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主帮助我们更深的与神相交,更能够明白神的话语和启示
阿摩司书–上帝子民的审判
出处:好消息TV 主讲人:胡老师
曾经提过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纵然人本身有多大的能力,在神的审判面前仍然是毫无作为的。若有人仍敢敌挡神,他或许暂时逃过审判,但是神必使他大大羞愧,这样的结局对这等人最适合不过的。我们一起来听听胡老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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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频补充
以下章节按视频介绍顺序 :
《阿摩司书》的作者是南国的先知阿摩司,他原本是在南国牧羊、修理桑树的普通农夫,并没有显赫的身世,但却被神差遣向北国宣告审判(摩七14-15)。先知阿摩司得默示要对以色列发预言,然而刚开始时却先对列邦宣告审判,从大马色、迦萨、推罗、以东、亚扪、摩押、犹大,到最后才对以色列发出神审判的预言,这是他作先知服事的智慧。
阿摩司书 第二章 4-5
4.耶和华如此说: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他的律例。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
5.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
「犹大人」指南国犹大的百姓。所罗门死后,以色列分裂为南北两国,北方十个支派被称为以色列国,南国两个支派被称为犹大国,他们彼此既有争战、又有合作,但都是神的百姓。神「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彼前一17),祂公义的标准对所有的人都适用,绝不偏袒自己所拣选的百姓和应许之地。因此,虽然神「从锡安吼叫,从耶路撒冷发声」(摩一2),却将亲自「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
神对于外邦人的审判,是根据神放在他们里面的良心(罗二14-15),追讨他们不义的行为;而对于神百姓的审判,却是根据他们与神的关系,追讨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祂的律例」、「随从虚假的偶像」。外邦人违反了神的普遍启示,而犹大违反了神的特殊启示,破坏了十诫中的第一诫(出二十3):神的百姓违背与万王之王所立的圣约,比「不记念弟兄的盟约」(摩一9)的外邦人还不如。
阿摩司书 第二章 6-8
6.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
7.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碍谦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亵渎我的圣名。
8.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
「为了银子卖掉义人」,指行贿者用金钱贿赂法官;「为一双鞋卖了穷人」,指讨债者为了一点利益而把弟兄卖为债奴。外邦人只是贩卖掳掠来的别国众民,而离弃神的北国却是贩卖自己的弟兄。「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可能指父子都与巴力庙中的庙妓行淫。「所当的衣服」指外衣,晚上可以当作被子,律法规定债主在日落前要归还负债者所抵押的外衣(出二十二26)。但司法者却执法犯法,拿着别人的御寒衣物,在偶像的庙里「卧在其上」行淫,并用不公平的罚款购买「受罚之人的酒」喝。
北国从耶罗波安一世开始就已经离弃真道,连教导律法的利未人都被他们赶走了(代下十一14),所以神不必像审判南国一样,责备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祂的律例」,而是像审判外邦人一样,直接追讨他们不义的行为。但北国的问题,并不是公平和公义的问题,也不是弱势群体的权益问题,而是离弃神,把神当作可以操纵、利用的金牛犊,所以也不会谨守律法所要求的公平和公义。
除了继续论及神对列国的审判,亦开始宣告神对以色列的预言。弟兄姊妹,透过这个预言,我们可以再次思想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求主帮助我们更深的与神相交,更能够明白神的话语和启示,使我们与神紧紧的相连,好让我们在地上作主的见证。以马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