們的狠心。因為後來經文記載,約瑟在多坍「哀求」哥哥們,被冷酷拒絕(參創四二21);以利沙的僕人卻在多坍「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參王下六17)。無論是順境裡的「多坍」或逆境裡的「多崩」,神始終在那裡掌權,在祂的隱密處眷顧保守祂所揀選的人。阿們! 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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