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神對敬拜祂的人所要求的那最高、最完全的特性呢?那就是聖潔、分別,從日常生活飲食上開始。上帝要在我們吃的和各樣的事上,讓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利未記 () 食物之律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胡老師

《利未記》是從祭開始的(一章至六章七節),一共有五種祭;然後有獻祭的律例(六章八節至七章) ;《利未記》八至十章裡有司鐸們的分別為聖,以上是《利未記》第一部。 《利未記》第二部是從十一至廿三章,《利未記》十一章這裡神耐心的教導以色列人哪些食物是潔淨的,哪些又是不潔淨的,目的就是讓屬神的子民從食物的潔淨做起,與不敬虔的外邦人區分開來,好與神的聖潔有份。繼續按影片進度《利未記》十一章1-47節的經文,我們來聽胡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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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神教導以色列人一些吃東西潔淨的禮儀,就是甚麼是潔淨,甚麼是不潔淨;甚麼可以吃,甚麼不可以吃。在《創世記》挪亞時代,神已經把動物分為潔淨和不潔淨,當挪亞要挑選動物上船的時候,神對挪亞說「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參創七2)。到摩西的年代,《利未記》十一章至十五章,這五章是一個整體,都是潔淨的條例。便更細緻地指出那些是潔淨,那些是不潔淨的。依進度先來看《利未記》十一章1-47節經文,請看如下:

 

利未記 十一章

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3.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5.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6.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7.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8.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9.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遊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2.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3.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雕、紅頭鵰、

14.鷂鷹、小鷹與其類;

15.烏鴉與其類;

16.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17.鴞鳥、鸕鶿、貓頭鷹、

18.角鴯、鵜鶘、禿鷹、

19.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22.其中有蝗蟲、蚱蜢、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24.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5.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26.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

27.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8.拿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29.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

30.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贅蜓。

31.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他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32.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什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

33.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什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34.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

35.其中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什麼對像上,那對象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台,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

36.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

37.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

38.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

39.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他,必不潔淨到晚上;

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41.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43.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44.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45.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46.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47.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我們要記得是神的子民同時也是神的祭司,在舊約裡二者是分開的,乃是因為他們的罪。神聖的、分別的、聖別的--所有這些字都給我們相同的意念。神在尋找那些在靈和真實中敬拜的真實敬拜者;但是為要敬拜神,必須在我們裡面有某一種特性。什麼是神對敬拜祂的人所要求的那最高、最完全的特性呢?那就是聖潔、分別,從日常生活飲食上開始。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 地上走獸分為潔淨與不潔淨(利十一1-8)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利十一3), 然後經文舉了很多例子,也提到「不潔淨」共32次。潔淨的走獸指所有分蹄、會倒嚼的,例如牛、羊、鹿、綿羊……至於不潔淨的,就是分蹄但不倒嚼,例如「豬」(利十一7),便被列為不潔淨。就是現代生物分類學(Biotaxonomy)中偶蹄目(Artiodactyla)反芻亞目(Ruminantia)的動物,都是溫順的食草動物,常見的有「牛、綿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參申十四4-5)。 「沙番」(利十一5)就是蹄兔。蹄兔和「兔子」(利十一6)都不是反芻動物,但它們咬嚼食物的嘴部動作類似反芻,所以說它們「倒嚼」,使普通人容易辨別。豬其實蹄分四瓣,這裡「蹄分兩瓣」的原文是「分蹄,就是蹄有裂開」。

到了新約時代,這些條例已經沒有了。在《使徒行傳》記載了一件事情,有一次,神帶彼得魂遊像外,然後有一塊大布從天而降,裡面有很多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也有天上的飛鳥,接著神對彼得說:彼得,起來宰了吃!彼得說不行,因為那些是不潔的食物,他從來沒有吃過那些不潔的食物;然後神再一次對彼得說,神所潔淨的,他不可當作俗物(參徒十9-16)。所以,現在凡神所潔淨的,我們也可以吃。那曾經視為不潔淨的,隨著耶穌的救恩,已經被潔淨了。就好像我們這些外邦人本來是不潔淨的,與救恩無緣的,如今藉在耶穌基督的寶血也被潔淨了,得了救贖。所以,當彼得給外邦人傳福音,與他們同吃同住時,他也面臨同樣的困惑,耶穌親自消除了彼得的迷惑。

 

二. 水中和空中可吃的與不可吃的(利十一9-23)

「水裡無翅無鱗的」(利十一10),包括蝦、蟹、貝類、鰻魚、鮎魚等,大都是底棲、食腐的清道夫,發生尿酸疾病也比較高,在神創造的生物圈裡的功用是清理環境中的垃圾,所以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參出十九6)的食物。水生動物中有翅有鱗的列為一類,無翅無鱗的列為另一類。前者可吃,後者不可吃。包括蝦蟹等甲殼類動物與貝類,都是不能吃的食物。 「可憎」(利十一12)指不潔淨,並不是對這種動物的評價。

本章13-19節列出二十種不潔的鳥類。大部分是食肉的猛禽,以及吃腐肉的生物。很多我們都不認識,他都是不可以吃的。 「戴鵀」(Hoopoe,利十一19),是以色列常見的一種鳥,又叫戴勝,孵卵期間又從尾部腺體中排出一種黑棕色的油狀液體,因此以鳥巢惡臭聞名,所以又稱「臭婆娘」,閩南人會稱之為「墓坑鳥」,因為牠會住在一些墓穴裡。聖經明明地說這種雀鳥不能吃。 「蝙蝠」(哺乳類,利十一19),並不是鳥類,但這裡是用一般人容易懂的語言來分別潔淨和不潔淨。事實上,現代生物分類法源自於林奈(Carl von Linné),從西元1735年才開始。聖經裡提到可吃的鳥類包括:斑鳩、鴿子、鵪鶉、麻雀、雞。

接著是昆蟲類的飲食潔淨條例,「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利十一20)的特徵是腹部貼在地上,所以不適合做「聖潔的國民」(參出十九6)的食物。昆蟲當然是六隻腳,不過當時的人或許只算最後跳躍用的腳。 「蝗蟲、蚱蜢、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利十一22),除了四種蝗蟲這類的昆蟲以外都禁止食用。

神創造這個世界是美好的,在整個大自然的生態鏈裡,如果沒有這些動物,生態鍊便會被破壞,不過這些好不代表我們可以選擇去吃,神希望祂的子民是健康的,並且當時以色列人仍住在曠野,如果吃這些不潔之物,就會容易產生傳染病,所以神告訴他們,那些可以吃,那些不可以吃。神給予每一個人自由意志,你可以捉蝙蝠或大鷹來吃,沒有人可以阻止你,但是好與不好,神已經在你面前陳明了。人類的確應該滿足於可吃的家禽,而不是一味貪婪的想著吃野味,結果很可能破壞了生態平衡,反過來也害了自己。其實,規例是保護我們的,所以我們要拒絕一切可憎的選擇。

 

三. 人與物品之潔淨條例(利十一24-47)

「凡摸了死的」(利十一24),只是不潔淨到晚上,「凡拿了死的」(利十一25),就還需要洗衣服。人碰觸活的生物,都不至於不潔淨,但碰觸死的生物,就要看生物是否是不潔淨的生物,如果碰觸死亡的不潔淨生物,就是不潔淨。不過不潔淨的時間並不長,只有當天不潔淨。

「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利十一26),包括馬、驢、騾等牲畜。 「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利十一27),包括貓、獅、豹、狗、狼、熊、猴等動物。人碰觸活的「不潔淨」動物,不會「不潔淨」,例如騎在驢子或駱駝上。碰觸正常宰殺的潔淨動物,也不會「不潔淨」,例如獻祭。但如果碰觸了其它的動物屍體,當天就不潔淨。 29-30節所列舉的「地上爬物」(利十一29)都生活在人的周圍,屍體很容易在日常生活中被人接觸到,所以特別提出來。在這末後的日子,不潔淨的人、事、物就像「地上爬物」充斥於網絡、媒體、學校和社交場合,雖然我們無法躲避,但「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參林後六17)。

「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利十一32),死亡不是神的性情,因此「聖潔的國民」不應當接觸死亡。凡是接觸了死亡的,就必須附上代價除掉這不潔淨,甚至要打破、打碎。凡是沾染死亡的東西也不潔淨了,需要以水洗淨。而如果是瓦器,那瓦器就要被打破。瓦器內一切可吃的食物要變成不潔淨,因而不能吃。經文提出兩個例外的情況:流動的泉源不會變得不潔淨,用來播種的還沒有澆上水的子粒也不會不潔淨。這不難理解,流水不腐,會自然帶走死亡的氣息;種子孕育生命,種入土就會死而復活。

「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45),神再次重申百姓要在食物上分別為聖,並且闡明他這樣要求百姓的目的。除去所有妨礙與聖潔的神相交的污穢和不潔,準確地活在神面前,活在立約的地位裡。因此,我們無論是工作、生活、閱讀、娛樂或交友,都「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利十一47),好讓自己「成為聖潔」,可以蒙神悅納。

 

這些不潔淨的飛禽、走獸和昆蟲其實是像徵外邦人,我們就是外邦人,本來救恩是不會臨到我們身上,我們就是舊約所說的豬呀、雞呀,我們是不潔的,但是因為神的恩典,救恩臨到我們這些不潔淨的人身上。分蹄、到嚼與不倒嚼是天生的,我們成為外邦人是沒有選擇的,但是神今天對我們說,神的恩典臨到我們這些不潔淨的人身上。我們相信聖經文字本身就是上帝的啟示,就這文字來看,可能就是比較不好吃或比較髒的,就算為不潔淨。不過,這事所要呈現的重點是,上帝要在我們吃的和各樣的事上讓我們過聖潔的生活。聖潔,是指心裡敬畏上帝、沒有邪念;清潔,是指生活中的潔淨。所以,外面的表現也不是不重要,只是外面的表現必須從裡面的、從神來的聖靈和真理來表現出來。我們也承認,這表現有相當程度的彈性、相對、侷限,和我們應該有的自由。阿們!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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