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對新世代的這些吩咐,是因為祂「曾經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祂也必將自己的百姓領進應許之地。神在獻祭上給予他們進一步的啟示。
民數記(補15) 進入應許之地後的獻祭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陳老師
由於《民數記》十五章無影片分享參考,我們以音訊內容分享。當神吩咐這些話的時候,十探子的事件可能已經過了許多年,不信的舊世代逐漸「倒在這曠野」(參民十四29),新的世代逐漸被神造就起來,預備好進入迦南、承受應許。我們今天研讀的經文進度是《民數記》十五章1-41節。我們一起來聽聽看音頻的分享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民十五3),照理說此處的獻祭規定,似乎應該出現在《利未記》七章或是《民數記》廿九章以後。但當以色列人不信上帝會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記錄這些獻祭規定,其中又使用大量的麵粉、油與酒。似乎更是對以色列人的一種保證,保證他們一定會進入可以種植大量農作物的迦南地,而非停留在只能以畜牧為主的曠野。依經文進度《民數記》十五章1-41節,我們先來看以下經文:
民數記 十五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
3.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4.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
5.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6.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7.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8.你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9.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
10.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1.獻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山羊羔,每隻都要這樣辦理。
12.照你們所預備的數目,按著只數都要這樣辦理。
13.凡本地人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這樣辦理。
14.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
15.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
16.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
17.耶和華對摩西說:
18.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
19.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20.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面,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21.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面,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22.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23.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24.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併奉到耶和華面前。
26.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27.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28.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什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30.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31.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32.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33.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
34.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3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36.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
39.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40.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
41.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以色列人自行出戰,入迦南的第一役遭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戰敗後,以色列人知道須按照神的指示(參民十四25),退回曠野居住。 《民數記》十五至十九章記載在曠野卅八年中所發生的一些重要事件,神在獻祭方面給予他們進一步的啟示。這裡我們略作以下分享:
一.馨香之祭(民十五1-26)
「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民十五2),陳明這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才要遵守的規定。雖然看似是給那些可以進入迦南地的下一代以色列人,但是神選擇在上一代仍在的時候便將《民數記》十五章說出來,其實是要讓我們更認識神,並且告訴我們在犯罪以後,該怎麼做。第一段可分四小單元:
1.耶和華叫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獻馨香祭。 (民十五1-10)
2.本地的人及寄居的人所獻的馨香祭都是一樣的條例。 (民十五11-16)
3.獻舉祭。 (民十五17-21) ,實際上舉祭是由祭司收取,而非於祭壇上燒給上帝,並且其獻上的結果就是「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參結四四30) 。
4.當他們有錯誤時,也要獻馨香祭,而這錯誤是全會眾犯了罪的。 (民十五22-26)
所以這一大段是對全會眾的吩咐,講述馨香祭,並且是全體會眾的,舉祭也是全會眾獻的。神向新世代的第三個吩咐,是進入迦南地之後(民十五18),全會眾所獻的「贖罪祭」與舊世代不同。原來全會眾所獻的贖罪祭只是使「以色列全會眾」得蒙赦免(參利四20),但在應許之地裡,這贖罪祭卻可以使「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都「必蒙赦免」(民十五26),顯示神赦免的恩典擴大了。
二.個人為罪獻的祭(民十五27-41)
神樂意赦免無心而誤犯過錯之人,只要盡快承認錯誤,改正過來就可以了;但是藐視神,存心犯罪之人,要受到嚴厲的處罰。人存心犯罪,是出於對神態度不當與悖逆。好比孩子不順服父母,自然引起家長的嚴責。這一段可分三小段:
1.講述個人誤犯了罪所要獻的祭,及擅敢行事的後果,這也是關於個人的。 (民十五27-31)
赦免的恩典擴大了,但神的赦免並不是鼓勵人隨意犯罪。贖罪祭是神給誤犯罪者的恩典,而那些「擅敢行事的」(民十五30)、故意「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民十五31)的人,他們實際上不以神為神,「褻瀆了耶和華」(民十五30),所以「必從民中剪除」(民十五30),與恩典和應許不再有分。
2.犯安息日的要被處死,這也是關於個人的。 (民十五32-36)
安息日不可工作(參出卅五2),安息日也不能生火(參出卅五3)。但是「撿柴」(民十五32)算不算「工作」或「生火」?這需要上帝來判定。但這裡卻說「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民十五34),可能因為百姓並不確定「在安息日撿柴」(民十五32)算不算「做工」或「生火」。但神清楚地吩咐:「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民十五30)。因為人看的是外面的行為,神看的是裡面的內心。
3.吩咐他們要做繸子,這也是關於個人的。 (民十五37-41)
進入迦南地之後,要「在衣服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縹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民十五38),隨時提醒自己活出屬天的生活,不要再故意犯罪。 「繸子」代表「耶和華一切的命令」(民十五38)。神的百姓在最接近地的衣服底邊「佩帶這繸子」(民十五39),走路時綴子飄動,並不是顯示自己虔誠,而是提醒自己的屬天地位,在生活中隨時「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民十五39),這樣才能真正「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民十五40),活在神的應許和恩典中。
神對新世代的這些吩咐,是因為祂「曾經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民十五40),祂也必將自己的百姓領進應許之地。神是自有永有的「耶和華」,祂所定意要做成的事,不必倚靠任何其他的存在,祂自己必負責做成。人只要憑著信心跟隨神、順服神的話,就能進入應許之地,也能長久地活在應許和恩典裡。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