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的願」是出於人的甘心,律法是為了讓神的百姓能夠維持自己活在神的恩典和應許裡,不讓自己從恩典中滑落、靈性滑向死亡。
利未記 (廿三) 許願之例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胡老師
從《利未記》一章到廿六章,是神吩咐人怎樣正確地活在祂面前,活在祂的恩典和應許裡。等這些「律例、典章與法度」(參利廿六46)都已經啟示完畢了,似乎已經將《利未記》總結,後來為何加上許願與奉獻的規定?比較共通的看法認為這是一種文學技巧之展現。繼續影片中帶領我們進入《利未記》廿七章1-34節,神在最後吩咐人怎樣向神獻上心意,我們一起來聽胡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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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廿六至廿七章是整個利未記的總結,清楚地向人指出,我們應當如何維持自己活在神的應許裡。 《利未記》廿六章論及神向衪子民的「許願」, 《利未記》廿七章則論及以色列民向神起願的律例。廿七章經文解釋怎樣估定所獻各物的價值,也說明人若想把奉獻歸於神之物贖回,應當怎樣辦。按影片的進度我們先來看《利未記》廿七章1-34節經文:
利未記廿七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3.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4.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5.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6.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7.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8.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9.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10.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11.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12.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13.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14.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15.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16.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17.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
19.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準定歸他。
20.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回了。
21.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2.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3.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計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4.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5.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26.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8.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29.凡從人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31.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什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32.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33.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34.這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神創造這個世界,整個神、人、大地的系統都以神為中心來運作,然後祝福的水流不斷地流下去。透過聖潔的節期、神聖的定例、各式各樣的律法和獻祭,以色列人得以分別為聖,從各樣的罪污裡得潔淨。 《利未記》許願條例的「特許的願」(利廿七2)與開頭的「燔祭」(參利一3)首尾呼應,是人認識了神的恩典和榮耀,也認識了神在自己身上的旨意,以致被神吸引到一個地步,甘心樂意地在神面前完全擺上。神的心意就是要我們的生命、思想方式轉化。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如何將人許願獻給神,以及如何贖回(利廿七1-8)
許願是人自願向神許下的約定,目的可能是向神懇切祈求,如耶弗他獻上女兒(參士十一30-31)、哈拿獻上兒子塞繆爾(參撒一11);也可能不是想求什麼,就是想把一些東西交在神手裡。許願就是人甘心樂意承認神是配得的,所以「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參民三十2)。神是看重立約的神,人的許願如同立約,是十分莊嚴的事,必須慎重,所以一再告誡不可輕易起誓(參申廿三21-23)。
原則上可以被贖回的奉獻物,都要加上五分之一的價格來贖回。但我們的神是充滿憐憫的神,所以神允許贖回被獻之人。在(利廿七3-7)節就是講如何對被奉獻之人的估值,基本上是按照那個人,在那個時代的社會中,所能做的社會貢獻的大小來估值。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利廿七8),這一節非常的寶貴,因為神看重每個人奉獻的心,神不願意有人因為貧窮而無法贖回。神願意每個人,都有能力奉獻及照其經濟能力降低贖價。
二.如何將牲畜許願,獻給神,以及如何贖回(利廿七9-13)
「成為聖」(利廿七9)就是主權已交給神,所以不可改換、不可更換、不可贖回。若是許願的人覺得可以獻上一隻更好的替換原來的,「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聖」(利廿七10),兩個都歸給神。如果要獻給耶和華的是動物,無論是潔淨的、不潔淨的,都可以分別為聖獻給神。潔淨的可作祭物,不可更換。 「若牲畜不潔淨」(利廿七11),「不潔淨」的牲畜包括驢、駱駝,可以照祭司的估價轉為奉獻金錢給神。不潔淨的牲畜不可以作為獻祭之用,但是牠仍可以用在會幕和聖所的工作,所以仍然有價值。若是要贖回不潔淨的牲畜,要按祭司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
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都要成為聖,所以不能夠三心兩意,或者說自己許錯了願,或者獻錯了牲蓄,想要換回來。每一次的獻上,都要付上代價,而且都要出於甘心樂意。神會尊榮我們心裡的意願,多少不是最重要的,對神的認真才是最重要,所以不可以換好換壞,如果我們在神面前清楚作了一個決定,便要尊榮這個決定。就好比結婚時,兩個人站在神面前,其實也是一個自由、甘心的承諾和許願,神沒有逼我們要結婚,也沒有逼我們要嫁、要娶這一個人,神唯一要我們作的,就是當我們作了承諾,便要一生尊榮這個承諾,無論是好是壞,我們要在神面前認真還願,因為這些許願是有約束力的,要用行動來執行。
三.如何將房屋、田地許願獻給神,以及三種不能贖回的(利廿七14-29)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利廿七14),只有城裡的房屋才能用來作為「特許的願」獻上(參利廿五29-30),而鄉間的房屋到了禧年必歸業主,不能完全分別為聖。這裡特別提到估值的問題,尤其是關於禧年的計算方式,所有透過許願來獻給神的,神都樂意讓我們贖回。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利廿七24),如果人把買來的地作為特許的願,只能用它許願到禧年,禧年的時候還要還給賣主。神不需要累積我們的財產,因為全地都是祂的;神也不需要祭司有額外的收益,只要大家做好十分之一的奉獻,做好各樣的甘心祭,祭司的生活已非常蒙福了。當所獻的財物越多,責任越大,要付上時間、精神管理,所以可能有些利未人不在殿中作服事神的工作,而是走出去收租、管理物業、財產,這就離開了利未人和祭司原本的選擇與命定。所以神希望我們計算好估價,贖回所許願的財物。
在(利廿七26-29)節講述了三種不能贖回的情況。第一是「頭生的」(利廿七26),很清楚地說明頭生的牲畜本來就屬於上帝,所以不能再用來許願獻給神。神用利未人來取代以色列人頭生的,一生晝夜在神面前服事。唯有頭生的不潔淨的牲畜是例外,可以被贖回,且按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第二是「永獻的」(利廿七28),指歸與神,不能取回之物。也就是永遠獻給神的,不能贖回。第三是己經定規為「當滅的」人(利廿七29),如犯了死罪的人,不可贖,必被治死。
四.十一奉獻是否可以贖回(利廿七30-34)
「特許的願」是出於人的甘心,而「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利廿七30),是「當納的十分之一」(參瑪三8),正如「牲畜中頭生的」(利廿七26),並不是屬於甘心樂意的奉獻。這裡是說所有植物出產的十分之一都屬於上帝;如果要贖,就是加上五分之一的價值。但是牲畜的十分之一是不可更換、替贖的。舊約中十一奉獻的本質,不是單純地給神進貢,而是愛,十一奉獻是神愛人,人愛神的完美結合。在這結合的過程中,愛神和愛人如己這兩大律法總綱,也完美地結合在一起。
律法是神「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利廿七34),目的是「為以色列人」,但不是為了讓他們靠行律法而得救、稱義,也不是為了讓他們用守律法來換取祝福。因為得救、稱義和蒙福都是根據恩典,而恩典是根據神的揀選和應許,並不是根據人是否守律法。實際上,神先賜下有恩典(參出十九4),然後才頒布律法(參出十九5)。律法是為了讓神的百姓能維持自己活在神的恩典和應許裡,不讓自己從恩典中滑落、靈性滑向死亡。最後胡老師在影片中分享《利未記》總結,我們一起來聽聽胡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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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神規定人獻祭以及十一奉獻的許多原則,都是要人既有內心的虔誠也有外表的行為。奉獻的時候,如果極度勉強,就表示有個吝嗇的心。神要我們做樂意捐獻的人(參林後九7),以感恩之心將財物獻給祂。感謝讚美主!透過《利未記》來教導我們要聖潔,要分別為聖歸給神,教導我們要謹慎行事,要警醒。更感謝讚美主!差遣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贖價,把我們從罪中贖回,歸到神的祝福裡;感謝神的慷慨,容許我們贖回所獻上的,教導我們要甘心擺上,全心信靠神。阿們!我們明天進入《民數記》,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