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三12),這句話總結了彌賽亞在救恩中的兩個角色,完美地結束了第四首「僕人之歌」。
以賽亞書–第四首僕人之歌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賴老師
《以賽亞書》先知記錄了四首僕人之歌,今天要講述的就是第四首僕人之歌,又稱為〝受苦的僕人之歌〞。本章的「他」一般認為是指彌賽亞耶穌基督,以賽亞在主前七百年所預言的救主彌賽亞是神的僕人,在公元元年降臨。然而,這對公元前七百年前聽預言的以色列人來說,對信仰或許是一種挑戰。我們要思想以賽亞當時寫這預言時在寫什麼,想向當時的以色列人傳遞什麼信息。若不思考這些,卻一看經文馬上聯想到耶穌,就會錯失很多寶貴信息,並且覺得受苦和代贖只是耶穌的事,我們只是袖手旁觀,這樣的話,我們的信仰生命就會失去很多真理。接下來影片經文進度從《以賽亞書》五二章13節至五三章12節,我們一起先來聽聽賴老師的主題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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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文字版】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以色列百姓因離棄神而被擄,但神仍給他們恩典,他們將得蒙救贖。他們是神的僕人,要走這條救贖的道路。將要被擄的以色列百姓是以賽亞的第一受眾,今天我們作為列國的子民,是以賽亞的第二受眾;而對當時以賽亞年代的列王和國民來說,「這樣,他必洗淨(或譯:鼓動)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看見與他們的,他們譯:鼓動)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看見與他們的,他們必得見一見一見神)的僕人。他們不是蒙揀選的,是外邦人,有什麼是他們未曾聽聞的呢?以下我們就先來看《以賽亞書》五三章1-12節的經文:
以賽亞書 五三章
1.我們所傳的(或譯: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2.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4.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5.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9.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10.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譯:祂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延長年。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12.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彌賽亞的受苦不是徒然的,這首僕人之歌的最後說,「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賽五三11)!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第四首僕人之歌,來默想彌賽亞所受的苦,以及彌賽亞受苦的功效。以下我們略作分述:
一.卑微降世,被棄的生平(賽五三1-3)
連結上章(參賽五二13-15),這段經文啟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兩個真理:一方面,這位僕人乃是「耶和華的膀臂」(賽五三1);另一方面,這位僕人又是一個卑微的人(賽五三2-3)。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賽五三1),意思是:有誰相信這就是「耶和華在萬國眼前露出聖臂」(參賽五二10)?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原文直譯是〝我們的信息有誰信呢?〞,希臘文直譯是〝誰相信我們的信息呢?〞(參約十二38;羅十16)。
「在耶和華面前」(賽五三2),表示僕人的遭遇是耶和華所容許的。 「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賽五三2),表明這位僕人雖然是「耶和華的膀臂」,但又活「在耶和華面前」,與父神有所區別。祂是個完全的人,不但像普通人一樣成長、「生長如嫩芽」,而且出身貧寒、「像根出於乾地」。 「嫩芽」代表脆弱,「乾地」缺乏水分;出於乾地的嫩芽,對地沒有任何要求,只能仰望天上雨水的供應。 「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賽五三2),表明這位僕人的相貌並不出眾,外表、風度都沒有特別吸引人的地方,完全不符合人所期待的君王形象(參撒上十24)。若沒有真理的啟示,沒有人會相信祂是「耶和華的膀臂」。這位僕人如此不起眼,所以「被藐視,被人厭棄」(賽五三3),而且「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五三3)。在世人的眼裡,只能看見一個普通的人、不幸的人。的確,有時候我們也會覺得福音很難讓人理解,因為耶穌真的不像是個〝偉人〞讓我們可以傳頌的。
二.受苦的僕人(賽五三4-9)
僕人的受苦是要承擔世人的罪孽和刑罰,叫世人罪得赦免並與神和好。僕人以個人身分擔當團體的罪,有別於希伯來人傳統上整體擔當個人的罪(參出二5;書七25),或被擄時代個人擔當自己的罪。
1.工作擔當,受刑壓傷(賽五三4-6)
這裡是這首〝僕人之歌〞的中心。若要明白僕人受苦的真相,只能藉著真理的啟示。這位僕人「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五三3),並不是因為自己,而是因為祂「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賽五三4)。但世人卻高高在上地以批評者、同情者或旁觀者自居,事不關己地認為祂是因犯罪而「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賽五三4),卻不知道祂所「背負」的都是我們所欠的罪債(參太八17)。我們因僕人可怕的「疾病」和「痛苦」而輕看祂,卻不知那些都是我們自己的「疾病」和「痛苦」。 「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賽五三5),英譯原文是〝但祂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 「受害חָלַל/khaw-lal'」與「刺透」(參賽五一9)原文是同一個字。當錫安呼求神的膀臂「刺透大魚」(參賽五一9)的時候,所求的其實是「刺透、壓傷」那位彌賽亞(參路廿二42;約十九34),好讓祂代替我們接受「過犯、罪孽」當受的刑罰。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三6),而且還藐視祂(賽五三3)、誤解祂(賽五三4)、但這位僕人竟然願意代我們受苦,真是不可思議!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表明這位僕人確實是「被神擊打苦待」(賽五三4),但目的卻是為了成為贖罪日的替罪羔羊(參利十六22),解決所有神要拯救之人的罪。僕人彌賽亞是神解決罪人需要的唯一方法,神將祂獨自分別出來,完成那件驚人的任務,不需要任何人幫忙,我們只是白白的受惠者(賽五三5)。
如果沒有耶穌出現,這些經文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解釋。但是透過新約的記載,很清楚就能理解這裡就是指耶穌基督的替死。
2.彌賽亞的順服(賽五三7-9)
「受苦的時候」(賽五三7),原文可譯為〝服苦〞或〝自卑〞。 「卻不開口」(賽五三7),即毫不反抗,意指耶穌放棄抵抗和辯護。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賽五三8),意指僕人在不公允的審判下被處死;這裡預言基督,將由於人的不公平審判而死。 「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賽五三8),不僅顯示出僕人死亡的內在意義,更看到神的無限恩慈顯露出來。 「未行強暴」(賽五三9),指沒有行為上的罪。 「口中也沒有詭詐」(賽五三9),指沒有口舌上的罪。每個罪人都要為自己的罪受罰,所以沒有資格替別人贖罪;但這位僕人在行為和口舌上都沒有被罪玷污,並且又與罪人的需要認同(賽五三4-5)、甘心代人受死(賽五三7-8)。 「惡人」(賽五三9)原文是複數,「財主」(賽五三9)原文是單數。主耶穌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參太廿七38),受盡屈辱而死,本來應當「與惡人同埋」(賽五三9),但卻出人意料地被尊貴地安葬,埋葬祂的墳墓屬於財主亞利馬太的約瑟(參太廿57-60)。
被用來獻祭的羔羊並不了解正在進行之事,不知道自己是被牽去宰殺、還是被牽去剪毛,雖然安靜無聲,但卻並非甘心。人的罪卻是自由意志選擇的結果,因此,無知的祭物並不能真正代人贖罪。但這位僕人早就「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參約十八4),卻沒有以受害者的身分自憐、抗爭,而是甘心樂意地把心思、口舌和生命交給神(參約十17-18),忍受不公平的「欺壓、審判、鞭打、剪除」(參約十17-18),忍受不公義的「欺壓、審判、鞭打、剪除」(賽人頭五首》,「像五眼」(如同在三國聖羊的人手下》又被宰殺。因此,只有這位僕人才能代贖「百姓的罪」(賽五三8)。門徒腓利向衣索匹亞的太監指明,這位僕人就是主耶穌(參徒八32-35)。
三.僕人勞苦的功效(賽五三10-12)
如果說前一章是〝僕人之謎〞(參賽五二13-15),那麼這段經文就是〝謎底揭曉〞-受苦的僕人最終得勝了,被埋葬的(賽五三9)將復活(賽五三10),被定罪的(賽五三8)將稱為義(賽五三9)將復活(賽五三10),被定罪的(賽五三8)將稱為義(賽五三9)將復活(賽五三10),被定罪的(賽五三8)將稱為義(賽五三11),被欺騙三1112)。
「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賽五三10),表明彌賽亞並非只是生錯時間和地點的好人,祂受的欺壓也不是日光之下虛空人生的一部分(參傳四1-3),而是神早已計劃讓祂經歷可怕的痛苦(賽五三4)。對百姓來說,這個答案簡直不能再糟了──公義、慈愛的神竟然喜悅這些不公、不義和苦難!那麼到底是什麼值得祂如此費盡周折呢?一種存在某種不朽的、人所不能理解的旨意「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賽五三10),這句話原文可以有三種合乎文法的解釋,先知很可能是故意表達了三重真理:
1.可譯為〝當祂以生命為贖愆祭時〞,表明彌賽亞獨特的生命,使祂配作眾人的代贖者。
2.可譯為〝當你以祂的生命為贖愆祭時〞,其中的「你」是神自己,表明神是彌賽亞拯救之工的發起者。
3.可譯為〝當你以祂的生命為贖愆祭時〞,其中的「你」是接受救恩的人,表明人接受彌賽亞作為自己的贖愆祭。
神將耶穌壓傷,使祂受痛苦,不是因為神喜悅看人受苦,乃是因為「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因祂擔當我們的罪孽,使我們罪得赦免,補償了我們的過犯,使神的公義得滿足。 「祂必看見後裔」(賽五三10),這是暗示彌賽亞將從死裡復活,看見那些願意接受祂作贖愆祭的重生得救者。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三11),在死海古捲和七十士譯本中是〝因自己的勞苦,祂必看見光就心滿意足〞。 〝光〞表示〝喜樂〞。正如主耶穌自己所禱告的「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參約十七4)。 「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五三11),英譯原文是〝我的義僕因自己的知識,使許多人得稱為義,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彌賽亞完全知道要用什麼才能拯救罪人,既不是文化教育、也不是道德說教、更不是社會福利,而是把祂的義袍披在罪人的身上,使他們不但能成為「後裔」(賽五三10),而且能活出「後裔」的樣式。 「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賽五三12),英譯原文是〝我要使祂與許多人同分〞,也就是「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腓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死」(參二9-10)。這個偉大的得勝乃是根據四項事實:
罄祂甘願「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五三12),順服至死(參腓二8);
罄祂讓自己「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三12),與需要拯救的罪人認同,「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參來二11);
罄祂「擔當多人的罪」(賽五三12),是有效的代贖者;
罄祂「又為罪犯代求」(賽五三12),是罪人與神之間的代求者(參羅八34),「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參來七25)。
「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三12),這句話總結了彌賽亞在救恩中的兩個角色,完美地結束了這首「僕人之歌」。在走向十字架的路上之前,祂是我們的代贖者;在經過十字架之後,祂是我們的代求者。這正是我們因信稱義的基礎-「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參羅八34)。
「我的僕人」(參賽五二13)祂戰勝了黑暗的權勢、罪惡的權勢,以及死亡的權勢,祂釋放了被擄在黑暗中的百姓,救他們出來,帶領他們進入神愛子的光明國度,並且祂要作王掌權,以愛和公義治理這地。我們也是神的僕人,而不是和救恩沒份的人,要在今天紛亂的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把救恩顯明,讓人在我們的生活、生命中看見神!若我們和世人一樣只顧自己的事、走世界的道路,我們就跟以色列過去的失敗一樣。我們是得救的,我們要擁抱救恩,也要讓我們的生命在世界紛亂的舞台中用信心站立、為真理站立,顯明神就在這裡。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