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設立安息日的本意不是要轄制人,而是要釋放人,讓人享用神、得享安息,神看重人過於地上的一切。
申命記 (十一) 十誡:第三、四誡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賴老師
《申命記》五章7-15節是重申十誡的前四誡,是關於人與神的關係,中心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參太廿二37),重申《出埃及記》二十章2-11節的誡命。先前我們研讀第一、二誡,繼續探討《申命記》五章11-15節第三、四誡,我們一起來聽聽賴老師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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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參創二3),是因為在這一日神創造的旨意完成了,做工的目的實現了;新約聖經中,提及第七日對基督徒有特別意義的最後經文,是「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的大聲音如吹號說」(參啟一10),這聲音乃神榮耀的基督所發出,是祂自己的聲音,基督於星期日前來與老約翰談話。按研讀進度我們先來看《申命記》五章11-15節的經文:
申命記 五章11-15
11.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12.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
13.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14.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
15.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參太十二8),表示祂有權柄支配安息日,有權柄解釋安息日的律法。天國之王要把人帶進天國,就是叫人到祂面前得著安息、在天國裡享用安息。祂喜歡賜人真安息,而不喜歡人受安息日規條的束縛。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第三誡(申五11),不可以妄稱上帝的名
第三誡所要求的是準確的敬拜態度。神的百姓應當存敬畏的心使用神藉以啟示祂自身的名字和各種尊稱。後來猶太人為了避免觸犯第三誡,不敢直接稱呼「耶和華」的名,而是用「主Adonai」來代替,但這並不是第三誡的本意。 「妄」原文意思是「空虛、虛妄、虛謊」,「妄稱」意思是「空虛或虛謊地使用」。 「妄稱」神的名,包括冒用、濫用、輕視或褻瀆神的名,例如:
1.冒用神的名起假誓(參利十九12),發表虛假的預言、教導。
2.濫用神的名義為不合神心意的人、事、物祝福。
3.禱告時有口無心地提到神和主耶穌的名。
4.把神的名濫用為有魔力的咒語。
5.輕率地把神的名當作口頭禪,表達驚訝、感嘆。
6.輕佻地用神的名開玩笑,甚至當作粗話、咒詛。
這是一條人盡皆知的誡命,吩咐人不可用空洞或輕薄的方式,妄稱神的名。不過,若是奉神的名頌讚祂,將榮耀歸給神,則是值得鼓勵的。我們可能非常謹慎,不妄稱神的名,不指著神的名隨便起誓,不過我們預備怎樣多花時間,頌讚並尊崇神的名呢?這是在我們的生命旅程中,應當謹慎思考的。
二.第四誡(申五12-15),守安息日為聖日
第四誡是在教導我們敬拜的時間,這誡要求時間中有一段要分別為聖,奉獻給上帝。十誡中僅有此條與「孝敬父母」(申五16),是用「當」而非「不可」開頭。不過這條誡命有一段較長的說明,可能是不容易遵守的誡命。神在創世之初就設立了安息日(參創二2-3),並非只適用於以色列人,而是適用於全人類。主耶穌復活之後,基督徒在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星期日守安息日,稱為主日。
我們該如何守「安息日為聖日」(申五12),才顯出這日的神聖呢?如果我們查看《出埃及記》,就會知道在這日里,信徒不應從事滿足自我及為獲得報酬而乾的工作,而這些工作卻是其餘六日常會做的(參出廿九9- 10)。根據《利未記》的記載,這天應是公眾崇拜的日子,大眾要守「聖會」(參利廿三3),在這天裡,主領聚會的司祭特別重要。根據「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參利廿四8),在安息日,要更換在聖所裡擺在「耶和華面前」的陳設餅;這日,要將雙倍的祭物獻於壇上(參民廿八19-20 )。然而,在舊約聖經中關於守安息日的最發人深省的一段說話,記載於《以賽亞書》「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的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所應許的飽足和豐富。
神特別將「第七日」(申五14)分別為聖,用來表明神創造的旨意:神一切工作的目的,都是要人和萬物因著祂的安息而進入安息(參來四1 -11),沒有勞苦、死亡的煩擾。摩西律法中關於安息日(參出二十8-11)、安息年(參利廿五4)和禧年(參利廿五10)的定規,都是為了讓人在這些日子中不斷經歷神的信實、享受神的安息。基督的復活使教會首先進入了安息(參來四3),而「新天新地」(參啟廿一1)的永恆結局,完全實現了神在起初創造時要萬物進入「安息」的旨意。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參可二27)。人墮落以後,必須「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參創三19),但神卻為祂的百姓分別一個日子,在這一天停下勞苦,在神面前享受絕對的安息。因此,我們在安息日既不應該隨心所欲地做事,也沒有必要拘泥於人為的清規戒律,把安息日變成轄制人的日子,比如不敢在安息日做聖工、必要的工作和憐憫之工(參太十二1-12)。神設立安息日的本意不是要轄制人,而是要釋放人,讓人享用神、得享安息,神看重人過於地上的一切。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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