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鼓勵加拉太的信徒和我們要繼續行善,並且相信神一定會賞賜的。時候到了,我們必定會得到祝福的果實。
加拉太書(11)~相顧與行善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王老師
成為基督徒以後,我們仍然有犯罪的可能,分別在於我們不再受罪的權勢所控制,也不再要向它屈服。身為基督徒,我們在這條成聖的道路上,不但「蒙召得自由」(加五13),而且「蒙聖靈引導」(加五18),能在基督裡享受自由,超越肉體的轄制,並享受聖靈的帶領,超越律法的規條。聖靈是我們新生命的力量源頭,所以我們要緊跟著祂的帶領。不要讓其他的人和事決定你生命的價值和標準。繼續研讀的是《加拉太書》六章1-10節,加拉太書第六章是第五章的延續,就是「向眾人行善」(加六10)。我們一起來聽聽王老師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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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使徒保羅指出我們凡事要靠著聖靈而行,不憑肉體守律法的表現;要體貼聖靈的心意,不順服肉體的情慾。基督在十字架上付出生命的代價將我們從律法中釋放出來,這自由是如此的可貴,同時自由也帶來責任、要求和成長,因此我們不能濫用自由,隨便犯罪。故此,保羅在詮釋信徒不再受律法的捆綁後,立即給予信徒在自由上的一些勸勉,提醒著我們關於自由、責任和愛的平衡,引導我們在信仰中更加堅定、成熟和仁愛。繼續按著影片的經文進度,我們先來看經文:
加拉太書第六章1-10
1.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2.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3.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4.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
5.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6.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
7.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8.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9.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10.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前面幾章一直提及靠肉體稱義、帶著猶太思想的人,他們認為只是信耶穌是不夠的,還要好像猶太人一樣守律法,而在猶太人的律法中最重要的是受割禮,這樣才能確定你是得救。這些人令基督信仰附加了規條。保羅指出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在基督裡作新造的人,要活在聖靈裡,靠聖靈行事,不靠外在行為,成為被聖靈引導、塑造的人。按影片的經文進度,我們概作兩段分述:
一. 自由的權利與責任(加六1-5)
保羅說「屬靈的人」(加六1)就是那些活在聖靈中、行在聖靈中的人。那麼「屬靈的人」是有多屬靈呢? 「屬靈人」覺得自己很優越,認為只是跟隨聖靈就可以,不像那些猶太思維的信徒卻仍要靠肉體守律法,保羅質疑他們是否真的跟從聖靈,是否真的好像想像中的屬靈,因為這些所謂的「屬靈人」認為在他們中間那些軟弱的、被過犯所勝的弟兄是不行的,不值得去理會。但保羅告訴他們,不是這樣的,如果有人被過犯所勝,一個屬靈的人不會獨善其身,也不會孤芳自賞,而是會用溫柔的心把那些人挽回過來。所以真正的屬靈人會關心別人的軟弱。
在加拉太教會中猶太人很容易以守律法來自誇,而外邦人很容易以為自己不需要守律法就放縱情慾。在今日我們也很容易在基督的恩典中失落,保羅提醒我們當有人被過犯所勝,我們就要把他挽回過來,當別人跟我們對事情的判斷不同,我們是否能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呢?保羅說:「你們屬靈的人」(加六1),屬靈的人不是那些背聖經很厲害的人,也不是那些禱告振振有詞的人,而是那些能用溫柔的心把人挽回過來的人,他不是獨善其身,卻能體貼別人的需要和限制的人。
保羅在第二節說「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又在第五節說「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重擔」和「擔子」在原文是不同的字,「擔子」就好像今天我們的背包,相對起「重擔」並不是很重;而「重擔」卻是要互相擔當。當看見別人生命裡的沉重,我們要安慰分擔,不要裝作看不見,當我們如此做時就會如第二節說的“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基督的律法與猶太教的律法不同,基督的律法是愛的律法,猶太教律法是條文主義的律法。守律法的人自以為義,是自我成全;但基督的律法是成全別人,不是成全自己。所以,我們需要服事別人,首先要別人得著,然後我才能真正得到。是什麼攔阻我們,不叫我們互相擔當各人的重擔,完全基督的律法的呢?那便是驕傲,也就是「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加六3)。往往就是驕傲成了我們的攔阻,不能照理彼此服事。
二.耕種和收割的法則(加六6-10)
這一段經文透過耕種和收割的比喻,教導我們種下什麼,就會收穫什麼。如果我們以善行和愛心播種,我們將在適當的時候收穫到神的恩典。這段經文鼓勵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持續行善,相信我們的努力終將在神的時機中得到豐收。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六6),在這一互相關愛的主題方面,保羅吩咐受教的人支持教導他們的人,這也是教導我們理當奉獻支持教會。施教者和受教者,或傳道者和會眾之間的正確關係,是一種koinonia,'交接'或'合夥'關係。所以保羅才寫道:『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koinoneito)施教的人。這不是報酬,而是供給。接著是對第6節的進一步闡釋,保羅警告加拉太人,「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因為屬靈的規則是「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 「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比喻人的行為會產生相應的後果,但卻不是可以靠行為操縱結果的因果律。因為在因果律下,任何行為都毫無出路;凡是出於肉體情慾、根據肉體情慾、倚靠肉體情慾的行為,都是「順著情慾撒種」(加六8),結果只會讓人越來越體貼肉體情慾,最後和肉體情慾一起「敗壞」。但神的恩典卻超越了因果律,凡是出於聖靈、根據聖靈、倚靠聖靈的行為,就是「順著聖靈撒種的」(加六8),會越來越認識神、親近神,結局就是“永生」。
聖經提醒「我們行善,不可喪志」(加六9),行善怎麼也會喪志呢?這句話顯示,行善也可能會遭遇阻擋、誤解、批評,甚至是謳笑,所幫助的人令你失望,善行未見結善果,就常使行善的人受到打擊,灰心喪志,覺得自己所行的善事歸於徒然。這種情形是可能發生的,正因為如此,使徒勸勉基督徒,行善不可喪志! 在《雅各布布書》中也有類似的教訓:「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雅五7-8)。基督徒應該都是“行善的農夫”,理當效法農夫的忍耐而行善。這是使徒保羅教導我們對待別人的責任,也是基督徒的處世之道、愛心待人的原則。
保羅鼓勵加拉太的信徒和我們要繼續行善,並且相信神一定會賞賜的。時候到了,我們必定會得到祝福的果實。 「向眾人行善」(加六10),是基督徒個人的社會責任,但卻不是教會的職責。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並不是社會慈善機構。但信徒個人卻應該利用各種機會服事社會,而最大的服事不是拯救身體、而是拯救靈魂,用我們的好行為,傳福音。阿們! 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阿們感謝神!願主記念賜福祂僕人!
阿們!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