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像嫉妒的丈夫一樣憤怒的懲罰背叛的以色列,整個行動的背後動機是神維護盟約關係的熱情,明確說明選民的遭遇是要作為列國的警戒。
以西結書-耶和華神的忿怒(補05)
出處: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張老師
先前《以西結書》四章講述先知以三個默劇的行動預言,顯示耶路撒冷將來的遭遇。接續第四個默劇預言(結五1-4),耶路撒冷的百姓將有四種命運。以西結盼望神的子民能把這些行動的象徵意義記在心中,作為迴轉的基礎和提醒。事實上,以西結在本章的行動,與較早之前以賽亞先知的預言有相似的地方,「那時,主必用大河外示的剃頭刀,就是亞述王,剃去頭髮和腳上的毛,並要剃淨鬍鬚」(參賽七20)。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我們按音頻內容《以西結書》五章1-17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張老師的分享
音頻補充《以西結書》五章
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一個人剃頭和鬍子代表著悲痛、受辱或悔改。神要以西結把頭髮和鬍子剃去,並且分成三份,象徵著有事情要發生在耶路撒冷的百姓身上(結五12)。隨著口發的預言,神讓以西結以戲劇性的行為引起百姓的注意,在他們的心上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就像神給以西結創造性的方式來傳達神的信息一樣,我們也能創造性地將關於神的好消息,告訴這一代失落的人。我們再來看《以西結書》五章1-17節的經文:
以西結書五章
1.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用天平將鬚髮平分。
2.圍困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趕。
3.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裡,
4.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從裡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
5.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他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國都在他的四圍。
6.他行惡,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為他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的律例,他並沒有遵行。
7.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謹守我的典章,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
8.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
9.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
10.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
11.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
12.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在你中間必因飢荒消滅;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並要拔刀追趕他們。
13.我要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們發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著安慰。我在他們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時,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熱心;
14.並且我必使你在四圍的列國中,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涼和羞辱。
15.這樣,我必以怒氣和忿怒,並烈怒的責備,向你施行審判。那時,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譏刺、警戒、驚駭。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16.那時,我要將滅人、使人飢荒的惡箭,就是射去滅人的,射在你們身上,並要加增你們的飢荒,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
17.又要使飢荒和惡獸到你那裡,叫你喪子,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裡;我也要使刀劍臨到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從經文看見神決定向以色列人施行審判,讓他們成為世人的〝警戒〞! 讓世人看見神如何反對那些行惡的人。我們是願意成為〝榜樣〞、以致蒙福呢?還是願意成為〝鑑戒〞而受審判呢?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第四個默劇預言(結五1-4)
這段經文描述是以西結的第四個行為預言,象徵猶大民族將因神的審判而完全滅亡。此處的〝火、刀、風〞,顯示神的審判極為嚴峻。將須發分為三分,表示刑罰的公平性和必然性(參結七4;賽五五11;耶廿一14)。
「快刀חֶרֶב/kheh'-reb」(結五1),原文指軍隊使用的武器(參考五13),並非普通的「剃頭刀תַּעַר/tah'-ar」(結五1;參民六5)。 「頭髮、鬍鬚」(結五1),代表耶路撒冷的百姓。古代中東人被剃去鬍鬚,是一種羞辱(參撒下十4)。 「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結五2),象徵三分之一的百姓將遭遇瘟疫和饑荒(結五12);「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結五2),象徵三分之一的百姓將倒在刀下(結五12);「三分之一中風吹結」(結五2),象徵百姓將被分散122), 「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裡」(結五3),象徵神使分散列邦的餘民中「有剩下脫離刀劍的人」(參結六8)。 「再從這幾根中取些丟在火中焚燒」(結五4),可能指這些逃脫的餘民中,仍有因不順服而滅亡的,就像那些執意逃亡埃及的百姓(參耶四四26-28)。
以西結剃下來的頭髮代表百姓當中的四類人。一類要在城中被毀滅;一類在戰爭中被殺;一類被擄到外邦去會蒙拯救,保留生命;「幾根包在衣襟裡」彷彿一群忠心的餘民,只會面對將來的試煉,他們是被隱藏起來的。這些蒙受保護的餘民,是被擄至巴比倫的。他們就這樣得了神的保守,但是並非全部都這樣得蒙保護,日後在歸回時,已不存在了。
二.說明神家要被剪除(結五5-12)
作為蒙神祝福的國家,也作為救贖史的中心國家,猶大理當遵守神的律例。但是,他們卻忘了自己的使命,反而犯了比外邦人更邪惡的罪。這就惹動了神的震怒,如今已無法挽回。神的百姓理當去愛神,傳講神的律例,當他們墮落的時候神所降的懲戒和審判遠遠超過神對不信之人的審判。
1.違律不遵必受災(結五5-8)
「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結五5),指耶路撒冷被神安置在敬拜偶像的列邦之中,作為神的見證。耶路撒冷「住在世界中間」(參結卅八12),位於古代歐、亞、非三大洲的十字路口,南面是埃及和以東,西面是非利士和腓尼基,北面是亞蘭和美索不達米亞,東面是摩押和亞捫,全部都是敬拜偶像、不認識神的國家。但是,立約的百姓享受了聖約的恩典,卻忽略了聖約的責任,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所以犯罪的程度「過於列國、過於四圍的列邦」(結五6)。
第7節可譯為〝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混亂,過於四圍的列國,不遵行我的律例,不順從我的典章,甚至也不順從四圍列國的規則〞。以色列顯然模仿外邦的惡規,必指他們崇尚偶像與異教的習俗。他們完全失去神選民的地位,完全忘卻見證的責任。 「我與你反對」(結五8),此常見於神宣告審判的時候,表明審判者是神(結五8、11、13);再則神要堅定而明確地報應罪。巴比倫是神審判猶大的工具(參耶廿七5-8)。神藉著外邦而審判選民,並非因他們公義(參哈一13),乃是為了恢復自己被玷污的名字和被損傷的榮耀(參代下七19-22;賽四八11;耶十四7)。
外邦事奉的神是假神,虛妄而沒有崇拜的價值(參賽四五20;耶十5;徒十七29),而以色列雖然服侍真神耶和華,卻做不敬虔的事,他們不但沒有履行領受律法之人的義務,也沒有改變列邦,反而比他們更墮落(參結十六49-51)。這不禁令我們想起耶穌「你們是世上的鹽」(參太五13)的教訓。我們當銘記,失味的鹽只會被人踐踏,遭受污辱和蔑視。故此,我們應當作有鹹味的鹽,成為社會各領域都不可或缺的存在(參太五13-16;可九50)。
2.神必來顧惜可憐(結五9-12)
「可憎的事」(結五9),是《申命記》中專指拜偶像的事(參申卅二16)。 「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結五9),可譯為〝我要在你中間行未曾行過,將來也不會行的事〞。要在以色列中,行祂所未曾行的,神的審判是空前的。以後也不再照著行,這也是絕後的。可見被擄的事是神對祂的選民最重的刑罰。 「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結五10),這是聖約的咒詛(參利廿六29;申廿八53;耶十九9)。 「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結五10),這也是聖約的咒詛(參利廿六33;申廿八64)。這些餘民仍將再遭受分散,如風將他們吹散,被擄至外邦,在列國中間拋來拋去,漂泊中沒有定居。這是在以色列民族中可見證的事,也是成為教會的鑑戒,因為歷史的功課實在太嚴峻了。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結五11),原意為〝我活著〞,只憑我的存活。在《以西結書》用了十四次,每次都有「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可見這是十分重要的言詞。 「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結五11),可譯為〝所以,我要把你剃光〞,呼應先知剃光鬚髮(結五1)。 12節解釋了第2節所象徵的意義。 「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結五2),不是他們被火活活燒死,本節說明是像徵「瘟疫」、「饑荒」(結五12),都是戰爭所致,前者來自遍地的死屍;後者是因為被敵圍困;這是《利未記》所提出的咒(參利廿六25-26)。另兩種三分之一的人所遭的災就十分明顯了,因為那些不倒在刀下的,必被擄至外邦,如被風吹散的糠秕一般,分散在四方;這是一幅十分淒慘的敗亡之圖畫。
三.藐視恩典的結果(結五13-17)
這段經文耶和華神宣告了祂審判耶路撒冷百姓的原因;神的審判,將使城邑缺乏食糧,戰爭又奪去年輕人的生命,因此出現很多孤兒和寡婦。猶大本應遵守神的律法並向列邦傳講神的律法,卻忘記了自己的使命而專門事奉可憎的偶像,這就是悲慘的災難臨到他們的根本原因。
1.烈怒中施行審判(結五13-15)
「自己就得著安慰」(結五13),指神的公義得著滿足。 「熱心」(結五13)原文是〝忌邪〞,指神是聖潔公義的,祂絕不能容忍人玷污祂的聖所(結五11),「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參林前三17)。 13節可譯為〝我要這樣發盡我的怒氣;我向他們發的憤怒停止以後,自己就得到平息。當我向他們發盡我的憤怒時,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忌邪〞。 「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涼和羞辱」(結五1),以色列人因審判而遭到破壞,變成荒場的耶路撒冷過於淒涼,以致於受到外邦人的嘲弄和謳笑(參代下廿八9)。 「那時,你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甥刺、警戒、驚駭」(結五1),在四圍的列國中,以色列的尊榮變成羞辱。羞辱與訌刺成對,警戒與驚駭成對,四個用詞,成為兩對,是耶利米書中的形式。這是烈怒的管教,管教也是愛的動機。
這裡描述神像嫉妒的丈夫一樣,憤怒的懲罰背叛的以色列,整個行動的背後動機,是神維護盟約關係的熱情。明確說明以色列人的遭遇,是要作為列國的警戒。
2.遭飢荒惡獸刀箭(結五16-17)
「將滅人、使人饑荒的惡箭」(結五16),「饑荒」是律法所發的咒詛,臨到以色列人;「惡箭」指傷人或帶來毀滅的箭。 「又要使飢荒和惡獸到你那裡,叫你喪子」(結五17),飢荒與惡獸並提,都是指人在恐懼無助的狀況之下,或因戰爭的兇殺。 「喪子」指〝成為無後裔的〞,就是完全喪失以色列民族後續的生命,這樣就元氣大傷,無法再振作起來。
這裡所描述的飢荒、惡獸、瘟疫和刀劍四樣大災,並非神〝不教而誅〞,更不是神喜怒無常,而是聖約之中的背約咒詛(參利廿六16-26;申卅二24-25)。百姓還沒進入埃及,神就已經宣告:他們若離棄神,「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把我的箭向他們射盡」(參申卅二23),只是「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耶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噁心,向後不向前」(參耶七24)。所有這些災難,都是神要向以色列和列國證明「這是我-耶和華說的」(結五13、15、17),好讓人認識祂是信實守約、永不改變的立約之神。
人可以忘記自己的承諾、忽略自己的責任,但神卻永遠記得。百姓越不肯聽從神的話,祂就講得越大聲;信徒越在「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參啟二7、11、17、29)面前裝聾作啞,祂就越要興起環境來管教我們。求主讓我們再次了解神是〝忌邪〞,信實守約、永不改變的立約之神,讓我們明白我們作為蒙恩的基督徒,所得的恩典是白白得來的,但我們也要有見證,傳揚神福音的責任。也求神堅固我們的心,讓我們以以色列百姓所遭受的審判為警醒,一生跟隨神,見證、傳揚神的名。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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