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要得著的是主,因為神的悅納,才是我們真正的目標。
彌迦書–神與以色列爭辯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胡老師
《彌迦書》第六章是神在天地之間設立法庭,神是控方,百姓是被告,「山嶺、岡陵」是陪審團。七百多年前,摩西在百姓進迦南之前「呼天喚地」(申四26)作見證,宣告百姓若違背聖約,「必在過約旦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 (申四26)。現在,神召喚「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再次來作見證,證明百姓違背聖約的事實。我們一起來聽聽胡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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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篇幅按視頻介紹順序:
第4和第5章充滿了盼望;第6和第7章宣告了審判,也給百姓認罪悔改的機會。彌迦在這裡描述了一個法庭。神是法官,在告訴百姓祂所要求的是甚麼,並數算他們對祂和他人所犯的過錯。明明是「耶和華要與祂的百姓爭辯」,神卻兩次動情地呼喚「我的百姓啊」。因為神的指控是為了挽回百姓,而不是敗壞百姓。
神並沒有任何過犯,所以百姓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實際上神對百姓的耐心真是耐人尋味,神總是處處以愛心引導百姓他們,並一直給他們機會回到自己身邊。神讓百姓所追念的「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神讓百姓追念這些歷史,是讓百姓藉著「耶和華公義的作為」來認識神的性情,並思想作為聖約的百姓所應有的回應。但百姓卻作出了錯誤的回應。神用白白的恩典領百姓出埃及、進迦南,又用「公義的作為」顯明了祂的性情,但百姓不但沒有用愛和順服來回應神奇妙的救恩,反而把西奈聖約當作商業契約,以為神救贖自己所圖的是祭物。
彌迦書第六章 1-12
1.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要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你的話。
2.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因為耶和華要與祂的百姓爭辯,與以色列爭論。
3.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麼?我在什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可以對我證明。
4.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5.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
6.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
7.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
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9.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
10.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鬥嗎?
11.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
12.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
彌迦提出耶和華所要的善:
1.行公義:按照律法的精神與準則來待人處事。
2.好憐憫:對在苦難中、有需要的人憐憫、幫助。
3.與神同行:以謹慎謙卑的心,在行動上順服神。
人們嘗試用許多辦法取悅神,然而神已把自己的希望講得很清楚:神要的是百姓正直、有憐憫心,並與神同行。 「行公義」,原文就是神向亞伯拉罕所要求的「秉公行義」(創十八19)。那麼就請我們檢查一下,自己在討神喜悅的努力中,在這幾方面到底做得怎樣。我們是否公平地與人相處?對那些冤枉我們的人,我們是否向他們施過憐憫?我們是不是正在學習謙卑呢?
9-12節是神宣告耶路撒冷的定罪。神需要公義,以色列整個城市卻行不公義,以致遭受約所帶來的咒詛。我們只想作一個成功的基督徒,不用詭詐得著錢財,不用金錢來衡量自己人生的價值,我們想要得著的是主,因為神的悅納,才是我們真正的目標。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