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賜律法的目的,是要引導萬民過健康、正直、敬虔的生活,神的律法能幫助我們活得更有見證,更有基督的榮耀。
申命記 (七) 遵守聖約的勸勉 .上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賴老師
「除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外」(參民廿六65),以色列的新一代要進入應許之地。他們沒有經歷過紅海神蹟或聽過西奈山神賜十誡,而他們即將過約旦河西,進入充滿危險和試探的新地。 《申命記》的目的就是要警醒他們神的律法和大能。按影片進度《申命記》四章1-8節,我們一起來聽聽賴老師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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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申命記》一至三章回憶以色列人發怨言,誤會神的良善,讓人以為神要害他們,被亞摩利人殺滅,結果導致神發大怒,誓言出埃及當代的以色列人不能進迦南應許之地,並要在曠野繞行。在回憶擊敗希實本王西宏及巴珊王惡的事上,記載的比民數記更詳細,這是摩西為了要把戰爭的歷史當作教育的材料,鼓舞以色列人的信心和勇氣。 《申命記》四章,摩西也說明了以色列百姓必須遵行律法的原因,以及若不遵守必定會遭遇滅亡的命運,神會將他們從迦南地趕出去。摩西讓新生的一代知道,惟有耶和華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依照影片進度,我們先來看《申命記》四章1-8節的經文:
申命記四章1-8
1.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2.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3.耶和華因巴力毘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毘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4.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5.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6.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7.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8.又哪一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申命記》可以說,是一卷神對他選民再三提醒的書卷,目的就是神不要祂的百姓犯罪,就把應有的生活規範告訴他們,免得因犯罪造成傷害或損失。今天我們讀的這段聖經,就是勸勉以色列人要聽從教訓,一再的出現你們要「聽從」、「遵行」、「遵守」、「謹守」等類似的字,把《申命記》的目的很清楚的突顯出來。在這段經文中,告訴我們應當「聽從遵行」(申四1)神的律法。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申四1),英譯原文的開始是「現在And now」,表示摩西接下來的教導是在《申命記》一至三章經歷的基礎上。神一路帶領百姓、堅固了他們的信心,現在百姓進入迦南已經不再是難處,他們今後所面臨的難處是「怎樣維持自己長久地住在迦南」、「存活」(申四1)在應許裡。 「律例」(申四1)原文是「法令、條例、制定的事」,通常是指神沒有解釋原因的條例。 「典章」(申四1)原文是「審判、正義、律例」,指各項民事、刑事案件的審判根據。
人有一種本能,凡是對自己有利的,就想要越多越好,如果對自己有害的,就想越少越好。在聖經中常看見人性中的這種弱點,只有敬畏神的人,才會敬畏神的話語;而人只有對神的話存「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申四2)的態度,才有可能聽從遵行「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申四2),接受神的權柄。人若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道理,對神的話任意加添或刪減,或者挑挑揀揀地遵行這條、不遵行那條,結果必然是越來越走樣、越來越偏離,最後從應許中完全失落。事實上後來以色列人做了不少「加添」的動作,以致於耶穌常常與法利賽人在這些加添的事情上起衝突,例如安息日可不可以治病,安息日能不能吃麥穗一類的。我們是否也會對律法作「加添」或「刪減」的心思?
摩西舉出以色列人漂流在曠野時,曾經發生過的事,提醒人要專一的靠神才得以存活。 「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申四3),是記載在《民數記》廿五章1-9節,以色列人被試探而跌倒被神管教,有許多人在這次事件中被殺。二萬四千名新世代的百姓經過了三十八年曠野飄流,沒有倒在曠野,卻死在了舒適的什亭。這是以色列第一次「隨從巴力‧毗珥」(申四3),而在今後的歷史中,他們將一次又一次地陷入巴力偶像崇拜的網羅中。神允許百姓在進入應許之前發生這件事,正是要給我們一個嚴肅的提醒,「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申四4)在應許裡。神對以色列百姓有一個額外的要求,而「專靠耶和華」這個要求正是信仰的本質,就是要與神有真的關係。神的應許是出於恩典,不是根據人的行為。
只有當所有的人都「謹守遵行」(申四6)神所吩咐的同一份「律例典章」(申四5),人與神、人與人才能恢復平安。因此,「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祂命令的是聰明人」(參詩一百一十一10),因為敬畏神、「謹守遵行」神的話,本身就是最大的「智慧、聰明」(申四6),不但能使人得以存活,還能使人承受永久的產業。 「公義的律例典章」(申四8),提及律法的主要特色是「公義」。但神的救贖就是要挽回人,所以祂特別揀選以色列,與他們「相近」(申四7),賜給他們「公義的律例典章」,將祂的「公義」自我啟示出來。
摩西嚴嚴地警告以色列人要遵行神的話,並且要殷勤地把這些話教訓他們的兒女,好使他們和他們的兒女都能逃避偶像。神賜給他們的律法,對現代的基督徒是否仍適用?我們或許沒辦法執行摩西律法,但我們可以讓社會中執行的法律更「公義」嗎?祂賜律法的目的,是要引導萬民過健康、正直、敬虔的生活。神的律法能幫助我們活得更有見證,更有基督的榮耀,我們承認我們的心思是不穩定的,我們也誠實面對肉體中的軟弱,小心使用我們屬世的選擇權,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去做最有智慧、最聰明的選擇。就是聽從神的旨意。阿們! 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