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宣告信徒「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四7),完全是靠着父神预定的安排,而不是靠着遵行律法。
加拉太书(7)~阐释新关系
出处:好消息TV 主讲人:王老师
「训蒙的师傅」(加三24)其实不是一个真师傅,在希腊人的家庭里,负责管教孩子、督责孩子的训蒙师傅是奴仆。当我们明白这意义,所谓训蒙的师傅,就是律法。当人长大了,就不再靠这些师傅来逼迫我们做甚么。我们已经属乎基督,是「受洗归入基督」并「披戴基督」(参加三27)了。孩童受教于管家和师傅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加四2),他就可以承受产业。师傅只是奴仆,天父差祂儿子耶稣来(参加四4),让我们看见真儿子的榜样,使我们从奴仆的管束中得释放。这里说的师傅和管家,是指要求我们遵守律法的人,但我们要脱离世俗的律法,进入儿子的生命,与神的新关系就是成为真儿子。继续经文进度《加拉太书》四章 1-11节,我们一起先来听听王老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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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我们读的加拉太书第三章和今天的第四章,保罗着重于对加拉太的教会讲述律法和信心,律法和神的应许,信徒的身分地位的问题。《加拉太书》三章26至29节已说到我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我们既属乎基督,就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在今天的第四章,保罗继续阐述福音真理的内涵,强调活在律法底下是无法得着神应许的产业,只有当我们成为神属灵的真儿女,就能领受基督里的祝福和丰盛。我们先来读《加拉太书》四章 1-11节的经文:
加拉太书 第四章 1-11
1.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2.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3.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7.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
8.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9.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
10.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
11.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先前加拉太书三章所讲的是,信主后,本身守割礼的就继续守,没受割礼的不用特意去受割礼,「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7-28)因此,在基督里我们是合一的,不是分隔的。但合一不等于划一,希腊人或外邦人不需要把自己变成犹太人,也不需要装扮别人,因为我们已经有一个作属灵儿女的身份了,我们都是属乎基督的,我们听了福音又领受圣灵,也因为圣灵成为神的儿女,我们要进入儿子的生命,与神建立新的关系。以下略作两段分享:
一、继承产业的关系 (加四1-5)
在耶稣基督没来之前,救赎还未成就之先,犹太人已是「承受产业的」(加四1),因为由亚伯拉罕而生,有摩西给他们律法,神与他们立约。然而,在耶稣没来之前,他们是「孩童」(加四1),还未成熟,因此就由「师傅和管家」(加四2)托管,而管家就是「世俗小学」(加四3)的,就是「律法」(加四5)。他们受限于律法,必须完全遵守。然而,当孩子长大后,会成为儿子。「及至时候满足」(加四4),神就差遣耶稣来到这世上为我们的罪而死。犹太人一直盼望弥赛亚的降临,盼了好几百年,但是神的时间却是最完美
的。有时我们会怀疑为甚么神不应允我们的祈祷,但是我们绝不可以怀疑祂或放弃等候。在「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四5),我们不是恢复了这名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在耶稣里得到的东西,要大过亚当曾经拥有过的。亚当从未以信徒那种方式被收纳为上帝的儿子。因此,我们如果以为救赎只是恢复亚当所失去的东西,那是不对的看法。
根据罗马法律,养子拥有和亲子一样的父业继承权,即使他以前是一个奴隶,他也不是次等的儿子,在身分和继承权上与亲子平等。在耶稣里赐给我们的,远超过亚当曾经拥有的。耶稣基督是由女人所生,祂是一个人;祂生为犹太人,受到神的律法制约,并且完全遵守了。虽然耶稣完全是一个人,却没有罪,因此他是无瑕无疵的祭牲,祂死是为了所有被罪捆绑的人,使我们获得释放,并成为神的儿女,有资格承受神的产业(罗八23)。在福音所提供的一切福分中,称义是首要的礼物,而得名分是最高的特权。
二、活出上帝儿子的身份 (加四6-11)
「你们既为儿子」(加四6),让我们体验儿子的身分;这没有任何先决条件,完全是恩典。父神不但「差遣祂的儿子」,也「差祂儿子的灵」(加四6)进入我们心中,不但收养我们为儿子,也使我们里面有神儿子的灵;不但赐给我们神儿子的地位,也要把我们培养成熟到可以实际承受产业的地步。「祂儿子的灵」(加四6)圣灵可称为上帝的灵,基督的灵,或者与父上帝联系起来。这是因为上帝的属性在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中间是彼此一致的。圣灵在这里被称为祂儿子的灵,是因为我们的儿子身份这一概念是基于耶稣的儿子身份而来。「阿爸」(加四6)是亚兰文中对父亲的称呼,基督祈祷时也称天父为“阿爸”(参可十四36)。作为神所接纳的儿女,也就是祂的后嗣,我们跟基督一样同享天父的基业,也同享基督的痛苦与荣耀(参罗八15-17)。最后,保罗宣告信徒「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四7),完全是靠着父神预定的安排(加四2),而不是靠着遵行律法。这是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中所作的见证,圣灵是我们在神家里拥有地位的凭据,证明我们已经靠着神的恩典,成为有权承受产业的后嗣。
加拉太人在信主之前,被外邦的偶像辖制,「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加四8)。人若「不认识神」(加四8),就是在不自由的状态下,在世界的宗教、哲学、思想和一切「本来不是神的」辖制下,给一切「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在这里保罗把加拉太人认识神之前和之后的情况做了非常生动的比较,当他们还不认识神,还是无知罪人的时候,他们事奉假神,被偶像所辖制,像是奴隶,但是后来他们相信了基督,神也承认他们的位份,就从奴隶的身分中得到释放。对于加拉太人来说,这些「小学」的内容包括「日子、月份、节期、年份」(加四10),可能指犹太律法中的安息日、月朔、宗教节日、安息年和禧年等等。可惜的是,他们现在居然舍弃在基督里的自由,又回到以遵守律法中的节期,宗教礼仪作为拯救的依据。我们对此要反省,我们现在恢复了节期,因为旧约的节期有它真理的部分,但如果把它当成是真理的全部,而忽略了新约的话,也是不行的。加拉太教会好像不在基督里一样,完全回到旧约,回到割礼,然而对于新约中基督所成就的救赎,却不重视。一个信仰上有真正成长的人,应该做的是竭力追求拯救生命的主。
「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时枉费了工夫」(加四10),保罗害怕的是,律法主义的这一魅力将会导致他在外邦人中间的工作归于徒然,最终枉费工夫。今天我们也要问自己,我们信了耶稣,还在犹豫吗?我们仍是奴仆吗?会害怕奉献不足吗?在心态上仍然好像拜偶像一样,仍是奴仆的心态,不是以神为神,也不以神为父。父子的关系就是无论做错了什么,父子的关系也不变。比方说,我们也会责骂我们的儿女,但他们不会因此而觉得我们不爱他们了,也不会被困在我们说的话里面,像奴仆那样恐惧。他们有着这份自由,不像孤儿,时常忧虑,害怕别人的不给予,但儿女却知道神爱他们。所以保罗教导说,脱离奴仆的心态成为儿子,得着儿子的名分,有儿子的灵。阿们!我们明天继续,以马内利
阿们感谢主!愿主记念祂仆人的付出!赐她和听道的儿女们生命更加丰盛!灵性更加美好!奉主耶稣的名祝福!阿们!
阿们!感谢主!