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終身或短暫作拿細耳人都不錯,這是神特別為人開出的一條通道,當我們很想經歷神、專注在神的身上時,神的靈要大大降臨在我們身上。
民數記 (四) 拿細耳人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陳老師
《民數記》一至四章講以色列十二支派和利未支派各就各位,按照神指定的方向和位置來安營;到了《民數記》五章,神說︰我要住在你們中間。神住在他們中間的同時,要處理三種關係︰與神的關係,包括長大麻瘋的要出到營外等等;與人的關係,如果有過犯就要處理,甚至要賠償,加上五分之一,讓關係可以恢復;然後是夫妻的關係。這是神的要求,而來到今天《民數記》六章,講到拿細耳人的呼召。人要靠近神的話,有一條特別的通道,十二支派的男女老幼都可以走,這是拿細耳人之路。我們今天研讀的經文進度是《民數記》六章1-27節。我們一起來聽聽陳老師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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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拿細耳人禁戒的三樣事物代表,就是豐饒崇拜(葡萄與酒)、感應法術(頭髮)、死人祭儀(被死人污染),很可能是因為上帝希望消滅當時迦南地的三大民間宗教類型。然而為什麼只禁止這幾件事物,和作拿細耳人的真正意義,都是目前尚須深究的問題。不過葡萄製品是摩西年代當時象徵奢華與享樂的基礎,這可能是被特別禁止的主要原因。按影片的經文進度《民數記》六章1-27節,我們先來看以下經文:
民數記 六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
3.他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什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
4.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5.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
6.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7.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8.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
9.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
10.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11.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
12.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13.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
14.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15.並一籃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
16.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
17.也要將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
18.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發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19.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又從籃子裡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
20.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與所搖的胸、所舉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21.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
2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3.你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
24.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25.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並賜恩給你。
26.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27.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
神在吩咐百姓潔淨營地的同時(參民五1-31),又藉著「拿細耳人」(民六2)的條例表明,分別為聖不只是潔淨自己,更是完全地「歸耶和華為聖」(民六8),甘心將自己獻給神,這才是蒙神悅納的「祭司的國度」(參出十九6)的實際。這裡我們略作以下分享:
一.有關拿細耳人的條例(民六1-21)
「拿細耳人נָזִיר」原文字根「נָזַר」的意思是「分別為聖、奉獻自己」(民六2),指一段時間或終生將自己分別為聖、專心事奉神的人。只有利未人才可以在會幕事奉,只有利未人中亞倫的子孫才可以擔任祭司,但任何以色列人都可以奉獻自己做「拿細耳人」,「無論男女」(民六2) 、 老幼(參撒上二18)都可以遵守比祭司更高的聖潔標準,成為神心意中「祭司的國度」(參出十九6)。這正預表新約信徒都應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參羅十二1),分別為聖事奉神,「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參彼前二9)。我們看見作拿細耳人「要離俗歸耶和華」(民六2)的三個基本條件:
1.戒絕清酒濃酒和所有用葡萄製成的食品;
「清酒濃酒」(民六3)和「凡葡萄樹上結的」(民六4)製品都代表人生的縱慾、享受。拿細耳人遠離「酒」和「葡萄」製品,象徵甘心放下合理、合法的屬地喜樂,只求在神面前蒙喜悅。屬神的人看待世上萬事的標準,不是根據萬事本身的好壞,而是根據萬事是否會妨礙我們與神的正常關係。
2.不可剃頭;
「剃頭」(民六5)原文是“在頭上經過”,表示連修剪也不行。聖經並沒有解釋為何不可修剪頭髮,但不修剪的長髮能讓人一看就辨認出拿細耳人,成為拿細耳人唯一外在可見的「聖潔」(民六5)標記。
3.不可挨近死屍(包括自己的直系親屬)。
死亡是罪的結果,也是轄制人的權勢,因此,神最憎惡死亡。拿細耳人的生活要讓神居首位,就要與死亡有絕對的分別,甚至「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民六7)。這是一個對付人屬地感情的功課,拿細耳人頭上的「離俗歸神的憑據」(民六7),不住地提醒他是活在神的權柄之下,要重視屬天的感情過於屬地的感情。
拿細耳人「離俗的頭」(民六9)就像大祭司頭上的「聖冠」(參利八9),是「歸耶和華為聖」(參出廿八36)的標誌,是接受神權柄的記號,也提醒其他百姓,他們都應當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參出十九6)。所以這頭髮不可被死亡所「沾染」(民六9)。根據摩西律法的指引,以色列人不該碰到死屍,若碰到就不潔淨七天,到第八天才回覆潔淨。而拿細耳人的標準更高,除了不潔淨七天外,還要在第八天獻贖罪祭和燔祭。當我們向神許願要作拿細耳人,但做不到,就要獻贖罪祭,並再次向神許願把自己完全獻給祂,而過往作為拿細耳所做的一切都不算,要另選一天獻贖愆祭,那天就是重新計算的第一天(參民六9-12)。
完成拿細耳人的日子後,再獻一次祭。在開始的時候獻贖愆祭,在完結的時候就把其餘的燔祭、贖罪祭、平安祭和素祭都獻上,這樣就把拿細耳人的條例走完了(參民六13-21)。拿細耳人還願時所獻上的「贖罪祭」(民六16),可能是為了贖拿細耳人在許願期間隱而未現的罪。歸給祭司的祭物,除了一般平安祭「所搖的胸、所舉的腿」(民六20)之外,還有額外的「一條前腿」和兩個餅(民六19),表明拿細耳人的分別為聖,使神得著了更多的享受。 「以外所能得的」(民六21),可能指有些拿細耳人的願包括了額外的承諾。這些承諾必須完成,才能還願。
要作拿細耳人的標準這麼高,真的有人願意作嗎?依聖經記載,參孫、撒母耳和施洗約翰都是拿細耳人,而且他們都是在當代被神大大使用。參孫他們是終身作拿細耳人,而保羅也曾許願作拿細耳人一段期間。無論是終身或短暫作拿細耳人都不錯,這是神特別為人開出的一條通道,當我們很想經歷神、專注在神的身上時,可以作拿細耳人,不一定全部要按照規條去做,而是要抓住裡面的精神,因為一切舊約的條例都是在表達如何在新約時代實踐,就是想辦法專注在神的身上!當我們願意這樣做時,神的靈要大大降臨在我們身上。我們每隔一段時間要操練禁食禱告,就是因為要專注在神的身上。
二.祭司的祝福(民六22-27)
神在拿細耳人的條例之後、以色列眾首領奉獻禮物之前(參民七章),宣告了《民數記》六章24-26節的祝福,被稱為「祭司的祝福」。這個「祭司的祝福」禱告詞,也可能是聖經中最早的詩歌之一。表示人只有分別為聖歸給神,才能活在神祝福裡,分別為聖才是人蒙福的正確途徑。 「祭司的祝福」 用「願耶和華」開始的祝福,包括三個祝福:
1.賜福並保護他們,表示喜愛和保護;(民六24)
2.「賜恩」(民六25)表示憐憫與同情;蒙恩寵、得恩惠的祝福,指神轉臉光照著你,也是神的同住和造訪,當神轉向人,也是復興和迴轉。
3.「仰臉」(民六26)向他們表示悅納與關注;神向你仰臉,賜你平安,神的一切豐盛祝福都臨到你。
我們看見神賜福、賜恩、賜平安,神定意讓他們平安去到迦南地,滿有恩典的生活。神也要如此的祝福我們,「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民六27),原文前有and , 祭司也要把神的名給以色列人,他們要得著神自己,就是說神要住在他們中間,這才是最大祝福。
整體而言,拿細耳人的呼召是特別的呼召。當我們希望特別靠近神的時候,神給了我們一條通往的道路,就是作拿細耳人,所以要自己去評估和衡量是否願意這樣做。其實這條路的要求是頗高的,已經超過祭司的標準,甚至是接近大祭司的標準了,因為祭司是沒有頭髮上的約束的,也沒有禁止吃葡萄,而近親去世時,他們是可以哭的,但大祭司不可以,只專注在神的事上。這個標準這麼高,誰會想這麼做呢?我們未必照舊約的方式進行,但有時心中有一個特別的渴慕,只想單單靠近神,例如專心禁食禱告三天,就可以這麼做。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