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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的心注視那顯在基督身上,神形像的榮耀;確信聖靈要一天過一天,榮上加榮把我們改變成神的形像。
在這節經文中我們看見關於人類的第一個思想–他的源頭和定命完全是神聖的,神從事一件極偉大的工作,要在他神聖的榮耀裡把一個不是神的受造之物,作成完全像他一樣。神是要人完全依靠他而活著,並且直接的,不斷的從他自己得到一切出於神的聖潔和祝福。神的榮耀、聖潔和愛本來就是要住在人裡面,並且籍著他照耀出來。
當罪完成了它可怕的工作,並損壞神的形像時,在伊甸園裡神就應許女人的後裔要來成全他的旨意。 ”他(神的兒子)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就是這位神子要成為一個人子,神的計劃因他得以實現,神的形像要在人的樣式中顯明出來。新約接續了這個創造的思想,並且說到那些人乃是”神預先定下效法(模成)他兒子的模樣”,”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又應許說:“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在神永遠的旨意和其實現之間,關於我們在地上的生活,神給我們一個奇妙的應許: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