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顆悔改的心總能得到神慈愛的垂顧;這讓我們看到了神憐憫的特點,憐憫是給不配得之人的。從本質上講,無罪的人不需要憐憫。
列王紀上–現代化危機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胡老師
因為神的明確禁令及出於各種重要原因,分給各支派和家族的土地是禁止轉賣的(參利廿五23-28)。亞哈王貪念他人葡萄園、並設計殺害園主,不只如此「因他自賣」(王上廿一25)。 「自賣」就是賣了自己,那自己有甚麼最寶貴的東西,是可以賣的呢?就是自由意志。神把自由意志給人,讓人能夠選擇遵從神或跟隨惡者,這是神在人身上一個重要的計劃。我們按影片內容《列王紀.上》廿一章1-29節,我們一起來聽聽胡老師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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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當亞哈王自賣的時候,他就失去這個身為人的重要特質,他沒有自己的看法,並且不作決定,這樣就造成很多難以想像的後果。亞哈對於拿不到一個離自己行宮比較近的葡萄園就鬱悶到躺在床上賭氣不吃飯。一個大人表現得跟小孩一樣真是幼稚得讓人覺得可笑。現在我們遭遇挫折時是否也會有一樣的幼稚行為?我們先來看《列王紀.上》廿一章1-29節的經文:
列王紀.上 廿一章
1.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
2.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
3.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留下的產業給你。
4.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5.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什麼心裡這樣憂悶,不吃飯呢?
6.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7.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8.於是托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
9.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10.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誹謗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1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
12.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
13.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誹謗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14.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15.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
16.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
17.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18.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
19.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
20.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21.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
22.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
23.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
24.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25.(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
26.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
27.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
28.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29.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從亞哈的貪心開始,密謀殺人,裡面有主謀,有幫兇,有受害者一家。然而最後神藉先知以利亞審判兇手,預言會除滅兇手一家。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拿伯因為自己的葡萄園而被謀殺(王上廿一1-16)
「這事以後」(王上廿一1),指上一章所講亞哈放過亞蘭王一事。現在發生另一件事,是關於葡萄園的事。
1.拿伯的葡萄園(王上廿一1-3)
「拿伯」(王上廿一1),字義是〝結實累累〞。應該是個以薩迦支派的人(祖業在耶斯列)。拿伯的葡萄園位於耶斯列,而非撒馬裡亞,而亞哈只因有個行宮在耶斯列。 「撒馬利亞王」(王上廿一1),就是以色列王。 「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王上廿一2),這段記錄的開始描述了一個簡單的土地交易嘗試。亞哈想要靠近他耶斯列王宮的那個葡萄園,這樣他就可以把它當作一個「菜園」(王上廿一2)。他願意用別處的田地來交換這塊地,也願意出錢買。拿伯斷然拒絕了,「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王上廿一3),拿伯遵守神的律利,土地是神賜給他們的產業,按照神的旨意分配給各個支派和家族。因為神是應許之地的主人,所以神宣告「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參利廿五23)。因此,以色列人「要按著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為業」(參民廿六55),代表維持與神的立約關係,繼續在神面前蒙記念。
2.亞哈像賭氣的孩子(王上廿一4-7)
亞哈「悶悶不樂地回宮」(王上廿一4),亞哈之前因為被神譴責而「悶悶不樂」(參王上二十43),現在又因為權力慾不能滿足而「悶悶不樂」,這似乎正是亞哈的特點。而身為國王的亞哈,不是為自己的百姓敬畏神而高興,也不是因為對方講得有理而放下自己的慾望,反而是因為自己的慾望受阻而像一個3歲小孩一樣,「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王上廿一4),他好像是一個沒有骨氣的男人,一遇到逆境,就是這種反應。亞哈對他的妻子耶洗別訴苦後,「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王上廿一7),這個諷刺的話顯出耶洗別所熟悉的迦南王朝跟以色列王朝的差距。 「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王上廿一7),她比她的傀儡丈夫亞哈更加膽大妄為、更不敬畏神;實際上不正是她在治理國家嗎?
3.耶洗別密謀殺害拿伯(王上廿一8-14)
「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王上廿一8),表示耶洗別已經輕車熟路、慣於乾政。 「宣告禁食」(王上廿一9),這樣做的意圖是,好像以色列遭遇了某種災禍或不幸,必須找一個替罪羊來承擔罪責。耶洗別打算讓拿伯成為那個替罪羔羊。 「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王上廿一9),這是一個陰險的計劃;先把拿伯置於顯要的榮譽地位,然後再讓「兩個匪徒」(王上廿一10),用謊言來害死他。 「拿伯證書神和王了」(王上廿一16),拿伯和耶穌一樣,完全是無辜的,卻被無端殺害。僅僅為了一塊用作菜園的土地就用石頭打死拿伯,這顯示出耶洗別和亞哈殘忍且毫無道德的本性。 「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王上廿一14),雖然信是用亞哈王的印章封口的,但「長老貴冑」(王上廿一11)都知道命令是來自耶洗別,所以直接去向耶洗別匯報。可見,耶洗別的擅權行為經常發生,亞哈並不是一個稱職的王。
4.亞哈佔有拿伯的土地(王上廿一15-16)
「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王上廿一15),即使拿伯死了,這塊土地也不屬於亞哈或以色列王室。它屬於拿伯的繼承人或家族。亞哈可能聲稱王室有權擁有這塊土地,因為王室會沒收任何被處決罪犯的土地。亞哈就去「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王上廿一16),這是罪上加罪,又顯出亞哈的幼稚。相信亞哈知道耶洗別怎麼處理的,他根本不在乎拿伯是怎麼死的,就是要取得那塊葡萄園。亞哈對亞蘭王「仁慈」(參王上二十31),對拿伯卻殘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無論是對仇敵的「仁慈」、或對百姓的殘忍,動機都是為了他自己的私利。
二. 以利亞與亞哈對質(王上廿一17-29)
1.神宣告對亞哈的審判(王上廿一17-24)
神雖然沒有阻止拿伯被害,但正如神在該隱殺了亞伯之後立刻說話(參創四9),神也在亞哈「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王上廿一18)的時候,立刻吩咐以利亞前去宣告審判。 「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王上廿一19),以利亞做了鮮有人敢做的事- 與邪惡、殘暴、不道德的以色列國王和王后對質。他尖銳地指控他們犯了兩項罪,一項是謀殺,另一項是竊取拿伯的土地。神明確指出,亞哈身為丈夫、國王、這個罪惡的受益者,要為這個罪惡負責。 「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王上廿一19),指拿伯在城外被害(王上廿一13);而亞哈則死於基列的拉末,屍體運回撒馬利亞後,狗也在城外舔他流在車上的血(參王上廄38)。
亞哈「賣了自己」(王上廿一20),意思是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上廿一20),完全是出於自己的選擇,無可推諉。沒有神的干預,人的天性都會「賣了自己」,「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參羅六16)。 「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王上廿一21),這對任何人而言都是嚴厲的審判,特別是對一個國王。一個國王的遺產在於屬他的男丁繼承他的王位,在此,神宣布終結暗利(亞哈的父親)的王朝。他的王朝將走到盡頭,就像耶羅波安和巴沙的王朝一樣。 「論到耶洗別」(王上廿一23),過去,因為耶洗別的一句話,以利亞就「起來逃命」(參王上十九3);現在有了神的話,以利亞卻能剛強壯膽,宣告神對耶洗別的審判。 「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王上廿一23),儘管審判的預言主要針對亞哈,但也並未放過耶洗別。她的結局將既可怕又恥辱。以利亞向亞哈所宣告的審判(王上廿一24),與亞希雅向耶羅波安所說的(參王上十四10-11)、耶戶向巴沙所說的相似(參王上十六3-4),因為神對罪的刑罰都是一樣的。
2.亞哈的大惡(王上廿一25-26)
「從來沒有像亞哈的」(王上廿一25),指亞哈的惡行超過以前的以色列王。因為他親身經歷了兩次迦密山的神蹟(參王上十八38、45)、兩次靠神戰勝亞蘭(參王上二十13、28)、兩次先知的責備(參王上十八18;王上二十42),卻仍然不肯迴轉,反而“自賣”(王上廿一25)。 「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王上廿一26),神將亞哈的罪與亞摩利人的罪相提並論,為日後以色列人被逐出應許之地埋下了伏筆。正如亞摩利人因持續的偶像崇拜和對神的摒棄而被趕出迦南一樣,以色列北方王國也將面臨同樣的命運。
3.亞哈在神面前自卑(王上廿一27-29)
「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王上廿一27),亞哈的這種謙卑或悔改只是表面的,源於對神審判的恐懼,並非出自對神的愛、對自己罪孽的真正認識,也不是出於改過自新的莊重決心。 「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王上廿一29),神認可了亞哈主動謙卑的舉動,這彰顯了祈禱和謙卑悔改的力量。如果亞哈沒有以這種方式謙卑自己,審判就會在他在世時降臨。這顯示神給予審判的預言,其實是在邀請人悔改,而當亞哈以恰當的方式回應這一邀請時,神便開啟了憐憫之門。
一顆悔改的心總能得到神慈愛的垂顧;這讓我們看到了神憐憫的特點,憐憫是給不配得之人的。從本質上講,無罪的人不需要憐憫。亞哈是個大罪人,但他透過謙卑悔改贏得了神的憐憫。即使最壞的罪人,也不該使自己失去接受神憐憫的資格,只要他在神面前謙卑悔改,就會蒙憐憫。求主幫助我們敏銳於自己的罪,當得罪你的時候,馬上來到你的面前認罪悔改。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