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作為耶和華親自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十誡的石板存放在約櫃裡面,而約櫃是耶和華的施恩寶座,代表耶和華的晝夜看顧,它的重要性無庸置疑!


申命記 (十二) 十誡:第五、六誡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賴老師

在神所頒布的十誡命中,有八個「不可」與兩個「當」:一個「當」是第四誡-「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 (申五12);一個「當」是第五誡-「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申五16)。經上也將孝敬父母與守安息日放在同樣重要的地位上,「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參利十九3) ,在家裡孝敬父母是因為敬畏神,不孝敬父母的人也不會敬畏神。繼續按影片主題《申命記》五章16-17節,我們來聽賴老師怎麼說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孝敬父母」是「第一條有應許的誡命」(參弗六2),顯明神讓我們學習順服,目的不是要轄制人,而是要「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參出二十12),使神的百姓能在生命裡享用應許之地的豐富,而不只是「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參創三19) 。按影片研讀進度先來看《申命記》五章16-17經文,請看如下:

 

申命記 五章16-17

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17. 不可殺人。

 

十誡作為耶和華親自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十誡的石板存放在約櫃裡面,而約櫃是耶和華的施恩寶座,代表耶和華的晝夜看顧,它的重要性無庸置疑!畢竟這群以色列人將由奴僕,遊牧民族的身份,轉變為自由,繼承流奶與蜜應許之地的主人。繼而成為一個君尊的祭司,聖潔國度的子民!我們繼續來分享第五、六誡,很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第五誡(申五16),當孝敬父母

這是十誡中唯二正面誡命的第二條。關於第五誡「孝敬父母」(申五16),神在西乃山的應許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參出二十12),而在摩押平原進一步指出這應許的結果是「使你得福」(申五16),不但能長久活在應許裡,而且是滿有福氣地活。 「孝敬父母」與《出埃及記》的「孝敬」(參出二十12)原文都是「使之尊榮」。但《利未記》所強調的「孝敬父母」(參利十九3),是因著「敬畏」神而“敬畏父母”,使他們得享安息。 「使之得尊榮」是外面可以看出來的,裡面的「敬畏」是外面看不到的。

第五誡是在教導我們尊重上帝所設立的權柄代表,所對付的是人以自己為神的悖逆天性(參創三5)。人從伊甸園墮落開始,就盼望「如神能知道善惡」(參創三5),用自己的標準來判斷一切,所以人最難的就是順服權柄。第五誡要百姓尊重生命的源頭,順服神在人中間所設立的權柄,學習順服生命真正的源頭-神自己。尤其「孝敬」原文是“使之尊榮”,不但要順服父母,而且要尊敬、尊重父母。孝順、尊敬父母,是人一生的本分,即使他們死後,仍要繼續如此行。孝敬父母的方式,包括是在他們有經濟需要,或是生病、不能照顧自己的時候供養他們。不過,孝敬父母最好的方法,也許是將他們敬虔的典範,傳給下一代。孝敬的方法,包括了兒女所有的生活表現──言行,理想、道德等等。我們以甚麼方式來表示孝敬父母呢?我們的生活是否能揚名聲、顯父母呢?我們應滿足神的期望,在神面蒙悅納。

 

二. 第六誡(申五17),不可殺人

第六誡是在教導我們“尊重生命的神聖”,“殺人”(申五17),原文指“謀殺、殺死”。至少有三個希伯來動詞是用來描述殺人,這裡使用的這個希伯來字在舊約出現46處,卻沒有一次用來描述在爭戰或自衛中殺人,也沒有用來指宰殺動物。這個字也沒有用神當作主詞。所以這個字應該主要是指「非法使用武力取去他人的性命」。此字是很特殊的字,除了希伯來文之外,附近的語言、文字找不到相關的同源語。這條誡命常被用來討論是否可以殺生這樣的議題:

1.此處應該只是禁止未經許可的殺人行動,意即不是人人可以自行私法將人處死。但此處應該沒有禁止死刑(參創九6)。

2.以色列法律是容許在戰場上殲滅敵人(參撒上十五3)。

3.以色列法律也容許殺死姦夫淫婦(參利二十10)。

4.以色列律法甚至容許血債血還(參民卅五19)。

咱們可能會說,我並沒有殺人,不錯,這算遵守了律法的字句。但主耶穌解釋,凡心裡恨人,對人存有烈怒的,就是違背這條誡命(參太五21-22)。別人對你不好,你心中有否向他懷怒,巴不得他早死好呢?你有否幻想殺死某人?耶穌對這律法的教訓,顯示在我們內心存有犯下謀殺罪的可能。即使我們在法律上清白,在道德上卻都犯了殺人罪,所以應當求神赦免,並力求與人和睦,免去仇恨和惱怒。基督徒不只不可殺人,也不可自殺,因為自殺也是殺人。雖然導致殺人的怒氣和仇恨不受世間法庭的審判,但在天國裡一樣要受到審判。 「只是我告訴你們」(參太五22)這是主耶穌以天國之王的身份,宣告天國的律法。動怒生氣不一定是犯罪(參弗四26),但動怒會導致仇恨,殺人是從動怒開始的,天國子民不但不可有殺人的行為,也不可有會導致殺人的心思。

 

「不可殺人」禁止故意傷害自己的生命,如自殺、吸毒、嗜煙、酗酒、危險駕駛等等;也禁止故意傷害別人的生命,如販賣吸食毒品、生產違反食安商品,宣揚暴力、讓人上癮的玩具和遊戲,墮胎、安樂死等等。第五誡就整體而言,孝敬父母的人普遍能家庭和睦、長壽得福,而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必然沒有家和萬事興的福氣。雖然第二誡也附加了神祝福人上千代的應許(參申五10),但不限於第二誡,而是向一切愛神、遵行神所有誡命的人的應許。而長壽的應許則是特別針對那些遵行第五誡的人。阿們!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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