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完全是神自己的啟示,並非某些屬靈領袖才有特殊的權柄。我們作為一個神的僕人使女,要謙卑、謹慎自守,否則就會到處去找尋別人給我們的認同。
加拉太書(3)~耶路撒冷行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王老師
《加拉太書》共六章,第一章講加拉太教會的問題,指出什麼是真福音。保羅講述了他從前極力反對這福音真道,但是現在卻擺上自己的生命來傳神的福音、傳他曾反對的福音。從前他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但當他從神領受後,他願意致力服事神的教會,這樣的180度的轉變,唯有神的大能,見證了神的恩典與福音。繼續影片《加拉太書》二章1-10節,一起來繼續聽聽王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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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教會在加拉太的南部,保羅辛苦建立教會的根基,但當猶太教的基督徒來到,就影響加拉太教會。我們都需要為耶穌作見證、與人分享耶穌在我們生命中所行的奇妙事。福音不單單從啟示而來,福音也是從生命的見證而來。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加二2),保羅對福音的領受是從基督而來的,不是從人而來。保羅本是一位非常優越的猶太教徒,甚至因此而逼迫那些跟隨耶穌的人。但當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與耶穌相遇,保羅遇到很大的衝擊。這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在復活裡向保羅榮耀顯現,對保羅祖先的遺傳和對整個猶太教,以及保羅對神的認識,對稱義的看法,都令保羅有十分深切的反省。我們繼續一起來看《加拉太書》二章1-10節的經文:
加拉太書 二章1-10
1.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4.因為有偷著引進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幹。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
7.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10.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保羅提過他蒙召之前和之後的生命中,對耶路撒冷教會並無所賴。保羅大約是在公元35 年歸信基督的,所以這裡提到的「十四年」(加二1)可能是指他成為基督徒的年數。 「提多」(加二1)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希臘人(多一4)。提多等於是判例,他雖然曾經被耶路撒冷教會施以壓力,希望他受割禮,但在保羅一行人的堅持下,教會領袖們也接受提多可以不受割禮當基督徒。這樣提多就成為一個例子,證明外邦人不必先變成猶太人也可以當基督徒。保羅接著敘述他第二次造訪耶路撒冷的情形,說明跟隨耶穌的使徒也認同保羅的福音。以下我們概略做兩段分述:
一. 耶路撒冷之行(加二1-5)
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18-19節提到,耶穌在大馬士革路上向他顯現之後過了三年,他曾經去過一次耶路撒冷。現在保羅敘述的是十四年以後,他第二次到耶路撒冷去。與保羅一同去耶路撒冷的,不但有巴拿巴(根據徒四36-37和徒十一22,保羅深受耶路撒冷領袖的敬重),還有提多(外邦信徒)。提多是外邦人,但保羅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加二3)。耶路撒冷教會也沒有要求提多受割禮,然而有一群人認為信主的必須受割禮,因而在旁私下窺探。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領袖跟人相處務要謹慎。因為我們每一句話,每一個行動,都會成為我們的立場。從這些說話、行為,人會對我們的立場加以延伸與批判。
這些「偷著引進的假弟兄」(加二4),指一批混入教會的假信徒,他們不懷好意地試探保羅和巴拿巴,想讓外邦信徒脫離「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加二4),成為律法條文的「奴僕」(加二4),就如使徒行傳十五章1節記載的他們的主張「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保羅和巴拿巴決不妥協,因為如果提多被強迫受割禮,就等於否定因信稱義,承認一個人在信心之外,還需要加上別的才能得救,這就動搖了福音的基本真理,保羅只因「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二5)。
二. 耶路撒冷教會領袖們的分工(加二6-10)
保羅未曾盼著別人扶助自己做個偉大的基督徒,因為他知道,這終究取決於自己和耶穌的個人關係。 「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幹」(加二6),是保羅聲明福音是神給他的啟示,並不是來自其他有名望的領袖。保羅的事奉對象主要是外邦人,彼得的事奉對象則主要是猶太人。這些差異並不是絕對的,他們兩人都事奉不同的人群。 「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加二8),指出感動彼得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和保羅為外邦人作使徒的都是出自同一位神。事奉神的人既不要和別人比較,也不能要求大家都做同樣的工作。重要的不是方法、也不是傳統,而是基督的福音。
保羅要為福音而戰,不是為個人的面子和尊嚴,是因為神把福音託付了他,他要為福音而堅持。 「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加二7),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承認保羅所宣講的福音;「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加二9),知道是主翻轉了保羅的生命。這件事反而讓保羅在耶路撒冷教會受到尊重,他不亢不卑,所以他們與他行相交之禮,互相尊重,「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加二9)做傳福音的分工。表明雅各,彼得和約翰都承認保羅所傳的福音信息和使徒職分,並且同意在福音事工上的分工。 「只是願意我們紀念窮人」(加二10),並不是指對一般窮人的施捨,而是希望外邦教會幫助,當時猶太地因著克勞第年間的大饑荒(徒十一28),有許多長期陷於窮困的猶太信徒。而這也是保羅「原本熱心去行的」(加二10),見證了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在耶穌基督裡的合一。
加拉太假師傅可能故意推崇耶路撒冷的領袖、貶低保羅,所以保羅指出,「神不以外貌取人」(加二6),福音完全是神自己的啟示,並非只有某些屬靈領袖才有特殊的權威。我們作為一個神的僕人使女,要謙卑、謹慎自守,否則就會到處去找尋別人給我們的認同。我們作牧養的,為了遮蓋下面所陪伴的人,我們的信仰越純正,同為肢體的人得到的牧養就越純正。為了他們的緣故,我們要攻克己身,修正自己不對的地方,要堅持真理。願我們都成為福音的僕人!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阿們!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