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毫无保留的宣布神要降下刑罚和审判,不要小看这些三番四次的行为,如果真正愿意悔改,且有圣灵常住在心中,是不会三番四次的犯同样的恶行的。
阿摩司书-列国的审判 (补01)
出處: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徐老師
先知阿摩司是一位南国的普通农夫,并不是什么有名的人物,却被神差遣向北国宣告审判,这注定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任务。但先知的事奉并非因为自己为神发热心,而是因为神的话语掌握了他,令他无法抗拒。神藉祂的仆人发出警告,因为慈爱怜悯的神将要施行审判了。考虑不同读者需要,采每日逐章进度另以音频补充,我们按音频内容《阿摩司书》一章1-15节,我们一起来听听徐老师的分享
音频补充《阿摩司书》一章
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旧约圣经中很重要的一部份,就是《先知书》。一般说来,先知可以分成被掳之前的先知,与被掳之后的先知。先知阿摩司,就是属于被掳之前先知中的一位,他的名字的意思是〝神有扶持〞、〝神负担〞。先知的主要任务是传达神的话语,正如先知米该雅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和华对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参王上 廿二14)。因此,先知作品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一开始就会用「耶和华如此说」、「耶和华神这样说」、「神说」等句型,来表示先知现在要讲的话,乃是神的话,不是他个人的意思。我们再来看《阿摩司书》一章1-15节的经文:
阿摩司书 一章
1.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
2.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乾。
3.耶和華如此說:大馬色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
4.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燒滅便哈達的宮殿。
5.我必折斷大馬色的門閂,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耶和華說的。
6.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7.我卻要降火在迦薩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8.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剩下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10.我卻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11.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12.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
13.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14.我卻要在爭戰吶喊的日子,旋風狂暴的時候,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15.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我们看到先知阿摩司提出神生气的原因,主要的都是战争胜利者用残酷的手段对待对方,会用残酷手段对待弱者、战败者、失败者的人,就是对生命很漠视或轻视的人。然而,这些看来因战胜很得意的列国,都将因为神的审判,带来神更多的惩罚。我们略做以下分述:
一.报应列国的的宣判 (摩一1-8)
这段经文讲述先知阿摩司在向以色列提出详尽的斥责之前,先对周围的列邦宣告神的审判。先知对列国的斥责采用固定的形式,以「耶和华如此说」为引语,然后指出该国伤害他人的罪行,最后宣告审判。
1.必从耶路撒冷发声 (摩一1-2)
「耶罗波安在位的时候」(摩一1),是北国以色列表面最强盛的时候,也是里面最可怜的时候,三十多年后就要亡国。但表面的繁荣却弄瞎了百姓的心眼,使他们看不见自己好像熟透了的无花果,已经接近了腐烂的边缘(参摩八2)。「大地震前二年」(摩一1),原文可以指〝在大地震两年前〞,也可以指〝在大地震前的两年期间〞。这次地震,很可能就是乌西雅年间的「大地震」(参亚十四5)。阿摩司预言神将使用地震作为审判的工具(参摩八8;摩九1-6),虽然他只是个「牧人」(摩一1),但大地震的预言应验之后,就证明他是神所呼召的真先知。「牧人」原文在圣经里只被用来形容「摩押王米沙牧养许多羊」(参王下三4),表明阿摩司很可能不是帮人放羊,而是羊群的拥有者,兼作果农(参摩七14)。「吼叫」(摩一2),原文指狮子的吼叫。「牧人的草场」(摩一2),可能指北国在约旦河东最适合放牧的基列地。「迦密的山顶」(摩一2)位于以色列西北地中海沿岸,雨量充足,是北国在约旦河西树木最茂盛的地方。神的审判,将使北国最倚赖、最肥沃的土地枯干。
虽然北国拒绝到圣殿敬拜,一面用金牛犊来代替神,一面追随巴力和各种外邦偶像,但神却仍然没有离弃自己的百姓。当北国以色列即将「自取败坏」(参何十三9)的时候,神像狮子般从圣殿发出吼叫,警告百姓、也提醒他们〝以色列的神在锡安〞。
2.判断大马色的门闩 (摩一3-5)
「大马士革」(摩一3)位于北国以色列东北方,是亚兰诸国中最大的城邦,代表亚兰。在阿摩司的时代,北国的耶罗波安二世曾收复大马士革(参王下十四28),但很快又被亚兰人占领(参王下十六5)。「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摩一3),原文是「三次犯罪,第四次我必不收回刑罚」,意思是:三次犯罪已经足以遭到审判,第四次犯罪,更是罪无可赦。「打粮食的铁器」(摩一3)是木制的脱粒板,在木板下装着金属片或石片,人站在上面,由牲畜拖着辗过谷粒,把谷壳辗碎。「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摩一3),可能指「亚兰王灭绝约哈斯的民,践踏他们如禾场上的尘沙」(参王下十三7)。「基列」(摩一3)是北国以色列约旦河东的土地,后来被亚兰王哈薛侵占(参王下十32-33)。
「哈薛」(摩一4)是主前9世纪的亚兰王(Hazael,主前842-796年在位),由于他的功绩很大(参王下十32-33),一百年多后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主前745-727年在位)的年表里,还把亚兰称作「哈薛的家」(摩一4)。许多亚兰王的名字也都叫「便·哈达」(摩一4)。因此,「哈薛的家」代指亚兰,并非指某个特定的王。「门闩」(摩一5)代表城的防御。「亚文」(摩一5)原文的意思是「空虚」,「亚文平原」(摩一5)很有可能是讽刺某个敬拜巴力的地区(参何十8)。亚述年表称「伯·伊甸」(摩一5)是一个反叛的亚兰人王国(Bit-Adini),位于幼发拉底河以南。「吉珥」(摩一5)可能位于巴比伦和以拦的交界处(参赛廿二6),是亚兰人的老家(参摩九7)。主前733-732年,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发动第二次西征,攻陷大马士革,把亚兰人掳到吉珥(参王下十六9),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3.降火在迦萨的城内 (摩一6-8)
「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摩一6-8)都是地中海沿岸的非利士人城邑,非利士五城中最南的「迦萨」(摩一6)代表所有的非利士人。非利士人在士师时代就常常与以色列人争战,后来与控制南方贸易路线的阿拉伯部落联盟,成为犹大王约兰的敌人(参代下廿一16-17)。非利士五城中的〝迦特〞可能已经被乌西雅王攻取(参代下廿六6-7),所以这里没有提到。「迦萨」是当时转运奴隶的中心(参珥三4-6)。「掳掠众民交给以东」(摩一6),可能指北国以色列被仇敌掳掠时,非利士人将百姓转卖给以东作奴隶。
「烧灭其中的宫殿」(摩一7),对迦萨以火焚烧,是战士取胜后,毁灭该地的首领权力,不留丝毫余地。「反手」(摩一8)是指神轻易反转过来打击,神是公义的,断不以有罪为无罪,不肯轻易放过他们。「非利士人所余剩的必都灭亡」(摩一8),非利士人中有余剩的,也无法幸免,都不能逃脱。在论以色列的余数,起初还可逃脱,但是最后仍无法免去(参摩四2、摩八10、摩九1)。「非利士人」在战争中把掳掠的民,卖给以残暴为名的以东人。这是贩卖奴隶的行为,所以神必不免去「非利士人」的刑罚。「非利士人」在公元前734年为亚述所灭,应验了此处的预言。
二.神的刑罚将至邻国 (摩一9-15)
这段经文阿摩司毫无保留的宣布神要降下的刑罚和审判,接续他向百姓讲另外三个有关列国审判的异象。他向以色列列国发出警告,若他们不赶快悔改,离弃偶像和恶行,悔转归向真神,就一定会受到神的惩罚,成为被掳之民。
1.推罗也必被火烧 (摩一9-10)
「推罗」(摩一9)是以色列西北地中海沿岸的腓尼基城邦,是腓尼基地的主要海港,位元于以色列之西北。「弟兄的盟约」(摩一9),可能指在大卫和所罗门的时代,推罗与以色列立约(参撒下五11;王上五12),在暗利和亚哈的时代也彼此结盟(参王上十六31)。「三番四次地犯罪」(摩一9),在神面前由誓约为互相信守的凭据;若有背弃盟约的,必要受到不利的报应(参箴二17-18;结十六59)。「将众民交给以东」(摩一9),推罗是当时转运奴隶的中心(参结廿七13),奴隶的买卖不仅是在非利士流行,在代表腓尼基的「推罗」也是一样。「推罗」的罪乃是出卖奴隶,和「不记念弟兄的盟约」(摩一9)。推罗因犯双重之罪,神「却要降火」(摩一10)的刑罚,来烧灭其中的宫殿,亦即是战争的兴起。
主前727-722年,推罗被亚述王撒缦以色五世(Shalmaneser V,主前727-722年在位)围困了五年,之后又相继被巴比伦、波斯和马其顿希腊帝国攻取,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2.以东也必遭罪毁 (摩一11-12)
「以东」(摩一11)是雅各的孪生哥哥以扫的子孙(参创卅六9),住在死海的东南方。「发怒撕裂」(摩一11),直译是〝怒气不断发作〞。「永怀忿怒」(摩一11),意思是〝暴怒长久存在〞。他们本是以色列人的「兄弟」(摩一11;参申廿三7),却不念兄弟之情(参民二十14-21),主动攻击大卫,结果被大卫征服(参撒下八13-14)。以东在所罗门王期间开始反叛(参王上十一14-15),于犹大王约兰期间独立(参王下八20-22),与犹大的冲突一直延续到阿摩司的时代(参王下十四7、22)。阿摩司发出预言之后,「以东人又来攻击犹大,掳掠子民」(参代下廿八17)。主前586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后,以东幸灾乐祸、趁火打劫、落井下石(参诗一卅七7;结卅六5-6;俄11-14),正是「毫无怜悯,发怒撕裂,永怀忿怒」(摩一11)。「提幔」(摩一12)是以东的主要城市,土地肥沃、人口众多,是出智慧人的地方(参伯二11;耶四九7)。「波斯拉」(摩一12)是以东扼守王道(King’s Highway)的重要绿洲和堡垒。波斯拉是以东的重镇,在死海之南端,死海与亚拉巴之间,有若干经文提及(参创卅六33;耶四九13)。
犹大被掳巴比伦以后,以东人被东方的纳巴泰人(Nabataeans)逐渐逐出以东地,迁到犹大南部。纳巴泰人于主前5世纪取代以东人成为以东地、亚喀巴湾沿岸和海港的主人。以东对兄弟「毫无怜悯」,结果却失去了神赐给他们祖先的家园(参申二5),未来唯一的希望,就是与兄弟犹大合并(参摩九12;俄21)。耶路撒冷被毁之后,以东的城市也于主前6世纪被巴比伦人摧毁,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3.亚扪也必不免掳 (摩一13-15)
「亚扪」(摩一13)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的后裔(参创十九38),住在约旦河东、摩押的北面。他们与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但从士师时代开始就常常与以色列人争战(参士十7;士十一4;撒上十一1;撒下十6)。「剖开基列的孕妇」(摩一13),「剖开孕妇」是当时极度残酷的战胜者对战败者所施行的刑罚(参王下八12;王下十五16;何十三16),为使对方绝后、无法复苏。「扩张自己的境界」(摩一13),以侵略手段扩张自己的国土;指亚扪人找借口侵占以色列人在约旦河东的基列地(参士十一13)。「争战吶喊」(摩一14),在中译词似指战争中兴奋的呼喊,在攻击中吶喊助兴,为振奋士气。「拉巴」(摩一14)是亚扪的首都,即今日约旦首都安曼。「他们的王和首领」(摩一15),指亚扪人的神和全国各级的领袖。
主前733-732年,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发动第二次西征,征服了亚扪,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阿摩司用同样的模式,发表了神对北国以色列周围七个国家的审判。每个审判,都是以「耶和华如此说」开始,宣告他们「三次犯罪,第四次我必不收回刑罚」(摩一3、6、9、11、13)。神用「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参罗二4)领人悔改,人却藐视神的恩典,继续作恶,任着自己「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参罗二5),结果神「必不收回刑罚」。每个「刑罚」都是从上而下,先是「降火、烧灭」君王所倚赖和自豪的「宫殿」(摩一4、7、10、12、14),然后刑罚平民百姓。我们要回到神的面前来求圣灵来帮助我们悔改,求圣灵帮助我们彻底脱离老我。我们的信仰必须在生活中活出来才有真正的意义。所以不要小看这些三番四次的行为,如果一个人真正愿意悔改,且有圣灵常住在心中时,是不会三番四次的犯同样的恶行的。我们要倚靠神,敬畏神。求神翻转我们的生命,帮助我们能够胜过试探。求圣灵浇灌充满我们,让我们从内到外都有神馨香的气息。阿们!我们周一继续《阿摩司书》,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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