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是生命的最佳代表,血令我們存活,耶穌為我們的罪流出寶血,捨棄生命,使我們不致經歷靈命的死亡,永遠與神隔絕。


希伯來書的大祭司(十八)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康老師

先前《希伯來書》經文對聖所和至聖所的描述,必是當時律法師、祭司所了解及同意的。然而,怎麼從妥拉的會幕,大衛的會幕、所羅門所建的聖殿,一直到新約時代的聖殿,成為《希伯來書》讀者應該思考的議題?《希伯來書》寫作的對像是一群猶太人,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書,他們認識和經歷了耶穌,但卻在掙扎中,甚至有人離開了真道,所以作者要讓猶太人重新看到耶穌基督的真實。我們繼續要探討的是「獻祭不能潔淨敬拜者良心」,及基督的獻祭「比地上更美」且「確立了新約」。接著影片研討的是《希伯來書》九章7-22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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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而基督進入是一勞永逸的。大祭司所獲得的救贖是周年的,而基督所獲得的卻是永遠的救贖。大祭司所獻上的是牛羊之血,而基督卻是以誨自己的血獻上(來九12)。大祭司的祭物能潔淨肉體,而基督的祭物能潔淨良心。會幕乃是這世界中的一個聖所,那非人手所造的真會幕乃是天堂。我們先來看經文:

 

希伯來書第九章 7-22

7.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8.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9.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10.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11.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12.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14.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15.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16.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遺命:原文與約字同)的人死了;

17.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

18.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19.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

20.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21.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

22.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大祭司可以在每年一次的贖罪日,進到會幕最內部的至聖所,為全體百姓贖罪。對傳統以色列人來說,至聖所是地上最聖潔之處,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去,其他祭司和普通百姓均不得進入,他們只有藉大祭司才能朝見神,大祭司獻上祭牲,以動物的血先為自己贖罪,再為百姓贖罪。讓我們以下略做三段分享:

 

一. 地上獻祭制度的時限(來九7-10)

祭司進入第二層帳幕不是為了與神相交,而只是為了贖罪。他先用血贖他自己的罪,然後贖百姓的罪。 「過錯」(來九7)就是誤犯的罪,是贖罪日的特別目的。這是假定知道的罪可以透過定期的贖罪祭和日常獻祭來處理掉。就這一點而言,耶穌的工作遠大於贖罪日的工作。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足以為我們誤犯的罪和知道的罪贖罪。 「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來九8),指舊約獻祭制度還存在的時候。 「帳幕」本身和舊約所代表的一切,都暗示了更深層的真理,是新約的比喻。舊的約必須先廢除,神的新約才能顯明出來。

來九9-10節指出:在地上的帳幕裡,獻祭不能潔淨敬拜者良心。舊約的飲食禁忌和潔淨禮儀只是外表的、屬物質的儀文, 等基督到來之後(來九11),「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3),不是藉著外在的、禮儀的方法。本節的「肉體」是與「良心」作對比,正如下文用身體得潔淨(來九13)與良心得潔淨(來九14)作對比。傳統猶太人一直持守舊約中各樣飲食和潔淨的禮儀,直至基督帶來神更新更好的方法。

 

二. 基督的獻祭比地上更美(來九11-15)

「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的」(來九11),耶穌作為我們的大祭司,在更美的帳幕中服事——就是在神的寶座那裡服事。這顯然是一個比人手所能造的一切都更大的地方。如今基督已經成了更美之約的大祭司,進入了更美的帳幕,獻上更美的 祭,完成永遠贖罪的工作。舊約所獻的禮物和祭物,不能叫我們的良心完全,但是耶穌基督獻上的贖罪祭能夠

(1)潔淨我們的良心!

(2)除去我們屬肉體那死的行為!

(3)使我們事奉永生神!

(4)叫我們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如此從裡到外的潔淨,不是為了讓我們放縱私慾、為所欲為、追求世界、追求享樂。如此從裡到外的翻轉,使我們可以事奉神,並且得著永遠的產業! 「祂作了新約的中保」(來九15),耶穌作為中保的工作,根本上是在祂受死的時候完成的。祂天上的中保工作是基於祂完美的獻祭。

 

三. 基督的獻祭確立了新約(來九16-22)

在本段中作者把摩西立約和奉獻會幕的兩件事情當成一件立約的儀式,以說明舊約也是 以血來潔淨。人的心裡有個認知,知道有一天要面對審判,而我們靠著耶穌就可以面對。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遺命:原文與約字同)的人死了;」(來九16)耶穌死後,留下永恆的產業讓我們去得著。在新約裡,同樣需要用血去潔淨我們的罪,但用的不是祭物的血,而是耶穌基督的血,原則是不藉著血,罪就不得赦免。 「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來九18),意思是說:新約是因基督的血而立,又因祂的死而生效;舊約作為新約的預表,也是用牛羊的血作立約的憑據(來九19-20)。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流血」代表喪掉生命,「因血裡有生命」(利十七11);而「赦免」則是得著生命,赦免的原則是以生命換生命。地上聖所的對象本事照著天上樣式做的,既然地上的對象必須用祭物去潔淨,那麼,天上的本物就理所當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不是因為天上的本物不聖潔所以需要被潔淨,而是因為透過耶穌為祭物的潔淨,好讓蒙恩得救的罪人,可以來到神面前事奉神!來到神面前的人,因耶穌的寶血良心得潔淨,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寶座前!

為甚麼赦罪需要流血呢?這並非如某些人所誤會,認為神嗜血才立下這規定。血是生命的最佳代表,血令我們存活,耶穌為我們的罪流出寶血,捨棄生命,使我們不致經歷靈命的死亡,永遠與神隔絕。耶穌是生命的源頭,不是死亡的源頭,祂捨棄自己的生命來使我們存活,為我們流出寶血,又從墳墓裡復活,戰勝了罪惡與死亡。

 

「蒙召之人」(來九15)應該是廣義的指新舊約所有信徒的總集合。這裡顯示耶穌的死是真正洗淨我們這些蒙召之人罪惡,讓他們得到產業的關鍵。求主幫助我們,不依靠自己、不依靠世界,單單抓住耶穌。倘若我們生命裡仍有甚死行,良心仍被罪所捆綁轄制,今天,求主幫助我們到主面前,靠著基督的血,洗淨良心一切的虧欠,藉著聖靈的能力,過得勝的生活。阿們!我們明天繼續《希伯來書》,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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