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祭司與利未人的職分還是十一奉獻的原則,神在西乃山都已經藉著摩西吩咐過百姓了。只是百姓硬著頸項,不順服,沒有活出神命定的生活。


民數記 (18) 命定的職份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陳老師

先前經過可拉的悖逆和叛亂,百姓應該還處在困惑和恐懼之中, 以至於擔心「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我們都要死亡嗎?」(參民十七13)。神顧念百姓,《民數記》十八章再次重申了祭司和利未人的職份,一方面向百姓彰顯他們的權柄乃是出自於神,不是出自於人;另一方面也是教育百姓要順服於權柄之下,不再受可拉之類的異端引誘而走上歧路。繼續音頻中帶領我們進入《民數記》十八章1-32節,我們一起來聽聽音頻的分享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民數記》十六章至十七章的三宗事件重新確立了祭司的職事,本章隨即說明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和職權。神吩咐祭司的事是直接向亞倫說的(民十八1,8), 但吩咐利未人的事卻間接透過摩西(民十八25-26), 再次顯明利未人不能享有大祭司與神直接相交的特權。依照音頻的進度《民數記》十八章1-32節經文,我們先來看以下經文:

 

民數記 十八章

1.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幹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幹犯祭司職任的罪孽。

2.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

3.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4.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

5.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

6.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

7.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9.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10.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以此物為聖。

11.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2.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13.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4.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必歸與你。

15.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索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7.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他的血灑在壇上,把他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8.他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19.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即不廢壞的意思)。

20.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2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22.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

23.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4.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6.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27.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谷,又如滿酒醡的酒。

28.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

29.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30.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

31.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勞。

32.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致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

 

事奉的人接近神聖的事物,很容易以為自己高人一等,所以要十分小心,不要叫人以為我們有什麼能力,免得我們和我們的事奉都一同滅亡。利未人雖然沒有產業,也要和別人一樣,將自己的收入獻上十分之一,作為供給別的利未人及會幕的需要。十一奉獻的原則需要遵守,神期望所有的基督徒都能慷慨地奉獻,使神的家中沒有缺乏。我們略作以下分享:

 

一.看守全會幕(民十八1-7)

「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幹犯祭司職任的罪孽」(民十八1),「擔當」表示神揀選的不是什麼特權階層,而是要服務於民並且要擔當百姓的罪孽。利未人要替百姓「擔當幹犯聖所的罪孽」(民十八1),而祭司要替百姓「擔當幹犯祭司職任的罪孽」。 「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民十八2),祭司和利未人要一同聯合服事,但只有祭司能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利未人「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民十八3),因為這則條例在可拉一族叛變時被打破了(參民十六),所以神要在此再次頒布祭司和利未人的供職內容。 「你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民十八4),這裡神重申誡命,提醒祭司和利未人應守的界線,使外人不可挨近會幕,以免大家都死亡。

「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民十八6),利未人是神揀選出來賞賜給祭司的,為要與祭司聯合服事,不讓世人藐視神!就現今而言,傳道人是神賞賜給教會的,我們要一同聯合,免得外人藐視神,過了界線。我們要這樣來擔當,這是神的揀選,是神給教會的賞賜。 「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民十八7),祭司的職任和服事是神的賞賜!所以我們越是在牧養的地位上就越是要警醒,明白自己只是個僕人,要謙卑下來,做個忠心有有擔當的管家。許多傳道人和同工反過來成為會眾的僱工一樣,但其實不然,我們不要站在神的位置上,神才是園主,傳道人受神所託,有責任修理園子、帶領群羊。

 

二. 祭司當得的分(民十八8-24)

「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民十八8),「搖祭」和「舉祭」象徵先把禮物獻給神,然後由神交給祭司「經管」。以色列人把至聖至好的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神,而神把屬祂的舉祭賜給利未人作為賞賜,並且利未人要把所得最好的十分之一再獻給神,就是歸祭司的。祭司當得的分如下:

1.一切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的舉祭,都歸給祭司,就是亞倫及他的兒子,而不是歸給利未人;

2.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一切至聖之物也都是歸給亞倫及他的兒子;

3.所有搖祭,包括一切凡油中、新酒中、五榖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都歸給亞倫及他的兒子;

4.一切永獻的,並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亞倫及他的兒子;

他們得著是最好的,而且他們得著利未人所奉獻的十分之一。在神所賜的「分」中,「至聖之物」(民十八9)必須由祭司家中的「男丁」(民十八10)在帳幕的院子裡吃(參利七6),其他的物只要祭司家中「潔淨」(民十八13)的人就可以吃。 「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民十八20),很清楚的要求祭司應該專注於上帝的事情,不可以經營土地上的收益,也不可以仰賴土地的收益。所以「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民十八23),利未人也不可以有產業,這是蒙福的原則。神是要利未人分別為聖,與以色列人也不同;對祭司、利未人來說,不可有產業的原因,因為神就是他們的產業,並且神把一切都歸給他們,只要他有一天存在,那一切都是歸給他們,他們得著分別為聖的為他們的產業。

 

三.守十分之一的奉獻(民十八25-32)

神對摩西頒布,利未人要「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民十八26),「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民十八28)。因為利未人經過了可拉的背叛,已經清楚地領會到:亞倫的大祭司職分並非摩西私相授受(參民十六3),而是神親自揀選的(參民十七8)。 「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民十八26),這裡也是要教導利未人,他們所得的也是來自於神的恩典,所以也當盡這十分之一的分。以色列民要把自己所有的十分之一獻給神,這些都歸給利未人,而利未人要把這其中的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歸給亞倫及他的兒子。亞倫所得的是分別為聖中的分別為聖,所以也是最好的,作為大祭司所得的是最好的。

 

不論是祭司與利未人的職分還是十一奉獻的原則,神在西乃山都已經藉著摩西吩咐過百姓了。只是百姓硬著頸項,不順服,沒有活出神命定的生活。神重申的目的是為了拯救百姓,讓他們再次明白神的心意,好行在神的旨意當中,避免被滅絕的悲慘命運。如果說西乃山下的約代表了以色列人信心的一個高峰,那麼不久後可拉叛亂又讓以色列人跌進了信心的低谷。我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信心的路就是有高山有低谷,願我們在高山之巔能謙卑地把榮耀歸於神,在低谷之地仍能順服神的話語,並把神的話語當作應許而不至於灰心喪志!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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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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