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罪惡世界裡,我們這些重生得救的人,在事奉上帝,在感恩、讚美、敬拜,在心思意念上,應包含認罪的成分,因為我們總是罪人。


利未記 () 贖罪祭、贖愆祭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胡老師

我們先前已經略述說到獻燔祭、素祭、平安祭,而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就是把牛羊鳥獻給上帝,總之是肉,是蕎的。一般來講,不會跟贖罪連在一起,因為「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參利一4)。接著要探討的是為自己的罪而獻的「贖罪祭」(參利四1~五13)、「贖愆祭」(參利五14~六7);我們今天研讀的經文進度是《利未記》四章至六章7節。我們一起來聽聽胡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不同的祭要獻上不同的祭物。脂油要燒掉; 其餘的, 有些時候燒在營外, 有些時候由祭司吃掉。如果一個人作事使別人受了虧損, 他要先加五分之一償還, 然後才可獻祭。這些祭物顯示認罪和贖罪。我們先來看「贖罪祭」,按影片的經文進度《利未記》四章至五章13節,我們先來看以下經文: 

 

利未記四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上誤犯了一件,

3.或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4.他要牽公牛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

5.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6.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7.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

8.要把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

9.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0.與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樣;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的祭壇上。

11.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並頭、腿、髒、腑、糞,

12.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潔淨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燒在柴上。

13.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

14.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

15.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

16.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17.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

18.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

19.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燒在祭壇上;

20.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

21.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像燒頭一個牛;這是會眾的贖罪祭。

22.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23.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

24.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

25.祭司要用指頭沾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

26.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祭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27.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28.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29.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30.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

31.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32.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33.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

34.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

35.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利未記 五章1-13

1.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2.或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

3.或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什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4.或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什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5.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

6.並且要因所犯的罪,將祂的贖愆祭神──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7.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8.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裡,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只是不可把鳥撕斷,

9.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祭壇的旁邊,剩下的血要流在祭壇的腳那裡;這是贖罪祭。

10.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至於他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11.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

12.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裡,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記念,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這是贖罪祭。

13.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歸與祭司,和素祭一樣。 

 

我們有否做過錯事,當時不知,過後才發覺呢?儘管是無意犯的,那仍然是罪。神吩咐以色列人要為此獻祭,為的是使他們認清好些不經意犯的罪,以後便不至再犯,並使罪得赦免。 《利未記》的第四、五兩章,提到人無意犯的一些罪,以及赦罪的方法。我們越讀神的律法,就越要記住,它們是用來教導百姓,引領人過聖潔生活的。但願這些經文幫助我們,更認清在我們生命之中不經意所犯的罪。這裡略作以下分享:

 

贖罪祭不屬自願的獻祭如素祭、平安祭,而是律法規定必須獻的祭。贖罪祭對於所犯的罪須出於無知而且不是故意的。人若故意犯罪,贖罪祭便沒有功效。人犯了罪要承認所犯的罪(利五5),並須負起犯罪的責任。 「按手」(利四4),是獻祭儀式中重要的步驟。其用意應該不是把罪轉歸給祭牲,因為非贖罪的祭也需要按手。比較可能是獻祭者表達與祭物認同:認同祭牲作為他的替身或認定祭牲屬他所有。

「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利四3),我們的神是赦罪的神,也是公義、聖潔的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整個獻祭的運作是基於神對人的尊重,如果你不認罪,神不會把你揪出來,把一塊牌子掛在你身上,讓人知道你是個罪人。 「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利四20),認罪是良心的運作,是基於你對自己的認識、對神的渴慕,願意在神面前真實地面對自己。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利四28),當我們一知道自己有罪,又很想擺脫這個罪,神就為我們開一條赦罪的路,人人都可以走進這條赦罪的路,所以聖潔的神也是恩典的神。贖罪祭最大的特色就是照著犯罪者的身份,所獻的供物有等級之分。受膏的祭司(大祭司)要獻無殘疾的公牛犢,以色列全會眾要獻公牛犢,官長要獻無殘疾的公山羊,平民要獻無殘疾的母山羊或母綿羊。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利五11),貧民則獻鳥或細麵。然而恩典是要付出代價和補贖的,於是神為我們預備恩典和赦罪的工具──各樣不同的獻祭。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利四17),祭司帶血到會幕,指頭蘸血,對著聖所的幔子彈七次――祭牲的血雖流在祭壇上,卻是帶到聖所彈在神面前。喻表主耶穌帶著血到天上,為我們在神面前贖罪,這血所說的比亞伯所說的更美(參來九12);並且這血在神前贖罪的功效是完全的。獻祭的血有四個步驟:(1)流血。 (2)血彈在幔子上。 (3)血抹在香壇的角上。 (4)血倒在祭壇的腳上。為什麼要贖罪?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開贖罪祭。

1.需要對付人的罪。

2.神預備的赦罪之恩。

在神永恆的計劃中,人的罪,乃是由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擔當,唯有聖潔、無瑕疵的神羔羊耶穌基督配得背負世人的罪,成為人類的替罪羔羊。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參林後五21)。在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之前,上帝已經在舊約的時代,向以色列百姓顯明了神的救贖恩典,為人預備了透過獻祭而帶來的赦罪之恩。百姓每次為自己的罪獻贖罪祭,就會看見他們所按手的牲畜,如何代替他們受刑罰、被宰殺,就如同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時候一樣。

 

我們繼續要來簡述贖愆祭,贖愆祭與贖罪祭類似,但其中卻有附加賠償的要求。有人譯為「償還祭」或「罰金祭」。我們先來看《利未記》五章14至六章7節經文:

 

利未記五章14-19

1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5.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捨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16.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7.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18.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給祭司作贖愆祭。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9.這是贖愆祭,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

利未記六章1-7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若有人犯罪,幹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

3.或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麼罪;

4.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5.或他因什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

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祀─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7.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什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贖愆祭與贖罪祭不同,除了祭牲不同之外,贖罪祭的犯者無法計算償還價,而贖愆祭的犯者有償還的機會,通常是加罰金五分之一,並在還了之後,才可行贖愆祭。神體卹人,允許力量不夠的人用鳥代替羔羊獻上贖罪祭(利五7)。但在獻鳥類的時候,不能把鳥的脂油除下作為馨香的祭求神悅納,所以必須獻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為贖罪祭,一隻作為求神悅納的燔祭。這個燔祭可以理解成是類似贖愆祭的補償。連鳥都獻不起的人,就獻細麵伊法十分之一(利五11),約一個成人一天的飯量,絕對不可因著任何藉口不對付罪。作為贖罪祭的素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表示沒有喜樂,與自願獻上的素祭有所分別。

耶和華曉諭摩西第五個祭—贖愆祭,不但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利五15),還需要用銀子另外賠償五分之一,以彌補虧欠。 「耶和華的聖物」(利五15),指屬於耶和華的財物,包含丁稅、初熟之物、當獻的十分之一等等。誤犯了罪,指該獻的沒獻上,以致祭司受損失。舍客勒是重量單位,這裡以複數形式出現,猶太傳統認為一隻小羊的價值至少是兩舍客勒。 「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利五17),意思是人並不清楚自己是否犯了罪,但良心不安,這時就應當獻上贖愆祭,從而「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參徒廿四16)。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獻祭者並不知道自己造成的虧欠是多少,所以不必另外加五分之一。按經文可分以下三段:

1.冒犯聖物的贖愆祭(利五14-16)

在聖物上虧欠神的,要如數歸還,並加上五分之一。五在聖經中也是責任的數字,表示人在神面前願負相當的責任。

2.可能冒犯聖物的贖愆祭(利五17-19)

顯示上帝希望以色列人的敬虔是到這樣的地步。懷疑自己可能冒犯了上帝的聖物,就直接獻贖愆祭。

3.冒犯人財物的贖愆祭(利六1-7)

此段落中提到許多人可能會虧負他人的錯誤:寄存、借貸、搶奪、欺壓、侵吞失物、因某些財物起假誓。這些都要賠償五分之一又要獻贖愆祭。而且賠償還在獻祭之先。

 

贖愆祭的功用不但是除去罪的影響、潔淨神的百姓,還要除去人的虧欠,好讓人蒙赦免。贖愆祭中的公綿羊預表基督的工作,銀子則代表人的責任。人若虧欠了人,不但要需要藉著基督尋求神的赦免和潔淨,也需要自己付上代價彌補虧欠:「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參羅十三8) 。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參賽五三11)。其實這裡的贖罪祭英譯原文是offering of guilt (即贖愆祭)。人若虧欠了「鄰舍」(利六2),就是「幹犯耶和華」(利六2)。因為在「愛人如己」(參利十九18)上出現了破口,就在愛神的心上出現了破口。 「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參可十45)。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捨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利五15),提到的在聖物上誤犯了罪,所增加的五分之一賠償是給祭司的(表示是神或祭司受虧負)。我們若虧欠了人,「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利六5),就要認罪、歸還,並「另外加上五分之一」賠償,然後才能獻上「贖愆祭」(利六6)。人若不用實際行動彌補虧欠,就不能「蒙赦免」(利六7)。

 

贖愆祭,在聖經中是很緊要的。 《利未記》一章至六章7節,一共講到五個祭。因此,在罪惡世界裡,我們這些重生得救的人,在事奉上帝,在感恩、讚美、敬拜,在心思意念上,都應包含認罪的成分,因為我們總是罪人。我們所有的良善和美好總是相對的,即使是靠著聖靈所做的也不是完全的,所以我們總有認罪的成分,求主赦免我們隱而未現的過犯,求主帶領我們更多有愛神的心。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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