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到了神的慈愛,即使在宣告審判的時候,也給了百姓歸回的盼望。
耶利米書-審判中仍有盼望(補16)
出處: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徐老師
《耶利米書》十六章1節至十七章18節,這段經文描寫必要審判的將臨之災。經文從刻劃耶利米孤立無援開始,他宣講的信息嚴厲刺耳,過的生活又與社會格格不入,不能娶妻育兒,不能參加喪事婚禮,成為不能融於社會的人。最後,這段經文以耶利米再次呼籲眾人歸向神免受審判作為結束。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我們按音頻內容《耶利米書》十六章1-21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徐老師的分享
音頻補充《耶利米書》16章
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從神的安慰(參耶十五19-21),得到勇氣的耶利米所宣告的第七篇宣講,耶利米藉著自己的人生,象徵性地表明即將來臨到猶大的滅亡。同時,他也宣告了神對恢復的應許和對信仰生活的勸勉,從而強調審判臨到猶大,並非只是為懲戒他們,也是為了拯救他們。我們再來看《耶利米書》十六章1-21節的經文:
耶利米書 十六章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
3.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
4.他們必死得甚苦,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必在地上像糞土,必被刀劍和飢荒滅絕;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5.耶和華如此說:不要進入喪家,不要去哀哭,也不要為他們悲傷,因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6.連大帶小,都必在這地死亡,不得葬埋。人必不為他們哀哭,不用刀劃身,也不使頭光禿。
7.他們有喪事,人必不為他們擘餅,因死人安慰他們;他們喪父喪母,人也不給他們一杯酒安慰他們。
8.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與他們同坐吃喝。
9.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
10.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他們問你說:耶和華為什麼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我們有什麼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神犯了什麼罪呢?
11.你就對他們說:耶和華說: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不遵守我的律法,
12.而且你們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因為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行事,甚至不聽從我,
13.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你們在那裡必晝夜事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
14.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15.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並且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列祖之地。
16.耶和華說:我要召許多打魚的把以色列人打上來,然後我要召許多打獵的,從各山上、各岡上、各石穴中獵取他們。
17.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
18.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
19.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裡,說: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
20.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
21.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
本章經文講述了神將要審判犯罪的猶大百姓,同時也要以恩慈來拯救他們,從而表明了神既公義又慈愛。神的這些屬性自始至終,貫徹著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對先知頒布三個禁令(耶十六1-9)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耶十六1),說明這段經文延續先前,神不但三次拒絕了先知的代禱(參耶十四~十五章),還給先知頒布了三條禁令,涉及人生最重要的三件事:出生、死亡和結婚。用這些反常的行為,象徵神已將祂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耶十六5):
1.不可結婚生子(耶十六2-4)
古代以色列男人通常在二十歲左右結婚。子孫眾多、生命延續,代表神的祝福(參詩一廿八6),獨身則是反常的行為。神吩咐先知「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耶十六2),很可能是在呼召不久就發出的禁令,因為神要用耶利米的獨身生活,預告「在這地方、在這國中」(耶十六3)的百姓將遭遇「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耶十六4)的命運。另一方面,既然先知選擇站在神這邊,他在普遍離棄神的百姓中也很難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侶,正如他自己所說的:「我沒有坐在宴樂人的會中,也沒有歡樂;我因你的感動獨自靜坐,因你使我滿心憤恨」(參耶十五17)。 「他們必死得甚苦」(耶十六4),可譯為〝他們必死於致命的疾病〞,可能指戰爭所帶來的瘟疫。以色列人非常重視葬禮,所以「無人哀哭,必不得埋葬」,既是極大的恥辱,也是聖約的咒詛(參申廿八22、26)。
當人問先知為何不娶妻時,他就要向百姓宣告神的審判。因為先知即使娶妻生兒,結局也是必死,屍首不得葬埋。這時候應該是約雅敬年間,當時猶大正面對巴比倫的攻擊。其實無論是約雅敬或西底家在位時,猶大的景況都很悲慘,很多人被擄、被殺,西底家時期更是一片殘礫敗瓦,因為巴比倫用的是高壓殘暴的政策,堅壁清野,所到之處無殲滅,所以先知看著自己的情況,充滿悲景,充滿悲景。
2.不可參加喪禮(耶十六5-7)
「不要進入喪家」(耶十六5),指不可參加喪禮。 「不要去哀哭,也不要為他們悲傷」(耶十六5),指不論以色列的習俗怎樣,耶利米都被禁不得參與。 「用刀劃身」和「使頭光禿」(耶十六6),是當時異教盛行的喪禮風俗,為律法所禁止(參利十九28;利廿一5;申十四1),但此時卻成了猶大百姓的喪禮風俗。 「為他們擘餅」(耶十六7),一種喪禮風俗,不是聖餐。朋友會在喪禮之後預備一頓飯。這些禁令如何影響先知敏感的心靈,很難想像。 「餅、酒」(耶十六7),皆為送給喪家的奠禮,以示安慰。
在耶利米身處的時代,不公開表達哀痛之情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人們的眼淚流乾了,沒有哀悼的儀式,甚至因為死亡的人太多,而無法一一舉葬。由此可見,當時的災情多麼嚴重。
3.不可參加婚禮(耶十六8-9)
「不可進入宴樂的家」(耶十六8),指不可參加婚禮。 「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耶十六9),可譯為〝看哪,你們還活著的日子,我必在你們眼前止息這地方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娘的聲音〞,指神的管教將在百姓到來。
先知不但不可結婚,連參加婚禮也不能,先知以生命傳達審判的訊息。耶利米被禁止結婚(耶十六2),也不能參加喪禮(耶十六5)和快樂的宴會(耶十六8),以此為即將來臨之被擄的強烈警告。
二.警告靈裡遲鈍的百姓(耶十六10-13)
指出百姓受罰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與他們立約的耶和華,轉而敬拜偶像。 「耶和華為什麼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我們有什麼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神犯了什麼罪呢?」(耶十六10),這是以色列人就會反問他們為何有罪,是因他們的心已經被仇敵擄去,他們認為拜偶像是正常的事。連瑪拿西那樣離棄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耶十六11)的惡王(參代下卅三2-10),都「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參代下卅三12),因為他對自己的心逆心喪心。但此時的百姓卻覺得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根本不覺得自己悖逆,所以一邊「不聽從」(耶十六12)神,一邊自詡「無辜」(參耶二35),一臉委屈地表示不知道「犯了什麼罪」(耶十六10)。今天,許多人也常常這樣質問神:「為什麼我這樣的好人會受懲呢?為什麼他那樣的聖人會遭災呢」?而神的回答也是一樣的:信徒若愚昧到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只能證明自己靈裡已經極度黑暗、「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耶十六12)。百姓既然離棄聖約、在神的應許之地上「隨從別神,事奉敬拜」(耶十六11),神就按照聖約把他們趕到外邦(參申廿八36),讓他們在那裡被迫「晝夜事奉別神」(耶十六13)。神給我們用自由意志選擇當走的路,也要我們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我們若堅持「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行事」(耶十六12),代價就是失去自由、成為撒但和世界的奴隸。
當時,猶大的希西家王與約西亞王維續了烏西雅王的宗教改革,但亞哈斯和瑪拿西時代的偶像崇拜極其猖獗,眾先知多次警告他們震怒已臨近(參賽一12-20;何四1-5)。倘若當時的猶大百姓聽從了這些預言,或許還會迎來一個大特赦。但是他們卻錯用此機會趁機犯罪,如此,審判必會降臨。亦即,神施行了最大限度的憐憫,他們卻自己選擇了毀滅的道路,從而失去了蒙神保守的資格,以致於神完全拋棄他們。
三.審判災禍之後,救贖與賜福(耶十六14-21)
這段經文記錄了神將要審判犯罪的猶大百姓,同時也要以恩慈來拯救他們,從而顯示了神既公義又慈愛。神的這些屬性自始至終貫徹著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亦即,即使是今天,蒙揀選的聖徒,若向神犯了罪就會遭受苦難;若向神悔改,就會因著神的憐憫而復蒙恩典。
1.復興的盼望(耶十六14-15)
「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耶十六14),指神的百姓將經歷「第二次出埃及」。那時,他們將指著領他們第二次出埃及的神起誓(耶十六15),因為第二次出埃及比第一次出埃及的意義更加重大。 「北方之地」(耶十六15),指應許之地北方和東北的美索不達米亞,包括亞蘭、亞述、巴比倫和波斯等地。 「並趕他們到的各國」(耶十六15),包括世界各地。神把百姓趕散到列國,是根據祂的公義和聖約的咒詛(參申廿九25-28);而把百姓領回應許之地,是根據祂的信實和聖約的應許(參申三十1-10)。以色列人雖然最後都被趕出,但神會施恩,再次領他們歸回故土。從前以色列人在埃及呼求神,神就從埃及領他們出來;但現在他們不再提說這事,因為他們會有新的經歷,他們不再為奴,而是一個新的以色列,是從北方之地領回的。
先知耶利米預告神應許他們可以回到故土,猶如再一次帶領他們出埃及,進入應許之地。我們看到了神的慈愛,即使在宣告審判的時候,也給了百姓歸回的盼望。
2.罪孽之行罰(耶十六16-18)
敵人要像漁夫和獵人追捕選民,以致無一倖免神的審判。 「捕魚的」(耶十六16)可能指埃及(參賽十九8),「打獵的」(耶十六16)可能指巴比倫(參哀四18-19)。離棄神的百姓所投靠的任何對象,將來都會變成他們的仇敵,像漁夫和獵人一樣追捕他們,沒有一人能夠逃脫神的審判。 「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耶十六17),任何人都無法躲避全知全能之神的眼目(詩一卅九7-12),甚至我們的心懷意念也無法隱藏。雖然人似乎能夠暫時遮掩自己的罪惡,但在最後的審判之日,一切都將公諸於眾(參林後五10);同時,神也會-紀念人的善行。在神把百姓帶回之前,「先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耶十六18)、潔淨應許之地(耶十六18)。因為當聖約的一切咒詛都臨到百姓身上時,他們在被擄之地才能「心裡追念祝福的話」(參申三十1),才有可能「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參申三十2)。 「加倍報應」這是律法對盜賊(參出廿二7)和侵占財物者(參出廿二9)的懲罰。敬拜偶像的百姓就像侵占神的「地土」(耶十六18)、偷竊神的「產業」(耶十六18)的盜賊,所以神也要使用「打魚的、打獵的」,「以加倍的毀壞他們」(參耶十七18)。 「可憎之屍」(耶十六18)指的是指因為犯罪而被殺的屍體,「可厭之物」(耶十六18)就是指拜偶像的污穢之物。百姓對於耶和華所賜的產業非但不保護珍惜,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玷污,所以神要實行審判。
3.先知的信心和回應(耶十六19-21)
先知承認「祢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耶十六19),和列國將承認「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耶十六19)成為對比。神在自己的百姓身上的作為,不但將使悖逆的百姓迴轉,也將讓世人認識祂、歸向祂。 「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耶十六20),偶像本是虛假無能,但耶和華大有能力。百姓之所以招惹管教,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自己,也不認識神,以致「為自己製造神」。而神管教百姓的目的,是要讓他們既認識自己、又認識神,因此徹底棄絕虛假的偶像。以色列人自從進迦南以後,就一直無法脫離〝拜偶像、被管教、迴轉、再拜偶像〞罪的循環,但「就是這一次」(耶十六21)的徹底管教,將使這些「不受教訓的國民」(參耶七28)徹底認識神的手和神的能力,有一天必會放棄偶像來歸向神。當猶大被擄回歸以後,他們再也不拜偶像了。 「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耶十六21),指百姓被擄而回歸的經歷,將使他們深刻體會神在西乃山的自我啟示:「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參出卅四6-7)。
今天,我們若忘記神百姓的歷史、成了「不受教訓」(參耶十七23)的信徒,神也會在我們的生命中給我們一次刻骨銘心的管教,「就是這一次」,將使我們認識神的性情和大能、也認識祂的工作法則。
其實在我們今天生活的世代又何嘗不是這樣呢。今天我們看到前所未有的社會混亂,人性淫亂,黑白顛倒,許多讓我們跌破眼鏡,打破三觀的事情都在比比皆是的發生。所以這些罪惡並不是只是在舊約時代才有,今天人一樣在犯罪,而且變本加厲。神的審判最終會降臨在這片被玷污之地。而基督徒最大的盼望就是神是我們在苦難之日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和保障。所以我們要杜絕一切的偶像和對人的崇拜和依賴,把重心放在神的身上,因為只有神才能掌管我們的生命和這個世界。求神幫助我們要警醒,求聖靈多方提醒我們讓我們遠離罪惡,過討神喜悅的生活。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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