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義道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孫老師
孫老師今天繼續分享《馬太福音》第廿五章第三段31-46節,這段聖經給我們一個很大的問題,為何不是信耶穌就得救?為何這裡耶穌審判的標準是有沒有服事、有沒有愛那些小孩、愛那些不起眼的人?這裡好像說到要有愛才能得救,接待小子就是接待主,為何審判的標準是愛的接待?孫老師請我們要留心,並要從第廿四章3節的亮光來看。我們一起來聽聽孫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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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人子」(太廿五31)是主耶穌在祂的國度中所特有的名稱,「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太廿五31)是為著審判。 「萬民」(太廿五32)原文是「外邦人」,他們不是以色列人或得救的信徒。 「分別為綿羊山羊」(太廿五32)的審判是為了判斷地上那些經過大災難還活著的二分之一外邦人(啟六8,啟九15)誰有資格進入千年國度,是「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國度的審判”中對外邦人的審判。 「右邊」(太廿五33)是指尊貴有福的一邊(王上二19)。主耶穌是千年國度裡的「王」(太廿五34),而這些「右邊」的義人將在千年國度裡做百姓(亞八20-23),「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太廿五34)。 「餓了、渴了、作客旅」(太廿五35)和「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裡」(太廿五36)都是形容信徒和以色列人所受的苦難(賽五八7)。
「義人」(太廿五37)不是沒有犯罪的人,而是那些在國度的審判中被判為「義」的人。無論這位與主耶穌有關係的「弟兄」(太廿五40)多麼微不足道,服事他就是服事了主耶穌,因為這服事顯示了人對主耶穌的態度,這態度就是國度審判的依據。人若拒絕主耶穌,國度審判的判決就是「離開我」(太廿五41)。地獄就是與神隔絕的地方。聖經用「永火」(太廿五41)來描述這種刑罰帶給靈魂的痛苦感受。主耶穌同樣預先啟示我們,是要還沒信祂的人趕快做出正確的選擇,接受永遠的福分,遠離永遠的「咒詛」(太廿五41)。 「永刑」(太廿五46)就是進入「永火」裡,也就是被丟在「火湖」裡(啟廿15)。這些不是信徒的「義人」(太廿五46)可以進入千禧年國度,有機會「往永生裡去」(太廿五46),但能否繼續進入新天新地,也要看他們能否拒絕千禧年國度後撒但的迷惑(啟二十8)。
馬太福音第廿五章 31-46
31.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32.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33.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34.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35.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37.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38.何時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39.又什麼時候見你生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
40.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42.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43.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
44.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
45.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在審判時,神是按著信心來審判,但這信心在末世時,是以愛心的行為來表現出來,因為那時因著災難逼迫,很多「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太廿五45)會飢餓或赤身露體,我們若有信心,就要繼續傳福音,繼續作見證,忍耐這些日子,並且繼續彼此扶持,去接待他們,而不是絆倒他們。主耶穌要我們接待那些最小的,要尋找迷羊,因為越到最後,會有更多人走失,但我們縱然面對更大逼迫,要知道審判不但是看我們在逼迫中是否站立得住,審判標準更是要看在逼迫中,其他人也有損傷時,我們是如何對這些在捆綁中受害的人,我們有沒有去接待、愛、幫助他們,或是我們隨著這世界,愛心漸漸冷淡。
求主祝福我們,讓我們在末世時,我們能繼續的彼此相愛,並接待軟弱的肢體家人,讓我們越往前走時,我們越有力量,世界不能磨滅我們的信心,也不能把我們改變成為山羊或不得救的人。以馬內利
阿們!感謝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