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人性有能力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结果失去的是人性锁链,获得的是「亚割谷」。


玛拉基书持守婚约的上帝(二)

出处:好消息TV     主讲人:邵老师

 

《玛拉基书》二章10-16节,指出犹大人的背弃。以色列人要休幼年所娶的妻,祭司不但没有制止,还容许他们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外邦女子是拜偶像的,所以他们既向耶和华献祭,又向巴力献祭,他们就背弃了耶和华的约。不单犹大领袖这样做,连祭司家族也是这样做,所以当尼希米从巴比伦回来后,就把那些领袖拉出来,把外邦女子都赶走。我们一起来听听邵老师怎么说

 

视频

 

附上音频补充

 

以下章节按视频介绍顺序 : 

 

许多人对自己年轻时所娶的妻子不忠。他们千方百计想休掉妻子,只是因为要另娶别人。神明确指出,他对这类自私的做法深恶痛绝,因为神已使丈夫和妻子成为一体(玛二15)。因为这罪,神不再顾念那些罪人,也拒绝听他们的祷告 (玛二13-14节)。(玛二15)节原文是「祂不是只造一,而还有剩余的灵吗?为何只造一呢?乃是祂愿人得神的后裔」。神只造夫妻「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目的是希望人得「虔诚的后裔」。「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玛二16),都是神「所恨恶的」(玛二16),原因是因为人的心出了问题,对人与神的约不忠诚,对人与人的约也不会忠诚。因此,神两次警告百姓:「当谨守你们的心」(玛二15、16),在神(玛一14)、在人面前都不可「诡诈」。

 

「烦琐」(玛二17),原文是「使人厌倦、感到疲倦」。人的祷告不会使神厌烦,只有罪孽才会令神「厌烦」(赛四三24)。「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玛二17),这是否定神的良善。「公义的神在哪里呢」(玛二17),这是怀疑神的公义。今天的世人和当时的百姓一样,自己「以诡诈待弟兄」(玛二10),却质疑神的良善和公义,好像自己比神更善良、更公义。当基督再来施行审判的时候(玛三1-3),他们就会知道表面上爱好或拥护,实际上害怕或反对的结局了。

 

玛拉基书 第二章

1.众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

2.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我已经咒诅你们了。

3.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你们的脸上;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

4.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或译:利未人)所立的约可以常存。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5.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

6.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7.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

8.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9.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10.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

11.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或译:圣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

12.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应的),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

13.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

14.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他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他。

15.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16.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17.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

 

神恨恶那些出于自私的目的而休妻的行为,因这类行为与“以强暴待妻”没有分别。律法的总纲是爱神、爱人(太廿二37-40)。人若不能体会神的爱,就不能爱神,更不能爱人,只能爱己。人文主义、理性主义否定神、否定神的爱,却以为人性有能力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结果失去的是人性锁链,获得的是「亚割谷」。当犹大人娶外邦女子,其他人还向他们说好话,他们也找到很多理由来解释,用言语烦琐神。有人看见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飞黄腾达,成为以色列国的财主,就问:公义的神在哪里呢?神是不存在的,他们都不要这个神了。

 

一生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不公不义的景况,在这些遭遇里,我们很容易有一个结论,就是神不爱我,世上没有公义的神,这个神是没用的、不存在的。从圣经我们得到一个结论:虽然我的背景和遭遇很不好,但我仍相信神爱我,仍相信神掌权,仍相信圣经里的每一句话,神是真的。你是否也要作这选择? 今天,许多信徒的事奉并不是对神爱的回应(玛三17;约壹五3),所以事奉从肉体中发动,热心靠喝彩为支撑,灵性用刺激来维持,经不起失败、寂寞和等候。我们的认罪只有到了「厌恶自己」(伯四二6;结三六31)的地步,才有可能体会到神赦免之恩的浩大,因此对神的爱也多(路七42、47),事奉才不会归于虚幻。虽然这「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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