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所以再三重申將來必得恢復的應許,是為了再一次確定應許必得成就,也是為了使因挫折而失去信心的百姓得著安慰和勇氣。


耶利米書困境中的安慰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劉老師

影片接續《耶利米書》咫二章至卅三章,講述耶利米所傳講的盼望之預言的第二部分。當時這位先知仍被囚在護衛兵的院中,而迦勒底的軍隊正包圍著這城。目前這兩章經文記錄了耶利米購買他本城亞拿突的一塊地,這事本身有著深遠的意義,也很有啟發性。這事發生時,他還在牢中。這裡所記的,是這位先知後來把這件事告訴了西底家。接下來影片經文進度《耶利米書》卅二章至卅三章,我們一起先來聽聽劉老師的主題式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文字版】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耶利米被囚在護衛兵院內的時候,神的話臨到他,說不久之後他的叔叔要來,求他買下他叔叔在亞拿突的那塊地。這消息頗令他驚訝,因為他清楚地從神那裡知道,這國即將傾覆,這地快要成為荒場。四十年來他不斷向百姓宣告的信息只有一個,就是這地必須因百姓的罪守安息日,作為對他們的審判;而現在神卻要他在亞拿突買地開墾,這似乎與他傳講的信息背道而馳。神的命令使他猶豫了一會兒,或許他心中開始疑問,他素來不斷在百姓耳旁重複宣講的信息是否有所失誤。以下我們就先來看《耶利米書》卅二章1-44節的經文:

 

耶利米書 卅二章  

1.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十八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2.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圍困耶路撒冷,先知耶利米囚在護衛兵的院內,在猶大王的宮中;

3.因為猶大王西底家已將他囚禁,說:你為什麼預言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這城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

4.猶大王西底家必不能逃脫迦勒底人的手,定要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要口對口彼此說話,眼對眼彼此相看。

5.巴比倫王必將西底家帶到巴比倫;西底家必住在那裡,直到我眷顧他的時候。你們雖與迦勒底人爭戰,卻不順利。這是耶和華說的。

6.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7.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來見你,說:我在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因你買這地是合乎贖回之理。

8.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果然照耶和華的話來到護衛兵的院內,對我說:我在便雅憫境內、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因你買來是合乎承受之理,是你當贖的。你為自己買來吧!我─耶利米就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

9.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

10.我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又請見證人來,並用天平將銀子平給他。

11.我便將照例按規所立的買契,就是封緘的那一張和敞著的那一張,

12.當著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和畫押作見證的人,並坐在護衛兵院內的一切猶大人眼前,交給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巴錄。

13.當著他們眾人眼前,我囑咐巴錄說:

14.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要將這封緘的和敞著的兩張契放在瓦器裡,可以存留多日。

15.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

16.我將買契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以後,便禱告耶和華說:

17.主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

18.你施慈愛與千萬人,又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他後世子孫的懷中,是至大全能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是你的名。

19.謀事有大略,行事有大能,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20.在埃及地顯神蹟奇事,直到今日在以色列和別人中間也是如此,使自己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

21.用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與大可畏的事,領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

22.將這地賜給他們,就是你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

23.他們進入這地得了為業,卻不聽從你的話,也不遵行你的律法;你一切所吩咐他們行的,他們一無所行,因此你使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們。

24.看哪,敵人已經來到,築壘要攻取這城;城也因刀劍、飢荒、瘟疫交在攻城的迦勒底人手中。你所說的話都成就了,你也看見了。

25.主耶和華啊,你對我說:要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

26.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7.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

28.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這城交付迦勒底人的手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他必攻取這城。

29.攻城的迦勒底人必來放火焚燒這城和其中的房屋。在這房屋上,人曾向巴力燒香,向別神澆奠,惹我發怒。

30.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自從幼年以來,專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色列人盡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是耶和華說的。

31.這城自從建造的那日直到今日,常惹我的怒氣和忿怒,使我將這城從我面前除掉;

32.是因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切的邪惡,就是他們和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並猶大的眾人,以及耶路撒冷的居民所行的,惹我發怒。

33.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我雖從早起來教訓他們,他們卻不聽從,不受教訓,

34.竟把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了這殿。

35.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巴力的邱壇,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他們行這可憎的事,使猶大陷在罪裡,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6.現在論到這城,就是你們所說、已經因刀劍、飢荒、瘟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

37.我在怒氣、忿怒,和大惱恨中,將以色列人趕到各國。日後我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此地,使他們安然居住。

38.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

39.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

40.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41.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

42.因為耶和華如此說: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禍臨到這百姓,我也要照樣使我所應許他們的一切福樂都臨到他們。

43.你們說,這地是荒涼、無人民、無牲畜,是交付迦勒底人手之地。日後在這境內,必有人置買田地。

44.在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猶大的城邑、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並南地的城邑,人必用銀子買田地,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請出見證人,因為我必使被擄的人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本章記載巴比倫人最後一次圍攻耶路撒冷。此時是主前587年,一年後耶路撒冷淪陷。耶城自主前588年被圍已二年,西底家疑耶利米有降敵之嫌,將他囚禁在王宮中護衛兵的院裡,軟禁期間仍可讓戚友探望(耶卅二8),直到城池陷敵才得釋放(參耶卅八至卅九章)。以下我們略作分述: 

 

一.耶利米淪陷前遵旨行動(耶卅二1-15) 

耶利米先知近四十年時間忠心傳講〝猶大要遠離罪惡、迴轉歸向神,否則就要亡國被擄〞。只可惜猶大國從君王到百姓,無人聽從。終於,神公義的審判來臨。 《耶利米書》卅二章的背景,猶大國大部份地區被巴比倫佔領,耶路撒冷城被圍困快一年了,眼看要敗亡了。這時,先知耶利米的處境更是糟糕,可以說是絕境。          

1.先知因說預言被囚 (耶卅二1-5) 

「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十八年」(耶卅二1),這句話把舊約的年代與巴比倫的紀年連結在一起,成為舊約中最有價值的年代資料之一。此時大約是主前587年,由於猶大參加了反巴比倫聯盟,招來巴比倫第三次入侵,從「西底家第九年十月」開始圍攻耶路撒冷(參耶卅九1),還有一年多就要被毀(參王下廿五2)。 「護衛兵的院內」(耶卅二2),並非指「護衛院」(參尼三25),指隸屬於王宮的監獄。 「囚在」(耶卅二2),原文指〝限制、軟禁〞,耶利米雖然行動不自由,但卻可接見賓客如哈拿篾(耶卅二8)和巴錄(耶卅二12),又可以處理事務(耶卅二12)。 「你為什麼預言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這城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耶卅二3),耶利米說的預言很快便應驗了,《耶利米書》五二章記有耶路撒冷城淪亡,西底家被擄,並死在異邦,以及城池遭浩劫的事。 「口對口彼此說話,眼對眼彼此相看」(耶卅二4),是說西底家將作階下囚,親眼看見巴比倫王(參耶廄一3-7)。 「直到我眷顧他的時候」(耶卅二5),可譯為〝直到我懲罰他的時候〞。 「眷顧」(耶卅二5)的原文是〝訪問〞,根據上下文,可被譯為「刑罰」(參耶九25)、「追討」(參耶十四10)或「眷顧」(參耶十五15)。這裡的意思是〝懲罰〞,因為西底家最終被巴比倫王剜去眼睛,在監獄裡悲慘地度過餘生(參耶五二11)。

當時耶路撒冷已被尼布革尼撒王的軍隊圍困數年,此期間耶利米仍不斷預言西底家必死,城必被交出,所以西底家認為耶城的困境,都是因耶利米的預言之故,並認定他與巴比倫王串通,因此將他囚禁。當時耶城的情況岌岌可危,耶和華的話卻再次臨到先知,原來神在何時何地都能對我們說話。

2.先知遵神旨意購地(耶卅二6-15)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卅二6),但神說的話,既不是如何來解救耶利米,也不是如何懲罰關他的猶大王,而是一件看起來很奇怪的事情。 「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耶卅二7),亦即耶利米的堂兄弟。 「亞拿突」(耶卅二7)是耶利米的家鄉,這塊地此時已經被巴比倫人佔領(耶卅二25),其實並沒有什麼用處。 「因你買這地是合乎贖回之理」(耶卅二7),指以色列人如果因貧困而賣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參利廿五25),好讓這產業留在家族之中。但是,耶利米和叔叔的兒子都是利未人,利未人在「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參利廿五34),何況此時還在戰亂之時。因此,這樁買賣表面上「合乎承受之理」(耶卅二8),其實很不合理。第8節特別記錄了耶利米是怎樣「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耶卅二7)的,好向將來被擄的百姓提供復興的確據。

「十七舍客勒」(耶卅二9)大約是當時一個僱工一年半的工錢,但這個價格的高低並不能確定,因為此處並未提到土地的大小。 「將契封緘」(耶卅二10),按當時買賣土地的規矩,大概要立兩張契約,一份是公開的,以作見證;一份密封起來,妥作保存(耶卅二11)。 「敞開的那一張」(耶卅二11),指另抄副本,以便審閱。 「巴錄」(耶卅二12),此名有〝耶和華所祝福〞的意思,他是耶利米的至交,也是他的書記,把先知的話一一抄錄(參耶卅六4-32);有學者認為他很可能是本書卷的編輯人。 「當著他們眾人眼前」(耶卅二13),如同契約公開的,以作見證。用樹脂密封的「瓦器」(耶卅二14),是古代以色列人收藏重要文件的方法。當地氣候乾燥,可以保存很久。神特別吩咐:「要將這封緘的和敞開的兩張契放在瓦器裡,可以存留多日」(耶卅二14),表示這地契將來必定有用,所以要妥善保管。雖然耶利米自己並不能活到回歸故土的那天,也沒有子孫可以繼承(參耶十六2),但卻能透過這個行動來堅定神對復興的應許。雖然戰亂時期的地契毫無價值,但「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耶卅二15),那時地契就非常重要。因此,這樣小小的土地買賣,竟然要兩次宣告「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耶卅二14-15)!

透過叫耶利米買地,神要傳達一個訊息,那就是雖然現在是個絕境,但將來有一天,耶路撒冷及猶大國將被重建,百姓將重新安居樂業,買賣房屋、田地和葡萄園。

           

二.耶利米頌讃並求問神(耶卅二16-25)                  

雖然耶利米一向相信神的每一句話,但這個時候,他也有點疑惑了,開始懷疑自己所做的事是不是明智。他就來到神的面前禱告尋求,也回想神在以色列歷史中的奇妙作為。

「便禱告耶和華」(耶卅二16),耶利米向上帝禱告,承認耶路撒冷因為百姓的罪惡已經快被攻占了,但上帝還要耶利米買土地。 「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卅二17),原文作〝沒有一件事對你太奇妙〞。耶利米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他和所有的人一樣,在信心的爆發之後、也常常陷入沮喪和疑惑。先知相信在神「沒有難成的事」(耶卅二17),也認識神的創造大能(耶卅二17)、審判權柄(耶卅二18-19)和救贖恩典(耶卅二20-22),所以順服神的命令(耶卅二8),鄭地買法,這天地買神的土地。但在買地之後,他也心存疑慮,既然聖城即將按照神的預言被毀(耶卅二23-24),神又讓他「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參耶十六2),所以沒有後代可以繼承產業,為什麼又讓他毫無意義地「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耶卅二25)? 「築壘」(耶卅二24),指堆積攻城的坡道。此時耶路撒冷已被圍困,巴比倫軍隊攻城的坡道越堆越高,「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耶卅二25)。 「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耶卅二25),表示神要求交易過程合乎規矩,不可因為耶路撒冷即將陷落而敷衍了事。雖然先知有滿腹疑問,但卻沒有用〝我先禱告禱告〞來推搪,而是先遵行、後禱告,先把自己的銀子打了水漂、再向神暴露自己的疑問。

疑惑會阻礙我們靈命成長,甚至可能讓我們遠離神。疑惑又是難免的。我們應當像先知耶利米一樣,當有疑惑的時候,就來到神的面前禱告。這樣,我們對神的認識就越深,疑惑就減少。

 

三.神豈有難成的事(耶卅二26-44)                  

神實在是憐憫的神,他沒有責怪耶利米的疑惑,而是再次來向他說話。神用很長的篇幅,再次告訴耶利米,懲罰猶大不是神的心意,實在是猶大罪有應得。他們向偶像燒香、向別神澆奠、燒自己的兒女獻給假神摩洛,甚至污穢聖殿、在聖殿中拜偶像。

1.神回答耶利米的求問(耶卅二26-35)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耶卅二26),神給耶利米答复,神重新向祂的先知作出保證。 「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卅二27),這句話是神在作出審判和恢復的回答之前所說的,神是在力言「在我沒有難成的事」。從而彰顯了自己無所不在、全知全能的屬性(參賽廿九14),以及絕對的主權。本文清清楚楚地表明,神要將平安賜給心存疑惑的耶利米。 「在這房屋上」(耶卅二29),指在屋頂上(參王下廿三12)。 「自幼年以來」(耶卅二30),將國家人格化,指他們從離開埃及的開始。 「專行」(耶卅二30),表示〝不斷地做〞。 「手所作的」(耶卅二30),指偶像或惡行,這是猶大受刑罰的最終原因。 「我雖然從早起來教訓他們,他們卻不聽從,不受教訓」(耶卅二33),本節表明,猶大拜偶像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受過教導。換言之,神透過先知不斷進行了信仰教育(參耶廿五3)。由此可知,猶大的罪是出於他們的驕傲和對話語的不順服。 「稱為我名下的殿」(耶卅二34),指耶路撒冷聖殿。 「使猶大陷在罪裡」(耶卅二35),用擬人手法指出猶大全地均被不法和不義所玷污,充斥著百姓所拜的偶像。

神用耶利米自己所說的話(耶卅二17)向他保證:「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卅二27)?然後在回答先知的問題之前,先回顧了把這地交在巴比倫手中的原因(耶卅二28-35)。

「可憎之物」(耶卅二34)指偶像,起初是亞哈斯所立(參王下十六10-16),被希西家清除之後(參代下廿九16),又被瑪拿西重新設立(參王下廿一3、7)。雖然約西亞在全國努力根除偶像崇拜(參代下卅四3),但在他戰死之後,偶像崇拜迅速死灰復燃,成為百姓習以為常、無法根治的頑疾。

2.耶和華應許施行拯救(耶卅二36-44) 

「已經因刀劍、饑荒、瘟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耶卅二36),這是應驗了先知長久以來的預言(參耶十四12)。 「日後我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此地」(耶卅二37),在這種角度上,被擄歸回只是神恩典的開始,而不是完成。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耶卅二38),這既是過去西乃之約的內容(參利廿六12),也是將來新約的內容(參耶卅一31-34)。 「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耶卅二39),古譯本作〝賜給他們另一個心和道〞,神的旨意就是,所有聖徒都同心合意地一起敬拜神(參林前十二12-27)。 「永遠的約」(耶卅二40),過去是亞伯拉罕之約(參創十七7)和大衛之約(參賽五十五3),將來是新約(參結十六60),都是不可改變、沒有時間限制的。神應許「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耶卅二39)、「並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耶卅二40),這就是新約。那時,神將主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參耶卅一33),賜給自己的百姓一顆「新心」(參結十八31)。

「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耶卅二41),這句話與詩篇八十8節類似,表明了神要使百姓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定居在巴勒斯坦的意志。從屬靈的角度,這也適用於〝福音移民〞等宣教的事工。 「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禍臨到這百姓,我也要照樣使我所應許他們的一切福樂都臨到他們」(耶卅二42),表明神既然能把這地交在巴比倫的手中(耶卅二36),也就能把百姓領回此地(耶卅二37);既然能使這地荒涼(耶卅二43),也就能讓這地興旺(耶卅二44)。將來,百姓不但要歸回故土(耶卅二37),而且要恢復立約之民的身份(耶卅二38),承受新約(耶卅二39-40)、領受恩典(耶卅二41)。因此,「日後在這境內,必有人置買田地」(耶卅二43),重新興旺。耶利米的銀子代表新約的信心,象徵神不但「必使被擄的人歸回」(耶卅二44),而且必使國度復興。

神之所以再三重申將來必得恢復的應許,是為了再一次確定應許必得成就,也是為了使因挫折而失去信心的百姓得著安慰和勇氣。神喜悅百姓徹底的確信自己的應許,而不是茫然地守株待兔。若沒有對神的全然信賴和委身,就無法討神喜悅(參來十一6)。

 

神的心意和計劃,不只是將猶大百姓重新帶回故土,可以安然居住。神有更美的心意和計劃,神是歡喜賜恩給祂百姓的神,只要祂的百姓迴轉歸向祂,尋求祂的帶領,那麼眼前的絕境就可以變成福樂。求主幫助我們能像耶利米一樣,不看環境,不憑眼見,而是單單地相信神的話。求主幫助我們更深認識神,多順服神。神是創造天地的主,也是公義的審判主,更是恩典慈愛的救贖主!求神祝福全地的教會,祝福屬神的兒女們!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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