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都是神分別出來的,為的是得著祂的應許。神揀選猶太人,把這個民族分別出來,神也把我們分別出來,有特別的應許要在我們身上成就。


申命記 (十七) 金牛犢事件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賴老師

「不可隨從別神」(參申六14),徹底拒絕偶像,是人最難學習的功課;在恩典中不可忘記神,而要在警醒中享用恩典,是人第二難學的功課。百姓進入迦南地之後,他們將遇到的最大仇敵是「偶像」(參申七5),而第二大的仇敵卻是「自己」。人自己在「吃得飽足」的時候(參申八12)、自以為義的時候,都會讓自己在恩典中忘記賜恩典的神。依影片進度探討《申命記》九章1-29節及十章1-11節,我們先來聽聽賴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亞倫「鑄了一隻牛犢」(參出卅二4),並沒有求告神,而是順從人意、取悅大眾。若離開聖靈的管理,「眾人以為美的事」(參羅十二17)也可能是神眼中的惡行,所以神提醒我們「不可隨眾行惡」(參出廿三2)。因此,當人從失敗變為得勝的時候,也就是人面臨屬靈危機的時候,所以在今天視頻特別提醒百姓在得勝的時候不可自以為義,要認識自己「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申九6),時時刻刻需要神的恩典。按研讀進度我們先來看《申命記》九章1-29節的經文:

 

申命記 九章

1.以色列啊,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但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

2.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著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

3.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

4.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帶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

5.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

6.你當知道,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7.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神發怒。自從你們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

8.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

9.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

10.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是神用指頭寫的。版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11.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

12.對我說:你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自己;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成了偶像。

13.耶和華又對我說:我看這百姓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14.你且由著我,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

15.於是我轉身下山,山被火燒著,兩塊約版在我兩手之中。

16.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神,鑄成了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

17.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丟下去,在你們眼前摔碎了。

18.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

19.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要滅絕你們,就甚害怕;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

20.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憤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

21.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致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

22.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

23.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

24.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

25.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

26.我祈求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不要滅絕你的百姓。他們是你的產業,是你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

27.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

28.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

29.其實他們是你的百姓,你的產業,是你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

 

回想過去,亞倫承認自己犯了罪,但卻拙劣地為自己找理由辯護,並且和亞當、夏娃一樣(參創三12-13),把責任推給別人(參出卅二22-23) 。這位候任大祭司也是一位不配的罪人,他之所以能擔任大祭司,完全是根據神恩典的揀選。本章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來看。第一部分神告訴以色列人祂要滅絕迦南地的原居民,讓以色列人得地為業,但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有什麼美德,而是因為以色列人是神的產業,祂的子民,這也是神對以色利人的應許。另外迦南地的原居民的罪惡已經到了無可赦免的地步,所以神要收回祂的產業,把地賜給以色列人。第二部分神提醒以色列人拜金牛犢所犯下的罪。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能夠獲得迦南地,不是因為以色列人的義,而是因為迦南人犯罪。 (申九1-6)

大家如果還記得在《民數記》十三章所講述的摩西差遣12個探子去窺探迦南地。回來後有人說– 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們在那裡所看到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後裔。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參民十三32-33)。這是探子用誇大的言詞來形容亞衲族的高大,這個訊息稱為惡信。 「你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申九3),耶和華雖先為以色列人制伏亞納族人,但仍舊命令以色列人要趕出他們。這說明,當神為祂的選民徵戰時,並不表示我們毋須行動,而是要與神同工。

百姓能得著迦南地,不是因為神要獎賞自己的「義」(申九5),而是因為神要懲罰迦南人的「惡」(申九4),也是因著神的信實(申九5)。事實上,以色列人不但不是「心裡正直」(申九5),反而「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九6)。因此,百姓在道德和行為上也沒有什麼資格可以自誇。摩西在此提出神驅趕迦南人的兩個正面的原因,一個是迦南人自己的惡,另一個是要實現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也提醒以色列人避免兩個錯誤的推論,一個是以色列人以為能進迦南是「自己的義」和「自己心裡正直」,實際上,上帝指出以色列人本是硬著頸項的子民。

 

二.以色列人要記念在曠野犯了怎樣的罪惡,摩西怎樣在神面前替他們代求(申九7-29)

「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申九7),此處很特別的部分是摩西囑咐以色列人當「記念不忘」(申九7)自己過去悖逆的行徑,藉此明白自己所得的一切完全出自於神所賜的應許。摩西接下來在(申九8-12)這裡詳細描述了以色列人上一代人在西乃山拜金牛犢的罪行(參出卅二1-8),提醒以色利人不要重蹈覆轍。我們也藉著今天的經文重溫這段經歷,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悖逆事件有:

1.膜拜金牛犢(參出卅二1-35)。

2.沒有肉吃-他備拉事件(參民十一1-35)。

3.米利暗、亞倫反對摩西(參民十二1-16)。

4.不信可進迦南-加低斯巴尼亞事件(參民十三1~民十四45)。

5.埋怨沒有水喝-米利巴事件(參民二十1-13)。

以色列人的上一代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這幾個地方都犯過罪。我們可以從神的「發怒」中學習「生氣」,「發怒」是面對不公義狀態的一種合適的情緒反應,我們應當在面對不義的事上學會生氣,也能在生氣中懂得忍耐與慈愛。若我們一味認為生氣就是不好的,那很可能造成我們對於不公義的冷淡態度。

現今的信徒也很容易自以為「心裡正直」(申九5)。自己有一點點公義,就會氣憤地指責世人墮落、敗壞;自己有一點點事奉,就會苛刻地論斷弟兄冷淡、退後。我們若活在聖靈的光照之下,就會發現自己和以色列人一樣「常常悖逆耶和華」(申九24),摩西說自從他認識以色利民以來,他們常常悖逆耶和華。但摩西為以色利民在耶和華面前祈求,求神不要滅絕以色列民。他照舊在耶和華面前俯伏四十晝夜。向耶和華祈禱,求神不要滅絕以色列百姓。摩西用了三個理由求神赦免百姓:

1.以色列人是神的產業,是神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

2.神對以色利人的祖先有應許。摩西求神記念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

3.不要讓埃及人,也就是耶和華領以色利人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祂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

摩西的代求並不是根據百姓的公義,而是根據神的產業(申九26)、神的應許(申九27)和神的榮耀(申九28),這證明百姓並沒有配得神赦免和憐憫的資格。

新約的信徒並不比以色列人更公義,我們只有在聖靈的光中,才能真實地認識自己的「頑梗、邪惡、罪過」(申九27),然後才會「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 、再「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參太七5);才能真正認識恩典、看重恩典,承認自己不能離開恩典。只有一個時刻需要恩典的人,才不敢在恩典中忘記賜恩典的神,才能長久地活在應許裡,並且活得更豐盛。我們繼續來看《申命記》十章1-11節的經文:

 

申命記十章1-11

1.那時,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上山到我這裡來,又要做一木櫃。

2.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

3.於是我用皂莢木做了一櫃,又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手裡拿這兩塊版上山去了。

4.耶和華將那大會之日、在山上從火中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將版交給我了。

5.我轉身下山,將這版放在我所做的櫃中,現今還在那裡,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

6.(以色列人從比羅比尼亞幹(或作:亞幹井)起行,到了摩西拉。亞倫死在那裡,就葬在那裡。他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

7.他們從那裡起行,到了谷歌大,又從谷歌大到了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

8.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抬耶和華的約櫃,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直到今日。

9.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神所應許他的。 )

10.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不忍將你滅絕。

11.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

 

神吩咐摩西「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你摔碎的那版一樣」(參出卅四1),表明神要重申祂所立的約,接納悖逆的百姓。這個盛有兩塊法版的「木櫃」(申十1),又稱約櫃,放在會幕的至聖所裡, 是神的寶座或腳凳(參民十35)。十誡的內容與寫著十誡的石版「和先前的一樣」(申十1),顯示神對百姓的悅納也「和先前的一樣」(申十3),這實在是神莫大的恩典。

「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申十4),神看重立約,祂和我們所立的約是永不反悔的愛。神彷彿忘記百姓所犯的罪,忘記他們的不守約,他們所犯的罪,神彷彿一一不再記念,更叫摩西把約版重新寫過來,來記念立約的事。雖然神嚴肅地管教祂的百姓,但神悅納人的恩典和憐憫卻永遠常在:

1.亞倫在西乃山犯了罪,但神仍允許他繼續擔任大祭司的職分,亞倫死後「他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申十6),使中保的職分永遠常在。

2.利未人仍在「抬耶和華的約櫃,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十8)。

《申命記》十章1-11節的主要目的是描述西乃聖約的更新,這是在《申命記》九章中概略敘述以色列人的罪和摩西的代禱之後所發生的事。神的角色如同父親的角色,不斷為自己的孩子預備最好的,即使孩子的過犯甚多,即使百姓曾拜金牛犢,神的愛仍然如同先前的一樣,不看我們的過犯,神依然繼續做父母要做的事,繼續去愛。神對我們的愛永遠堅固,永不動搖,永不反悔、永不改變。

 

這篇信息已能夠指出,以色列人在西乃──何烈山對待神的態度的本身,並非一種年輕不成熟之表現──是能夠迅速克服的表現,而是一種根深蒂固和持續不斷的悖逆心在作祟(申九24)。我們每個人都是神分別出來的,為的是得著祂的應許。神揀選猶太人,把這個民族分別出來,神也把我們分別出來,有特別的應許要在我們身上成就。我們要在神的約下跟隨祂,單單事奉祂,就能進入祂的應許之中。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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