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教导我们做每件事之前,都要问自己这两个问题,一.与我们自己、与别人有益处吗?荣耀神吗?二. 我们有被它辖制吗?
哥林多前书(十六)
出处:好消息TV 主讲人:陈老师
陈老师继续讲述《哥林多前书》第六章的分享。哥林多教会有两个危机,是他们明知故犯的。一是争讼,一是放纵自由和情欲。我们来看保罗怎样教导他们。我们基督徒生命的目的应该是荣神益人,也就是说荣耀神和帮助人。但诚实地说,我们常常做不好,甚至是明知故犯。正如当时的哥林多教会的会众。接着我们一起来听听陈老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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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哥林多教会很富有,也有许多的属灵恩赐,但他们出了许多问题,以至于保罗不得不写信责备他们,劝解他们,希望他们能用生命来荣耀神。在哥林多前书第六章,保罗用六个「岂不知」来指出他们的问题,指明他们不应该怎么样,而应该怎么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也可以成为我们的警戒。我们先来看经文:
哥林多前书 第六章
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2.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3.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4.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5.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
6.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8.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
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14.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
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16.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他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9.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20.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保罗指出的他们的第一个错误是相互争讼,甚至争讼到不信主的人面前求审判。「相争」(林前六1)原文是争讼的意思。「不义的人」就是不信的人,我们因信称义,未信耶稣的人是不义的人。「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林前六1),指告到世俗的法庭;「在圣徒面前求审」(林前六1),指按照主耶稣指示的原则与程序在教会内部处理(参太十八15-20)。弟兄姊妹间有亏欠,为甚么要在未信主的人面前求审判呢?那保罗为什么说相互争讼,特别是争讼到不信主的人面前求审判是大错呢?因为这样做是否认了教会的权柄,也羞辱了主的名。「教会所轻看的人」(林前六4),指那些「不信主的人」(林前六6)、与神国无分的人。信徒接受基督为主,就已立定心志抛弃世界的准则,完全顺服在神的权柄之下。若弟兄之间不但不能合一,反而起了争端,并且按照世界的准则向「教会所轻看的人」求审,就糟蹋了神儿女荣耀的身分。当然,审判世界和审判天使是指将来,主耶稣再来的时候。「审判」在希伯来语中也意味着「统治」,是圣徒将来「与基督一同作王」的一部分(启廿二5)。
保罗在这里教导被告的人,你为甚么欺压人、亏负人?何况那是你的弟兄姊妹。你信耶稣,有活着的神,神会审判你的。保罗也教导告状的人,「 为甚么不情愿受欺呢?为甚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六7) 你是属主的人,你觉得被欺压、被亏待,难道不能学耶稣基督的样式,耶稣也同样吃亏、被欺压,祂没有犯罪,但祂甘愿成为被杀的羔羊。保罗教导被欺压的人,要学耶稣基督的样式。所以当教会遇到弟兄姊妹争讼的问题,教会要拿起权柄来处理。不要遇到问题就掩盖起来,当作平安无事。其实有问题就要处理。人与人相处必有冲突、矛盾,但不要怕,神已将智慧、能力、谋略赐给教会了,我们一定有能力可以处理的。保罗在林前六9-11节说到“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 他列举了种种不义,但指出,我们若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就可以洗净、成圣、称义。「洗净,成圣,称义」(林前六11)原文都是简单过去式,表示一次完成的行动。「洗净」指被洗除罪恶,「成圣」指被分别出来归给神,「称义」指被神宣判无罪。
接着保罗指出哥林多教会他们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放纵自由和情欲(林前六12-20)。我们是有自由,但不是为所欲为,而是有原则的自由。在这里,保罗提到了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是否有益,对自己,对别人,对家人,对教会,对神的国度,对荣耀神。没有益处的就不做。第二个原则是:是否受辖制。受辖制的就不做。当时的哥林多教会,受希腊文化哲学思想的二元论影响,认为人的身体跟灵魂是分开的,灵魂得救就够了,身体可以随便乱来,比如乱吃,比如淫乱。更是认为身体是自己的可以「放纵」,只要高兴,随便都可以。
但保罗教导他们,不是想怎样就怎样,而是要在身子上荣耀神。原因是:
(1) 我们的身体是尊贵的
身体与灵魂将来都要复活的,正如神已经叫主复活,是身体和灵魂一起复活的。但信徒也「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不能让我们的自由影响我们接受基督的权柄。许多「可行」(林前六12)的事并非坏事,但「凡事」在属灵上是否「有益处」,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坏,而在乎是否影响我们接受基督的权柄。如果某件「可行」的事会「辖制」(林前六12)我们,使我们不能完全顺服基督的权柄,我们宁可不做。
(2) 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
哥林多的「娼妓」(林前六15),通常是指异教偶像崇拜仪式中与人行淫的庙妓。「二人要成为一体」(林前六16),是男女之间性行为的属灵实际。性犯罪的可怕,在于把「基督的肢体」(林前六15)事奉基督的正常功能挪去,反成为「娼妓的肢体」(林前六15),与娼妓及其背后的偶像联合。我们是基督的肢体,就不可以用来放纵情欲,所以保罗教导哥林多教会「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甚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当你得罪身体,也得罪了基督,因为我们是基督的肢体。
(3) 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林前六19)
这是一个观念的全然转变:我们不是自己的。不只是我们的灵魂属于神,我们的身体也属于神。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神的灵是圣洁的灵,祂住在我们里面,祂要我们圣洁。这位圣洁无瑕疵的神愿意住在我们里面,你就知道我们的身体是多么的尊贵。
(4) 我们的身体是重价买回来的。(林前六20)
我们整个身体是耶稣用命换回来的,我们有永生,可以过圣洁的生活,并且得到耶稣基督一切的丰盛。我们今天活着,是因为有人为我们而死,用他的命跟我们的命交换,我们应该好好为主活着,圣洁地活着,大有能力地活着,荣耀地活着。我们的身体不再属于我们自己,是属于主的。所以不是凡我们喜欢就可以去行。
保罗教导我们做每件事之前,说每句话,看甚么,想甚么,都要问自己这两个问题,一.与我们自己、与别人有益处吗?荣耀神吗?二. 我们有被它辖制吗?我们的身体是神用祂怀里的独生子作代价「重价买来」的「圣灵的殿」(林前六19),所以信徒没有权柄随意支配自己的身子,而应当为主而活,「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逃避淫行」(林前六18)只是消极的一面,积极的一面是「荣耀神」、高举神、体贴神,让圣灵更多地占有、充满我们,让肉体的成分越来越衰微,基督的成分越来越兴旺,直到神儿子的生命在我们的身子上完全彰显出来。阿们 ! 我们明天继续,以马内利
阿们!。感谢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