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稣基督」就像我们在「白昼」当「披戴」的衣服,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


罗马书信徒的教会生活

出处:好消息TV     主讲人:黄老师

 

黄老师在视频中先前提到「信徒的个人生活」,让基督徒甘心将自己献作「活祭」。彼此相爱,彼此饶恕。接着黄老师要来讲述「信徒的教会生活」。一个「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之后的「活祭」(罗十二1)生命,在地上所活出「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的生活。接着讲述是「在基督里成为一身」的教会生活,然后是在黑夜中「好像行在白昼」的社会生活,最后是肢体之间的「彼此接纳、彼此建立」。我们一起先来听听黄老师怎么说

视频158

附上音频补充

 

以下文字非完全视频内容,仅做粗略分享:

黄老师的分享以外,这里我们按着每日一章的进度做灵修。我们直接进入罗马书第十三章,使徒保罗指出一切在上掌权者都是神所命定的,因此应当顺服,并教导以彼此相爱完全律法。权柄是神所命定的,我们都当顺服。然而今天的掌权者,有些对权柄的运用非常混乱,因为他们滥用权柄。那么我们今天该如何面对在上掌权者呢?我们先来看经文:

 

罗马书 第十三章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11.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保罗劝勉信徒顺服掌权者,并非因为当时的政权善待教会。实际上,正是犹太公会和罗马帝国两大权柄合作将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主后49年,罗马皇帝克劳第还下令将犹太人驱逐出罗马(徒十八2)。但掌权者的不公义自有神来对付,克劳第死于主后54年,大约一、两年后保罗写本信时,许多犹太人已经陆续回迁罗马了(罗十六3),本信的罗马读者们正在经历此事。我们就经节做以下三段分述:

 

一、 合神心意的顺服(罗十三1-5)

每位作权柄的,其实都有其权力范围,不可超越。例如传道人,就得安排教会的服事和事工,然而却没有权柄为弟兄姊妹拣选婚姻对象,没有权柄要求弟兄姊妹转换职场,也没有权柄强逼弟兄姊妹禁食,一切只能按着真理从旁劝导。无奈现在有些传道人的权柄已超越被赋予教导、劝化的权力范围。老板也是一样,雇主和雇员之间该有协议,并且协议内容也要公道。我们的立场是「凡事当以圣经为准」,因为一切人类的法律,都是从圣经真理延伸出来的产物。因此,法律与律法之间的冲突,我们必然是以神的话为优先。至于法律的力量,我们则应选择以和平的方式面对,不以武力对抗,却要以爱为亏欠,竭力完成大使命。更要切记的是,我们顺服的动机,不是因怕受刑罚,而是因着我们的良心,好叫我们作合神心意的人。所以,保罗却指出,他们只不过是「神的用人」(罗十三4),是神手中有用的工具。历史证明,虽然罗马帝国后来开始长期逼迫教会,但从主前30年开始长达两百年的「罗马和平 Pax Romana」,却是福音广传的最好时机,实在「是与你有益的」(罗十三4)。

 

二、顺服在神的权柄中(罗十三6-7)

「粮」(罗十三6)原文是「贡物、税金」,指罗马帝国的税收,包括土地税、所得税和人头税。「税」(罗十三7)原文是「关税」,指地方政府的税收,「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罗十三7),这原则正如「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可十二17)。这里提及我们顺服掌权者的四个应用层面,第一是「纳粮」,第二是「上税」,第三是「惧怕」,第四是「恭敬」。对我们而言,政府有力量和权柄的,因此我们要纳粮、上税,尽公民的义务,这是我们所当作的事。只是若政府要求我们作违背神话语的决定,我们便不能顺从,但我们仍要以爱包容,持守神的话。我们要顺服法律,因为法律是从神的律法而来。我们顺服法律,如同顺服神的律法。

 

三、 以爱就完全律法 (罗十三8-14)

我们对基督的爱体会得越多,就越肯在彼此相爱上「常以为亏欠」(罗十三8),不是去想对方该不该得、配不配得,而总是觉得自己爱得不够、关心得不够,就像永远都还不清的债。我们在「黑夜」(罗十三12)里学习顺服地上的权柄,到「白昼」(罗十三12)才能「审判世界」(林前六2)。我们对别人要凡事以为亏欠,不要自以为是,以为公理在自己身上,因为爱人的才完全了律法。原来神要我们做的,就是常以为亏欠,以致能够无条件地爱人,不求回报地付出。不要亏欠人,是我们行事为人的重要原则。我们作老板,作权柄的,不要亏欠下属;作下属的,也不要亏欠老板、权柄,这就是爱的表现。

「披戴」(罗十三14)一词比喻「扮演某个角色」。既然「黑夜已深」(罗十三12),我们就知道「白昼将近」(罗十三12),所以不能和世人一样继续在黑夜中「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而应当「披戴」好白天的衣服,就像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前夜「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出十二11),随时准备神的命令到来。「主耶稣基督」就像我们在「白昼」当「披戴」的衣服,我们「披戴主耶稣基督」、「穿上新人」(西三10;弗四24),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让基督的性情显明在我们身上,以致世人看见我们,就像看到基督一样。

 

我们要顺服,却不是要卑躬屈膝,逆来顺受,甚么都答应别人去做;而是降服在主的旨意中。如果为讨人喜悦,甚么都答应,使自己变得非常辛苦;若然我们懂得拒绝,只作神所吩咐的事情。因此,我们要提起光明的兵器,披戴基督,就是分别成圣,持守圣洁的生活。如此,即便整个世代大行邪恶,放纵情欲,我们仍能在地上作盐作光,成为荣耀主名的器皿,恒常活在圣洁的生活里。阿们!我们明天继续,以马内利


收藏 (0)
请登录加入书签 关闭
在 “04/12 每日灵修|罗马书-信徒的教会生活” 有 1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