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救恩先给犹太人,审判也是。我们的信仰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
罗马书–行善可得永生吗
出处:好消息TV 主讲人:黄老师
我们先前藉由保罗在《罗马书》中记述「因信称义」,许多解经书都提到「信服真道」有很多种可能的解释,不过一定包含「信心」与「顺服」。我们的信仰中,包含对神旨意的顺服吗?还是反倒是希望上帝顺服我们的愿望?黄老师今天要带我们进入《罗马书》第一章18节至第三章20节,讲述「由于普世的罪,人需要上帝的义」。我们一起先来听听黄老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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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没有罪,或者人能靠自己解决罪的问题,那谁还需要上帝呢?但问题就是每个人都在罪的权势之下且无力自救,就只能仰赖上帝的方法,也得承认被造物离开造物者无法自己存在。我们来看以下经文:
罗马书 一18-32
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22.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2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24.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26.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30.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32.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原来」(罗一18)指下文是为何「神的义」需要「本于信,以致于信」(罗一17)的原因。保罗用「忿怒」(罗一18)来形容上帝对人类罪恶的反应。圣经中的上帝具有位格,不是一个法则、能量,而是有「感受」的存在,上帝对于人目前的状况是「忿怒」而不是「无动于衷」的。然而透过圣经,我们发现原来神的忿怒是透过「任凭」来表达。神的公义已显明,但人的不信使人心昏暗,以致神施行三个「任凭」在他们身上。
第一个任凭: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罗一24-25)
第二个任凭:这里讲述同性恋的罪。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罗一26-27)
第三个任凭:故意不认识神的人,会犯21种恶行。「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一28)。以致生命里「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译: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译: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罗一29-31) 故意不认识神的人,结局是死亡。
行不义之事的人有两个特点:
1、他们是明知故犯,昧着良心做了再说,因此教育不能减少人犯罪的倾向;
2、他们喜欢结伴做坏事(弥七3),拉人一起下水,彼此壮胆,以为可以「法不责众」,甚至以罪为荣,因此我们应当远离恶人(诗一1)。
保罗写罗马书时所在的哥林多城,正是以不道德闻名于罗马世界,城中充满这些罪恶。接着保罗用一个假设的对象「你」来进行假想的对话,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希腊世界常见的。我们再来看罗马书第二章经文:
罗马书 第二章
1.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2.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
3.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
4.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5.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6.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7.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8.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
9.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10.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11.因为神不偏待人。
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16.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17.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
18.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
19.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21.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
22.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
23.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
24.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25.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26.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
27.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
28.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29.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神的救恩先给犹太人,审判也是。我们的信仰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参罗一17),因信可使人领受福音的大能。神并不偏待人。罗马书二章概分两项大纲:
一.不要论断人 (罗二1-16)
犹太人他们明知上帝依据真理、实情来审判,但行为却和自己论断的人一样。虽然犹太人认为自己很优越,所以论断外邦信徒;但教会觉得不需要有犹太人,外邦信徒同样拒绝犹太人。罗马书二章11-16节说行律法的称为义,但律法不能保证我们得救或逃脱神的审判。神会审判人的隐密事,不是按心里有无刻律法,是按人有否依照律法而行,不靠听律法称义,是靠行律法称义。
二.遵行神旨意(罗二17-28)
「割礼」(罗二25)是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记号(利十二3),也是在约中蒙福的凭据(创十七10-11)。但如果人里面没有敬虔的实际,「割礼就算不得割礼」(罗二25)。或许仪文形式对人是有益的,但人只有里面首先有属灵的实际,才能得着外面的仪文形式的益处。神的灵知道我们里面有无真受割礼。我们里面要行出所信的,律法的功用刻在心里,信就从心发出来。因为心里的信能行出来,就能遵守神的旨意。
凡是里面不需要基督的生命、不必倚靠圣灵、不必经过祷告交通就能做的事奉,就不是「在乎灵」(罗二29)的真事奉。神不偏待人,但人不能;神看人内心,外表是犹太人,不真是犹太人。觉得自己很有优越感的,这是犹太人的心态。神不偏待人,唯有里面做的才是真犹太人。所以我们要分别为圣归向神,看重内心,做真犹太人。
保罗用假设的对象「你」来进行假想的疑问,割礼和犹太人的身份重点都是内在的心灵,而不是外在的表征。生活有见证与神立约的关系相称,才是真犹太人。但凡我们这些知道罪的来龙去脉与上帝审判的人比其他人强吗?继续来看经文:
罗马书 第三章 1-20
1.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2.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3.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
4.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5.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6.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7.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8.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9.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10.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12.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14.满口是咒骂苦毒。
15.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16.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他们眼中不怕神。
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历世历代以来,不是要等人对了,神才能做工。人不对,神还是能做工:「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13)。保罗在「因信称义」的议题中,犹太人和割礼为何被设立?这样的身份有何好处?展开答辩犹太人会有的反感(罗三1-8)以及全世界皆被定罪(罗三9-20)的论述。
当时犹太人行在罪中,但神仍把「圣言」托付于犹太人。什么是「交托」呢?譬如,你有很多黄金,你把它全放在银行里,为的是什么?为的是想银行帮你保管,对吗?这就是「交托」的意思。犹太人用割礼证明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为要承托神的话。外人看不见犹太人行肉体割礼,但这个记号惟有他们自己看得见,预表他们不会忘记神的话。就算犹太人不受逼迫,就算耶稣不钉十字架,耶稣也可成就救赎,让犹太人知罪,明白祂的救赎。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舌头有时也是充满苦毒的,譬如,丈夫可能曾跟你说:「老婆,为什么还没把菜做好?」其实他可能很饿,语气可能重了,他大可以说:「老婆,我好饿,我很喜欢你做的菜,你可以为我做吗?」我们好多时都会有自己的标准,也会给他人标准,以为这些标准是对的,但可惜答案与现实不相符。保罗于第一章及第二章说外邦人及犹太人犯罪,其实我们也同样要被定罪。
没有人能达到律法的要求获致称义的结果,但大家又知道满足律法要求就可以称义,人人知道又做不到,在这过程中人就知道自己真是罪人,也深切了解「罪恶」(罗三9)的强大力量。因此,「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三20)。神赐律法给人的目的,不是要人靠行律法称义,而是要证明人不能遵行,借此认识自己的败坏和邪恶,回转归向基督。阿们!我们明天继续,以马内利
阿们感谢神!愿主耶稣在永恒记念祂仆人的付出!并赐福他的生命更加丰盛!能将更多神的奥秘发明出来!奉主耶稣的名祝福!
阿们!。感谢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